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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2006-03-01 12:38 PM

倒是可以認真考慮免收費的方案。

這昨天也有執政的立委提案唷(目前可是不分顏色都有立委提案)

什麼?要維修費?
....以前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加上當時的車輛少(有車階級少),
所以使用者付費並沒錯。
但是現在幾乎家家戶戶(比例超過50%吧∼)都有一部車,都有使用的機會,
何不認真考慮?
維護經費從別的地方收取就足夠了。

Elros 2006-03-01 12:39 PM

引用:
作者dolphus
賭和不合理的法規可以相提並論嗎? :jolin: :jolin:

比喻不合格XD


不按照現行法令執法 有那麼好驕傲嗎?
這你得去問問行政院囉 :unbelief: :unbelief:

文章又看一半
中文有這麼難理解嗎?
還是要我寫比較詳細一點!!
不要只看到"賭" 這個字 就胡亂想像....
引用:
SO.......
寧願去賭政府要不要抓超速?? 賭贏 免罰單 賭輸 3千飛走

政府機關不按照現行法令執法 有那麼好驕傲嗎?


我覺得你蠻對此蠻驕傲的.....

totolor 2006-03-01 12:43 PM

引用:
作者Eric.chang
通過收費站才幾秒的時間,這樣就會造成用路人罹患癌症會不會想太多
微波比x-ray還厲害啊,功率有需要那麼大嗎
國外大部分都用微波系統也沒聽說有問題
這種講法不過是遠通為紅外線系統瞎掰的說詞而已


因為這是台灣......台灣人對電磁波可是非常敏感地
遠在頭頂幾十公尺的手機基地台都快吵翻了,離家數百公尺的高壓電塔也能吵翻天

如果ETC使用的是被動式RFID感應
那台發射器的功率一定不低,甚至可能會比手機基地台還高
卡片是無電源,要從基地台接收到足夠功率才能運作,運算完再把訊號回傳發射出去
試想一下,在高速、遠距情況下,且要避免環境干擾,那功率要多大才夠

除非採用主動式,兩端的發射功率才能降到很低
那使用者就必需加買一台OBU,RF的OBU成本一定比紅外線高
不過OBU應該可以做的很漂亮

fantasyXX 2006-03-01 12:46 PM

頂多把收費車道改建放寬而已,
只要車道變寬了,
速限也就可以提高,

並不需要把收費站整個拆掉啦,
又不是規定每台車一定都得要裝這個裝置,
而且收費站的功能又不止是收費而已

seaweed 2006-03-01 12:46 PM

ETC是採漸進式開放的(部份電子、部份人工)
但總有一天是全面電子收費
如果用遠通的系統,收費站永遠別想拆
就算沒速限也一定要減速,不是每個人都敢用生命賭時間

用微波系統的話,就能將收費站虛擬化
保留日後可以拆除收費站,並取消限速的空間
就算用紅外線系統而不拆,收費站建物老舊,總有一天要重蓋
這花的錢可不比拆掉少

dolphus 2006-03-01 12:50 PM

引用:
作者Elros
文章又看一半
中文有這麼難理解嗎?
還是要我寫比較詳細一點!!
不要只看到"賭" 這個字 就胡亂想像....


我覺得你蠻對此蠻驕傲的.....


引用:
作者Elros作者Elros
SO.......
寧願去賭政府要不要抓? 賭贏 免罰單 賭輸 3千飛走

不按照現行法令執法 有那麼好驕傲嗎?


那也是一樣的....(不過看錯問題,我道歉)
這不是賭不賭的問題,通過收費站要賭什麼。
用ETC方便之處,就是能快速通過。
限速40,簡直是自廢武功7.8成。

不是驕傲,是早就看穿。
有人一直拿雞毛當令劍,不過是找理由來塘塞罷了! :stupefy: :stupefy:

chou121 2006-03-01 12:52 PM

ETC 這種獨佔性質的事業,不管採用何種系統,就是不能用 BOT 的方式。

應該由政府制訂系統介面規範及收費標準,完成土木及通信線路設施建置,然後營運以1~3年為一期由廠商投標競爭。

就像當年高速公路休息站一樣,如果不是後來有規定定價和外面零售價的差距有一定限制,以及有營運年限,否則現在一瓶可樂恐怕還要30塊

Elros 2006-03-01 01:01 PM

恩..... 媒體又標題殺人 內容不實
是提高速限 而非放寬取締標準....
-------------------------------------------------------------------------

標題
收費站ETC收費車道速限調整 ( 2006.02.28 )

內容

為提高國道收費站區之行車效率及用路人期望,經交通部重新檢視收費站區之硬體設計,在不影響交通安全前提且符合相關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下,將車輛通過電子收費車道之速限,由原時速40公里提高為50公里,本措施自3月1日起實施,請用路人配合遵守,以維站區行車安全。
查電子收費車道過站速限於啟用時訂為時速40公里之理由係:
一、 國道收費站車道寬度大都為3.0-3.2公尺,依據交通部頒訂之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速限應在50公里以下,故訂為每小時40公里,且自本路開通、收費站啟用以來,於暫停收費時段均如此規定。
二、 另電子收費車道與一般人工收費車道比鄰設置,且人工收費車輛仍須停車繳費,考量二者車流於行經收費站前及通過收費站後須分流及匯流,為避免兩者速差過大造成事故,故訂為時速40公里。
電子收費實施迄今已15日,經檢討並觀察用路人駕駛行為,已漸熟悉電子收費車道之運作,在兼顧安全及規範規定下乃調整速限。本速限調整案,除車輛通過電子收費車道之速限,由原時速40公里提高為50公里外,另收費站區前方原設置之速限遞減標誌將重新佈設,由現行80→60→40公里,亦配合調整提高為90→70公里。
本項措施將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過站速限雖已提高,惟請ETC用路人一定要減速過站,切勿超速,尤其大型車輛車身較寬,應請特別小心,以維行車安全,違者公警局將依法舉發。
承辦人員:
莊國欽 電話:29096141轉2359
組長 吳木富 電話:29093212 行動:0932032934

http://www.freeway.gov.tw/news1.asp?id=1473&typeid=1

blair 2006-03-01 01:03 PM

對政府來說,確實支付"相關人事費用"的ETC解決方案最好...

Elros 2006-03-01 01:07 PM

引用:
作者seaweed
ETC是採漸進式開放的(部份電子、部份人工)
但總有一天是全面電子收費
如果用遠通的系統,收費站永遠別想拆
就算沒速限也一定要減速,不是每個人都敢用生命賭時間

用微波系統的話,就能將收費站虛擬化
保留日後可以拆除收費站,並取消限速的空間
就算用紅外線系統而不拆,收費站建物老舊,總有一天要重蓋
這花的錢可不比拆掉少

用遠通的一樣可以拆
遠通打的主意是99年前使用紅外線系統
99年後使用第2階段的VPS(車輛定位系統)
也就是你要換機啦∼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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