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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2006-10-13 10:46 AM

重點應該在於現在她愛不愛你,你愛不愛她

每個人都有過去,若真有心要騙你,她也可以一直隱瞞下去

老話一句,在意就分手吧,留在心中的疙瘩只是遲早的引爆點..

龍天行 2006-10-13 10:47 AM

引用:
作者morphine0821
就算是美女也是正常人,看慣了一個人的吃喝拉撒睡,唉∼
距離產生美感呀∼

應驗了一句俗諺:『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D

銀色戰車鎮魂曲 2006-10-13 10:53 AM

引用:
作者天之涯水之巔
剛沉船的時候都不會介意......










想要換口味的時候了
是需要些託辭滴 :laugh: :laugh: :laugh:


請問大大您的簽名檔
是您女友嗎??
有沒有其他真相??
很不錯哩~~~ :D

銀色戰車鎮魂曲 2006-10-13 10:56 AM

嗯~~
我以前在前女友的PC中看到她以前跟另一位仁兄的照片

是個阿伯~阿伯~阿伯..............伯伯伯伯 (起碼35~40'歲)

就像是全X計程車中的平頭五短身材阿伯一樣

還好不是18X


LibraC 2006-10-13 11:15 AM

引用:
作者龍天行
請問現在全世界的大學生,
有多少比例是在過同居生活的? :confused:
好像有點可怕! :fear:


因為一般在外面租屋都會有室友, 如果室友兼女友就更方便啦,
多的一間房間還可以分租! 花費比較便宜!

呵呵! 舉兩個我覺得比較離譜的學生同居案例!

1. 當年我在澳洲唸書的時候(已經十年了)
出國唸書當然男女朋友住在一起花費比較省, 加上在國外家長根本不管,
男女朋友不同居反而奇怪(小弟就是奇怪的那個! 呵呵!)!

認識兩對台灣學生情侶共同租一間小洋房, 三房兩廳還有花園!
一對一間房, 空的一間房間平常充當客房!

可是這兩對情侶, 四個人都在台灣各自有男女朋友,
而且是對方都知道, 等於是說好就是短暫在澳洲這幾年當****!(我主觀認為!)

所以當其中一個的台灣男女朋友來澳洲的時候,
另一半就搬到多出來的房間(這時我才知道為什麼要租三房的屋子! 呵呵!)
另外一對幫忙cover(就是幫忙注意不要露出馬腳!) ^O^!

當台灣的男女朋友離開, 就又恢復同床同房的生活!

而且這個模式, 兩對四個人都用過一次以上!

相安無事到畢業! 除了佩服(跟用狗男狗女形容外)還是佩服! 呵呵!


2. 台北醫學院, 我弟室友的案例!
我弟跟兩個男同學(同學A, 同學B)租了一間公寓, 專門租給學生的,
所以利用所有空間格成三間房間, 一大兩小!

同學A有女朋友, 所以沒多久就搬過來同居了,
我弟跟同學B那時還是"羅漢腳", 所以理所當然是住小間,
大間的讓給狗男女住!
(不是罵他們, 因為他們很喜歡狗, 不大的房間還養了兩隻大型犬, 所以綽號狗男女! ^O^)

同居是每天生活在一起, 同學A男女朋友偶爾會有摩擦,
吵架的時候, 男的就會跑出去,
同學B很貼心(我也認識, 真的是不錯的男生), 會幫忙勸和, 當雙方的和事佬,
久而久之女孩子反而對同學B心動了!
當然同學B也很喜歡同學A的女朋友!

由於同學B的為人真的算正派, 這個三角戀算是和和氣氣談好!

問題來了, 照理就算沒有疙瘩了, 也應該同學B帶著女朋友搬出去住,
或者同學A搬走!

可是! 因為同學A跟前女友養的兩隻黃金獵犬, 雙方都不願意讓他們分開或者放手給對方,
加上能找到室友可以接受小小的公寓內養一堆寵物的不多,
(連我弟四個人共享了, 六隻貓(有幾隻是其他同學寄放), 三隻狗, 一對兔子, 一窩天竺鼠, 每個房間還有一缸魚!
基本上是寵物店了! 有時去台北的時候會跑去我弟那邊住! 還好我蠻喜歡貓的!)

所以!!! 他們決定!
同學B搬進去大房間跟女朋友住, 同學A搬到同學B的小房間住!
就在大房間的隔壁! (超薄隔板的房間, 裡面發生什麼事情隔壁一清二楚!)

大家過著繼續互相見面的生活! 想當然同學A除了睡覺, 基本上很少在家!

結論:
當年我很看不慣, 雖然是63年次, 不過我算是比較老派的人!
(我朋友都說老頑固! 我不跟女友同居的原因就是擔心她將來碰上像樓主這樣的男友! )

可是現在反而看得開, 年輕的時候就是不要顧慮太多, 率性而為!
只要不要搞大肚子, 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樣就好了! 呵呵!

公背婆 2006-10-13 11:18 AM

同居跟結婚似乎只差在一張紙,但更大的差別在於:
婚前什麼都不在乎,婚後什麼都會計較!

不要覺得好像只有男孩子會在乎這種事,女孩子也一樣在乎,只要曾對這問題猶豫超過
一秒,就分了吧,不然就祈禱從未知道...再不然就要有把握,婚後吵架絕不會拿出來吵
,不過機率大概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

yider 2006-10-13 11:28 AM

會來問這問題,就表示會在意這些事情
而婚前同居跟婚後同住其實是有差別的
而差在那,等結完婚再來說

蒼藍的月光 2006-10-13 11:38 AM

引用:
作者龍天行
應驗了一句俗諺:『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D


****做的事時不就是

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嗎!?

:like: :like: :like: :jolin: :jolin: :jolin: :ase :ase :ase :p :p :p :laugh: :laugh: :laugh:

A級黑豬肉 2006-10-13 11:43 AM

我住的地方...
同居六個月以上,法律上視同結婚...

根本不敢跟女生同居...
到時候分手也順便把我的房子要去一半怎麼辦... -.-"

LibraC 2006-10-13 11:50 AM

引用:
作者蒼藍的月光
****做的事時不就是

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嗎!?

:like: :like: :like: :jolin: :jolin: :jolin: :ase :ase :ase :p :p :p :laugh: :laugh: :laugh:


不是分分合合嗎?

正確版:
合~~~! 分~和~分~和~分~和~分~和....................
換姿勢
分~和~分~和~分~和~分~和..........................
再換姿勢
分~和~分~和~分~和~分~和............................
最後
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合分! 合~~~~~~~~~~~~! 分!!


哈哈哈哈哈!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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