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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剛出車禍了 再來我該怎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60700)

Penguin.Lin 2005-03-19 05:31 PM

引用:
作者rick070
我昨天也發生小事故但還好沒什麼事
昨天是開車經過回家路上(和平東路三段六張黎捷運站下,有三線)
我開內側車道,結果中線的機車想要左轉
我車子先開出去,然後機車就"擦撞"到我車的右後輪,還好騎士沒摔車
不然下班時間車水馬龍的,如果摔車事情就會變得更大條
我閃雙黃燈下車問他有沒有怎麼樣
結果騎士一開口就罵說 "你是沒看到我要左轉哦" :jolin:
:


這應該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吧?
這機車騎士也真是... 就認為都是自最大

回歸一下正題
去掉車禍鑑定單+驗傷單
and 確定當時留的記錄你的車速沒有過快
因為40...是慢車道的限速
也希望您以後騎車時要眼觀四方耳聽八方 平安回家最好

apollo_749 2005-03-19 05:58 PM

引用:
作者invaderfish
剛剛出車禍
已經做完筆錄
前方車子(新聞採訪車)突然減速
害我撞上去
結果左手受傷
我等一下要去驗傷

有哪位大大交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才不會損失自己權益??
手好痛阿><

=============補充=============
看完醫生回來了
我再來說清楚一點好了

"我騎摩托車"
我在台中港路經大墩路往中興路方向行駛
當時我左前方有一部新聞採訪車
速度大概40左右
我想從他的右方騎過去
不料剛好路旁有一群警察在拍宣傳片
新聞採訪車看到圍了一群警察
以為在抓犯人
就"突然"減速往右邊靠
因為他想搶新聞
而且減慢很快
我當時正好要從他右後方過去
距離大概5公尺
剎車不來不及
就差撞到了
誇張的是
那個駕駛(攝影師)下車並沒有來看我(同車有個女記者,有過來我這邊)
還跑去拍警察
當時剛好路邊一群警察
就跑過來看情形,問車子誰開的,他才從人群裡面走出來...

...

應該是"東興路"吧?

其實,那慢車道本來就是可以行汽車的...
由中港路要右轉的車一定都要先在前一個路口轉進慢車道,才可以右轉....

慢車道雖然空間足夠容納兩輛車並行,但是並沒有分車道,所以那輛車並不算變換車道....

既然如此,你從他旁邊超車而撞到他,若你的機車撞擊點在前面,大概你的責任較大...

但是,你機車的撞擊點若是在車身左側,那就是他撞你了...

invaderfish 2005-03-19 08:04 PM

我車身撞擊點
是在左前測
應該是說前輪蓋的左邊

Penguin.Lin 2005-03-20 12:36 AM

不過我被您搞糊塗了...
一下子說撞到右後方車門後面的側面... 一下子說撞到前輪蓋的左邊...
我暈了... 睡了...

騎車開車還是要注意路況...
40↑ 還是超速了... 我想都還很難講吧
您可以訓練一下您的反應... 觀察車子的前輪導向~ 就可以知道他要幹麻了

invaderfish 2005-03-20 01:59 AM

引用:
作者Penguin.Lin
不過我被您搞糊塗了...
一下子說撞到右後方車門後面的側面... 一下子說撞到前輪蓋的左邊...
我暈了... 睡了...

騎車開車還是要注意路況...
40↑ 還是超速了... 我想都還很難講吧
您可以訓練一下您的反應... 觀察車子的前輪導向~ 就可以知道他要幹麻了


右後方車門後面的側面是對方車子的擦撞點
前輪蓋的左邊是我的機車的擦撞點

我當然知道觀察車子的前輪導向~ 就可以知道他要幹麻呀
只是
左前方一台本來速度跟你一樣的車子突然撇到你的行徑方向上還猛然減速
而你又正好要加速超過他.....

Angel13 2005-03-20 02:09 AM

什麼觀念阿
你們喔,注意:警察有問
警察問他是不是往右靠,他說是
後來問他是不是直走,他也說是= =
警察就說:你別我說什麼你都說是阿!
之後做完筆錄要簽名時,他還自己補充,被警察罵...
筆錄做完,啥都沒說,開車走了....

"突然"減速往右邊靠
因為他想搶新聞
而且減慢很快
我當時正好要從他右後方過去
距離大概5公尺
剎車不來不及

你有沒有跟警方說明這點
重點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你是不是在機車道,或是近機車道的路上

change88 2005-03-20 02:12 AM

既然有筆錄
有驗傷醫生開證明
先不要修
到原廠估價拍照留證據(機車要辦出險 問機車行 強制險也會賠人受傷的部分 收據要留)
半年內要和解或提告訴(否則權益喪失)
基本上
除非他一點都無過失(緊急變換車道無打方向燈怎樣都說不過去)
之後可以上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可能還會等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
最後如果要上法院
我猜法官用一條 "應注意未注意"
這樣雙方都有責任
如果不和解
我猜就等宣判過失傷害罪吧

invaderfish 2005-03-20 02:19 AM

引用:
作者Angel13
什麼觀念阿
你們喔,注意:警察有問
警察問他是不是往右靠,他說是
後來問他是不是直走,他也說是= =
警察就說:你別我說什麼你都說是阿!
之後做完筆錄要簽名時,他還自己補充,被警察罵...
筆錄做完,啥都沒說,開車走了....

"突然"減速往右邊靠
因為他想搶新聞
而且減慢很快
我當時正好要從他右後方過去
距離大概5公尺
剎車不來不及

你有沒有跟警方說明這點
重點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你是不是在機車道,或是近機車道的路上

這是我最大敗筆
沒跟警方說明他沒打方向燈

還有我騎的慢車車道並沒有劃任何線

invaderfish 2005-03-20 02:28 AM

引用:
作者change88
既然有筆錄
有驗傷醫生開證明
先不要修
到原廠估價拍照留證據(機車要辦出險 問機車行 強制險也會賠人受傷的部分 收據要留)
半年內要和解或提告訴(否則權益喪失)
基本上
除非他一點都無過失(緊急變換車道無打方向燈怎樣都說不過去)
之後可以上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可能還會等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
最後如果要上法院
我猜法官用一條 "應注意未注意"
這樣雙方都有責任
如果不和解
我猜就等宣判過失傷害罪吧


現場也是有個去拍宣導片的警察跟我說
他如果不賠我
叫我去告他傷害
我想應該是過失傷害吧
還有診斷證明上寫"左手手腕挫傷 疑似左側掕骨線性骨折"
會不會太模糊 我是否要去要求確定傷勢??

copson 2005-03-20 07:31 AM

請問大大您是撞到車子後面,還是被車子右側碰撞?
對方的車子是否有打方向燈?
以上幾點可說是您的罩門呀!!
如果是你撞到車子後面,那90%是你的錯了!(行車須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這種情形叫做追撞,肇事者為後車!
但第二點,如果是你是被車子右測碰撞的話!那你就有70%可以怪在對方!
不知道你記不記得對方是否有打方向燈呢?
這些供你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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