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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拆路還民」 住戶無路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64589)

sutl 2006-10-22 04:46 AM

引用:
作者不要問
法官你也幫幫忙,判公所輸是沒關係
好歹為住戶想一下吧,強迫照市價買下,並補上之前繳的稅金還地主,再包個紅包
這塊地有沒多大,就強制徵收就結了,崎零地強制徵收怎不會用一下 :think:

問題是於法無據,中華民國政府有所謂的公告地價,是不可能用市價買土地的。

(但賣國土時則公開招標,擺明雙重標準)

不要問 2006-10-22 05:05 AM

引用:
作者sutl
問題是於法無據,中華民國政府有所謂的公告地價,是不可能用市價買土地的。

(但賣國土時則公開招標,擺明雙重標準)

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 兩個是不一樣的
公告地價簡單的說是拿來收稅用的
公告土地現值 : 徵收補償地價的標準
因為這塊地沒有地上物,其公告土地現值應該很接近市價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
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
償其地價。前項徵收補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其加成補償成數,由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評定
之。」
除維持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十條,徵收土地應以公告土地現值補償之規定外,並規定徵收補
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又基於目前各縣市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間之差距各有不同,故另
規定加成補償成數,由各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視其實際價格差距,予以合理評定。

NeXTSTEP 2006-10-22 06:48 AM

引用:
作者不要問
我的意思是說,你純脆打嘴炮 :mad:



這不是嘴炮是什麼 :flash:
繞了一圈還不就我那出錢擺平的辦法 :think:

法官可不是這麼講.
現在地主擺明就了可以硬幹.

SoftPig 2006-10-22 07:00 AM

好像一堆人一面倒的指責地主的不是,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今天國家依公告地價現值徵收這些網友的土地時,先不提土地規劃是否有所謬誤,大家是不是心甘情願的奉獻給國家?

就算是田僑仔好了,除耕者有其田和三七五減租摸到的之外,這也是人家祖上積德,怎麼好像好多人一副地主就該死的樣子?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Pacifism 2006-10-22 07:04 AM

引用:
作者SoftPig
好像一堆人一面倒的指責地主的不是,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今天國家依公告地價現值徵收這些網友的土地時,先不提土地規劃是否有所謬誤,大家是不是心甘情願的奉獻給國家?


台灣的法律觀念一堆人認為情>理>法 :jolin:

XTREE 2006-10-22 07:05 AM

引用:
作者不要問
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 兩個是不一樣的
公告地價簡單的說是拿來收稅用的
公告土地現值 : 徵收補償地價的標準
因為這塊地沒有地上物,其公告土地現值應該很接近市價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
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
償其地價。前項徵收補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其加成補償成數,由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評定
之。」
除維持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十條,徵收土地應以公告土地現值補償之規定外,並規定徵收補
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又基於目前各縣市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間之差距各有不同,故另
規定加成補償成數,由各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視其實際價格差距,予以合理評定。


私人土地是不能隨便徵收的,除非是預定道路才能徵收
那塊土地,是要看地主要賣多少
他想賣一坪一千萬,也是他爽
何況是他奇檬子不好的話,他不賣直接封路,也是不違法的
這問題只能300個住戶跟地主好好溝通
平常關係不好的話,也沒人能救這300戶了

不要問 2006-10-22 07:07 AM

引用:
作者NeXTSTEP
法官可不是這麼講.
現在地主擺明就了可以硬幹.

硬幹當然可以,反正惡鄰居也見多了 :laugh:

只是這新聞越看越怪
似乎這地點是路尾,整段路拓寬時最尾端的這位地主不同意當初的徵收價格
而土城市政府似乎又是以強制徵收拓寬馬路,反正錢(補償費用)放在那領不領隨你
但又因地主沒簽字領錢,土地所有權還在地主手上,所以稅金照算 :stupefy:

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是固定的,每一個地主都是按坪數以公告現值加減算的
不能因為單一地主不同意,就不算數吧

NeXTSTEP 2006-10-22 07:33 AM

引用:
作者SoftPig
好像一堆人一面倒的指責地主的不是,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今天國家依公告地價現值徵收這些網友的土地時,先不提土地規劃是否有所謬誤,大家是不是心甘情願的奉獻給國家?

就算是田僑仔好了,除耕者有其田和三七五減租摸到的之外,這也是人家祖上積德,怎麼好像好多人一副地主就該死的樣子?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多數暴力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NeXTSTEP 2006-10-22 07:34 AM

引用:
作者XTREE
私人土地是不能隨便徵收的,除非是預定道路才能徵收
那塊土地,是要看地主要賣多少
他想賣一坪一千萬,也是他爽
何況是他奇檬子不好的話,他不賣直接封路,也是不違法的
這問題只能300個住戶跟地主好好溝通
平常關係不好的話,也沒人能救這300戶了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NeXTSTEP 2006-10-22 07:36 AM

引用:
作者不要問
硬幹當然可以,反正惡鄰居也見多了 :laugh:

只是這新聞越看越怪
似乎這地點是路尾,整段路拓寬時最尾端的這位地主不同意當初的徵收價格
而土城市政府似乎又是以強制徵收拓寬馬路,反正錢(補償費用)放在那領不領隨你
但又因地主沒簽字領錢,土地所有權還在地主手上,所以稅金照算 :stupefy:

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是固定的,每一個地主都是按坪數以公告現值加減算的
不能因為單一地主不同意,就不算數吧


台灣的媒體,就是這種模式
被有心人來運作,仔細看看,就有一堆問題.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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