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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實線外路邊停車被撞,撞人者卻掛了!!懂法律的大大可否幫忙!!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58427)

swd 2006-09-30 01:17 AM

引用:
作者Es4241
重點不是光白線就可以停,而是砂石車停下去是不是把慢車道佔光了,如果是就有責任,因為輕型機車不允許騎在快車道上,把慢車道佔光了就侵犯到他的路權,砂石車要負主要的責任,這與雙排停車是一樣的道理,停止的車也不能佔據行駛車的路權.



我想應該不至於佔光慢車道所有空間
樓主有補述,是停在一般兩線道的小路
那把路肩算上的話,慢車道左側空間應該還是足夠讓機車通過

而且重點是車子的駕駛人當時覺得車輛有問題
那停下來的決定是絕對正確的
(發覺車輛有問題的時候應該立即停靠在適當的地點,不可強行行駛,以免行駛途中,忽然停止或失控,造成更大的危險,我想這應該有駕照的人都懂吧)
至於停靠的地點,如果照樓主所敘述,檢察官都說是OK的,地點上的問題應該不存在
(應該有現場照片,到時候看法官如何認定囉,不一定跟檢察官一樣就是了)

--------------------------------------------------------------------------

至於法官說的責任,那是很不成文的『道義責任』
(就像是,今天你綠燈直走,撞『掛』了一個闖紅燈的,你就可能要到靈堂幫他上上香,拿個白包之類的,明明沒錯還是要賠錢)
只是會怎樣判,還是要看法官本身
既然樓主那邊也有意願負起這個道義上的責任
(樓主的親戚還真是好人,要是我賠個白包我就覺得差不多了,講難聽點根本是自己找死啊)
那就只要向法官陳述你們的想法跟觀點就可以了

死者違規這點請死咬著不放,也請盡量表現出你們的誠意,雖然我就是覺得這種人很找死
(自己紅燈左轉就算了,還轉不過去.........)
不過台灣的法官判案真的很主觀,留給他一個好印象吧
還有啊,老實的人比較不會講話,開庭前先想想怎麼敘述,免得到時候忙忙亂亂的

如果一切都偏向樓主親戚這邊的話,那最大的錯就是那傢伙不該自己撞到掛.......
就像樓上幾位所說的,今天如果人沒掛,結果就會不一樣了.......

swd 2006-09-30 01:26 AM

引用:
作者cpusocket
可以不用理他,全世界都一樣,自己去跳樓,難道要告大樓蓋太高嗎??
白痴理由,什麼道義責任 :tu:

國外有案例,小孩子在住宅區道路打球,開車者正常速度,
小孩子衝出撞到車子死亡,車主不用賠,但是小孩的家長,
除了要再教育,還要賠償車主。
理由是,馬路不是遊戲區。


+1
可是這是台灣........
怎麼判就要看法官的想法跟心情了
可以公事公辦,也可以菩薩心腸,一切都掌握在他手上..........

道義責任,的確很白癡,明明沒錯,還是要花錢消災
可是真的判下來了還是得賠啊.........

I am Kent. 2006-09-30 01:31 AM

引用:
作者swd
+1
可是這是台灣........
怎麼判就要看法官的想法跟心情了
可以公事公辦,也可以菩薩心腸,一切都掌握在他手上..........

道義責任,的確很白癡,明明沒錯,還是要花錢消災
可是真的判下來了還是得賠啊.........

如果這樣...連法官一起告就好了....

nzcym 2006-09-30 01:44 AM

引用:
作者swd
我想應該不至於佔光慢車道所有空間
樓主有補述,是停在一般兩線道的小路
那把路肩算上的話,慢車道左側空間應該還是足夠讓機車通過

而且重點是車子的駕駛人當時覺得車輛有問題
那停下來的決定是絕對正確的
(發覺車輛有問題的時候應該立即停靠在適當的地點,不可強行行駛,以免行駛途中,忽然停止或失控,造成更大的危險,我想這應該有駕照的人都懂吧)
至於停靠的地點,如果照樓主所敘述,檢察官都說是OK的,地點上的問題應該不存在
(應該有現場照片,到時候看法官如何認定囉,不一定跟檢察官一樣就是了)

--------------------------------------------------------------------------

至於法官說的責任,那是很不成文的『道義責任』
(就像是,今天你綠燈直走,撞『掛』了一個闖紅燈的,你就可能要到靈堂幫他上上香,拿個白包之類的,明明沒錯還是要賠錢)
只是會怎樣判,還是要看法官...

紅燈左轉會跑到最右線去撞停住的砂石車 , 撞到停住的砂石車致死 ..... 可見機車的速度顯然很快 . 否則怎會煞不住闖紅燈 ?

nzcym 2006-09-30 01:47 AM

引用:
作者I am Kent.
如果這樣...連法官一起告就好了....

鄉愿法官應該被踢出司法體系 .

telong 2006-09-30 01:47 AM

依你所述情形你的姑丈毫無過失實在值得商榷: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2款規定「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 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 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 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 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又依最高法院84 年 台上 字第 5360 號 判例見解中認為
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
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
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

你的姑丈車輛故障時,並未按規定豎立車輛故障標誌,難謂無過失責任。且汽車駕駛人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倘他人不適切行為發生結果,汽車駕駛人不可主張對於此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你的姑丈能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他人撞上的危險卻未採取,應是檢察官認為你姑丈亦有責任的原因。

養樂多優酪乳 2006-09-30 03:35 AM

引用:
作者king01827
無照駕駛的小朋友?
先說你姑丈有把三角故障牌拿到車後100公尺去擺嗎?
沒有的話,雙方都有責任!
對方父母讓小孩無照駕駛就是錯
你姑丈沒擺三角故障牌也有錯,問題在於誰錯的多一點而已!

人家都停白線了
本來就可以停車阿
還要放三角牌幹嘛

voyagerlmp 2006-09-30 04:19 AM

引用:
作者aquasenno
姑丈停的地方是一般兩線道小路,後面沒放三角架
對方離譜的是紅燈左轉,因為速度快離心力角度大,
就撞上去了,我姑丈離十字路口是安全距離
對面有個檳榔攤阿姨全程目賭,更誇張的是那個阿姨還是撞人者的親姑姑,
好在姑姑很有良心,姑姑也有跟對方家屬解釋,但有理說不清!!
檢察官說可能會判比例責任,因為台灣法律是情理法,真是被打敗了!!
雖然死者家屬心情一定很不好,我姑丈雖然也不認為自己有錯,
但死者為大的觀念下願意賠20萬慰問金+強制險150萬,
任意險保險公司不賠,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我姑丈沒錯,算一算對方最少可拿170萬,
對方不服,姑丈也無奈!!


既然你姑丈有投保任意責任險的話,那就請把本事故都丟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而既然保險公司認為你姑丈無責任因而保險公司也就不需代而賠償給死亡第三者的家屬

除非保險公司認為符合任意責任險的保險內容,且需賠償金額超出任意責任險的部份(就是任意責任險的保險金額都賠光光還不夠),而您姑丈才需就超出的部份再自行賠償.

說實話,哪怕要上法院,總之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即可,保險公司內有專門在處理車險理賠的人員,他們大都有一定的經驗來處理的

king01827 2006-09-30 04:26 AM

你們看清楚好嗎?
樓主的姑丈因為【車子有問題就將車放置路邊停車檢修】

我是不太清楚檢修跟路邊停車的差別啦
不過車子有問題,本來就應該放置三角架
我哪一點錯了?路邊停車是隨時都會開走
路邊檢修要修好才能走啊!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就算車子故障,反正是停白線內就不用放三角架?

voyagerlmp 2006-09-30 04:33 AM

引用:
作者king01827
你們看清楚好嗎?
樓主的姑丈因為【車子有問題就將車放置路邊停車檢修】

我是不太清楚檢修跟路邊停車的差別啦
不過車子有問題,本來就應該放置三角架
我哪一點錯了?路邊停車是隨時都會開走
路邊檢修要修好才能走啊!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就算車子故障,反正是停白線內就不用放三角架?


嗯,說實話,在實務處理這些意外事故時,很多事情...看起來很重要...ㄟ...但其實也不太重要(我個人之前的工作就是專門在處理類似的理賠事故的...ㄟ..類似但不是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

基本上,都是在一個理論金額後.....再喬出來最後的理賠與否,且賠多少的

總之請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去"喬"吧~~

既然保險公司認為它的任意責任險不需理賠...那它自然就喬出個它要的結果..

ㄟ...實務上...我覺得您姑丈應該是連那20萬都不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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