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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一人被鎖定ip用p2p下載900部院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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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方網路巡邏 :jolin: :jolin: :jolin: 這種警方還要上網路巡邏????? :jolin: :jolin: :jolin: 這警沒吃飽上網閒閒嗎?難怪沒有好好照顧一大堆老百姓.... 應該交給電子警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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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怎麼樣的巡邏法啊,蠻好奇的~ :D 是打關鍵字來找,還是定點巡邏啊~ :D |
引用:
一般人如沒營利意途也沒前科那大多會被判"緩刑",但民事和解金是一定要付的不然 廠商是不放手的。(不給錢就繼續告) 再來告訴大家一個正確的觀念,"觸犯著作權"法是早就例為"公訴罪"一但是以這種 罪名起訴的是無法"撒消告訴"的,公訴罪的意思就是"辨到底"!!! (無論最後是判有期途刑或判緩刑都一定會背上"前科") 所以大家別妄想說只是警告啦訓斥啦........嘿是嘸可能A代誌!!! |
引用:
流量跟解析度都低到不行的rm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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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本來也是性交易的案件,是不小心搜到歌曲,才「順便」起訴的。 |
引用:
台灣目前是MPA及IFPI在抓.就像公家機關一樣 而且也是推動台灣政府修法著作權法的X手 台灣政府修法著作權法已達全民入罪的程度 法不責眾 甚至於希望政府好好照顧一大堆老百姓是痴心妄想 財團治國的台灣 就像屠宰場 隨它高興隨機抓一個出來判刑 財團每一個再索取30-50賠償金 現在更變成公訴罪 路上被攔都會被移送法院 何況是網路巡邏 網路釣魚的案件更是層出不絕 和擄妓勒贖一樣 擄片勒贖早就成為不肖警員打獵的對象 KURO被判刑.付費下載會員也被判刑 http://www.ifpi.org.tw/news/news_index.htm |
引用:
那有那麼多院線片可下,該不會是下印度的院線片(產量每年大約800部) 要不然就是真的下~搖桿驅動程式來玩快打旋風 (左手一直搓搖桿,右手一直按重拳~就會使出連續伸龍霸) 呵溜can..呵溜can..呵溜can..呵溜can...You Win |
引用:
訊息有誤,請惠予更正: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ght_book_39.asp 貳、 由於數位化重製技術的進步,以光碟為媒介物的侵權情形日益嚴重,為了有效遏止此種犯罪行為,著作權法除了常業犯外,將意圖營利而製造盜版光碟,以及藉販賣方法散布盜版光碟的行為增列為公訴罪,以解決盜版品大規模的製造及販賣,在查緝行動上所造成的困難。至於其他著作權犯罪,例如侵害公開播送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等,或是以印刷、影印方法的侵害重製權,除常業犯外,均仍維持告訴乃論,不告不理。 該員並未製造盜版光碟,進而藉販賣方法散布,是故仍不屬公訴範圍。 檢警偵辦過程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不然唱片和電影公司如何知道該員下載影片及歌曲,若以「證據取得違法」角度來看,這場官司與判決仍有上訴空間。 |
引用:
其實很多人都是被抓才一陣錯鄂 接下來就是無止境的司法折磨 法律千萬條 要你死就只須一條 所以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只是解釋而以 決不可能成為法院判決的根據 而且台灣司法仍處在被抓就有罪 有罪就起訴 起訴就判刑 警察.檢察官.法官 全都有績效壓力 「證據取得違法」在法院 除了要遇到有良心的法官 自己8字還要夠重 否則難逃一劫 目前只要是著作權案 幾乎都是簡易法庭直接判刑 連偵查.辯論都省了 很多人連出庭機會都沒有 就判刑了 出租店同行很多都是正版被判刑 智慧財產局也是一番無罪的解釋 但對司法獨立仍是兩手一攤............無解 高等法院的法官更直接面斥我 新聞局.智慧財產局的解釋是行政解釋 並不能左右司法.因為司法是獨立的 |
太誇張了吧@@900多部電影!!!!
哪來的硬碟或是光碟片阿? 900多部應該都可以自己去賣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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