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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似簡單加減數學題,眾家答案卻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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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兩千多算了一次,找給騙子客人的兩千可以想成是鄰居給的,不算是老闆的損失。 |
我更正我的想法
老闆收到10,000假鈔就已經沒收入了 還得倒貼客人真鈔+貨品10,000 所以是10,000沒錯 :laugh: 客人賺=老闆賠 |
(假設不管貨品的成本是多少,用價值8000元來看)
找給客人的2000元是隔壁換來的真鈔(不是老闆自己掏腰包的),也就是算在後來要賠給隔壁的10000元裡 答案是10000 或 客人賺到10000(用假的10000鈔票換到真的10000價值貨品) 老闆賠了8000(貨品)+2000(真鈔)=換來的10000元真鈔 隔壁的拿到假鈔,換回真鈔.......沒賺沒賠 答案還是10000 |
騙子騙多少, 老闆就損失多少, 有必要算的這麼複雜嗎? :jolin:
--- 如題避免爭議兩個答案 1. 10000 2. 8000的貨(成本不知) + 2000 --- 試問騙子賺多少? 換錢給老闆的店家有損失嗎? 以下思考: 騙子賺了 ooo 老闆賠了 xxx 換錢給老闆的店家無損失 所以 ooo = xxx |
我決定把本題建議公司列入會計招生的試題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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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一再重覆出現
但就是有人會不理會 一再重新提出其他的錯誤解答 題目中用來亂的多餘場景真是有用… |
引用:
是的,那個兩千重複計算了一次,所以才會變成一萬二。 會發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先存有一個觀念,「送出去的都是損失的」,所以會認為給客人的現金兩千,和給店家多補的兩千都是「不同的」損失,所以要加起來計算。因為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給出去的鈔票啊,怎麼不是損失呢?但是卻沒有注意到在「本質」上,這兩個給出都是同一個損失,或者說其中一個並不是損失,只是等價的交換,所以不能重複計算。 不過我覺得重點還是,為什麼出題的人要多設計一個「隔壁的店家」,為什麼要設計老闆無法找零這樣看起來「很自然」的事,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如果把隔壁的店家這個角色刪除,老闆直接就可以找零,整個交易事件是不是仍然完全一樣?我覺得了解設計題目的用意,比數學重要 ;) |
其實店家換給老闆的也是假鈔...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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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闆收客人的1萬元假鈔→沒賺沒賠
2.老闆拿1萬元假鈔和隔壁商店換1萬元真鈔→賺1萬元 3.老闆拿8千元貨物和2千元真鈔給客人→損失8千元貨物和2千元 4.老闆拿1萬元真鈔給隔壁商店→賠1萬元 總結老闆損失8千元貨物和2千元 |
引用:
還要再加上買發票的錢 以及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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