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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惡有惡報~三星.V-DATA考慮向啟亨提出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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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說聲抱歉 但是本人不同意您的看法 黑心商品 管你多超值也沒有用 安著騙人的心 就是詐欺 就是惡質商品&惡質公司 產品表現就算夠水準也是枉然 更遑論後來的恐嚇、逃避問題、抹黑等骯髒手段... 反之 cost down是必然的 省料也無可厚非 只要不能符合規格 不出問題即可 也許cost down後 您不認為值那個錢 但說穿了 就算人家在賣品牌 也是在賣這個牌子的服務 或者這個品牌能提供一些其他服務or保證﹖ 或許他沒有 純粹就是牌子好看也罷 您也可以選擇不買 行使消費者基本權力 至少您不是花了錢 卻得到一個詐欺 (小弟不知道您再說哪家大廠啦...無護航之意 :ase , 只是在譴責此等惡劣公司,失去也不值得惋惜 :o ) |
關於各大廠之間的攻防戰,
目前只有精星曾發表過正式聲明,說要提出告訴 而三星那個不算是正式聲明,只是協理傳達總公司的當時的短暫意見 (三星如有要正式聲明,是會發新聞稿給全部的媒體) 若三星韓國總部沒有正式聲明,那三星台灣分部的董事長也不能說任何一句話,會被Fire開除的 至於三星的韓國總部說了什麼 請見 東森網路追追追 網路追追追/啟亨顯示卡魚目混珠? remark事件上演? 文章 其中一段話 http://www.ettoday.com/2005/01/04/516-1736911.htm 至於Samsung方面則表示: 「發生這種仿冒品牌事件,讓三星公司覺得很遺憾,對於相信三星產品顧客購買到仿冒品所受到的損害,希望台灣警方徹底調查這件事情,本公司希望盡力保護三星客戶,對於非法的行為,三星將來會追本溯源,調查真相,採取必要的行動。」 以上用黃色的字樣,確是實三星韓國總公司, 在上個星期一(1/3)當晚,立刻發傳送給台灣分部所要傳的聲明 弟在隔天去陪媒體採三星時,也親眼看到那篇用韓文寫的簡短聲明,還有一張翻成中文的 然後三星公司台灣分部就拿這個聲明的中文翻譯,給了東森和民視去報導 在隔幾天,三星裡內部有人私下向弟表示,三星開始對此事用嚴謹/嚴重態度的去面對 弟問他,會有可能打跨國官司嗎? 他私下以個人立場表示說,以前是有仿冒的情形,但都證據不全很難抓, 但若是三星手機的造型被仿冒,且證據足夠,總公司應該會告下去,不會放過 (其實弟認為,依韓國人的牛脾氣個性,哪可能會放過啊 :stupefy: 不只弟這麼認為,許多人也都這麼認為) 且三星公司台灣公司分部的人,幾乎都知道件事了 另外,在上星期四,, 小弟親自打電話過去問威剛總公司, 直接轉分機給sales業務,一個女生接的, 她竟然不知道這件remark的事(從聲音的驚訝表情,應該是真的) 喵的咧∼真是好笑,威剛總公這麼甘心名譽被受損嗎 內部文件公告都沒有嗎? 弟還告訴她PCDVD的討論remark的網址,她才知道此事 然後又轉給威剛法務部人員, 哽∼戒心超重的一個女生,好像做了什麼虧心事的 照理說,如果威剛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應該不會怕東怕西的 弟問她一些細節,她也不願意說,只說公司以在處理 弟質疑她,問她為何威剛自己家人業務都還不知道這件事?是不是內有隱情 最後問她什麼時候有正式聲明,那個怕事女只說今明兩天(1/6~7)會公佈 結果也是食言沒公布,官方網站連個聲音也沒有 然後弟也在PCDVD系統組件區的威剛小客服專區,發了篇文,質疑威剛的不理應態度是在怕什麼 最後也只是得到閃躲其辭的官樣答案 如果是一個公司認為自己是受害者 照理說他們應該會立刻撇清,發表聲明,而不是完全沒有聲音,就好像被別桶了一刀,竟然也不會吭一聲,騙肖 :tu: 就連最黑的啟亨公司,都懂得跳出來為自己辯護, 而威剛到目前為止,連個較大的正式聲明都沒有 然後事發多天,威剛的sales還不知情,老闆知道了,法務人員知道了,sales 會不知道 (啟亨都推說是上遊供貨廠商的事,你威剛假如是上游廠商,難到會不知道, 而且依幾位業界人士的說法,台灣的DRAM模組商(創見/威剛之流)的供貨遊戲規則, 是直接出貨這些卡版的製造商(像華碩/技嘉/微星/啟亨這種公司), 不太可能是會出貨第三代理商,如果有,那可能是私下講好的。 但跑業務供貨給下游卡版製造商的業務sales會不知道這件事? sales說她不知道,我認為有很高的可信度,那個聲音音調騙不了人的。 但法務人員和威剛高層,以及啟亨那邊 這之中一定有人在說謊 :tu: :tu: :t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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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您的口氣好像在寫小說或江戶川柯南
:shy:
引用:
這是小弟覺得您寫得最棒的一篇文章了, 沒錯!這中間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要嘛是威剛自己知道 沒有其他可能...... 小弟認真的問一下, 您的好心會不會因為生活上的支出產生困擾, 如果會的話,小弟願意資助一點旅費,請來信告之您的帳號,(看您都在賣配備了,會心疼耶!) 古人有云,同為志者,私不遠矣! 大可說出一些青天白日的話,得見於心 對於南亞之災,小弟同表悽悽,只是看不慣那種把不幸稱斤論兩的處事風格, :tu: 對於自己國家會有這麼骯髒作假的事, 反倒是非把他追追出來不可, 矽島耶!變成其他元素???小心成了好萊污的另一項口語 :flash: 告是一定要告的,只是別再有婦人之仁, 已經給了那麼長的期限了, 多聚人氣之嚇嚇以攻之,才是正道! 把矛頭指向威剛吧!雖然小弟也是他們的產品的使用者 不過有錯歸有錯!!怕什麼就別怕人家質疑 有時候網路給了小弟許多的靈感, 例如這件事若處理的當(啟亨從此過著慘淡經營的日子) 小弟會想,這種題材很能夠作為一部 透過網路消費者扳倒大怪獸的小說, 然後把版權捐給論壇,少一點銅臭就多一點人情與專業, 如此豈不一舉數得! 大大加油!小弟會陪您到事件結束!! 大大們也加油!世界上沒有什麼比公眾的福利與力量可敬可怕的事情..... :shy: |
應該說,寫這種文章,要有一些技巧,
不能寫死,遇到不確定狀況,就不能用肯定句 也不能用濃度太高度的含沙射影的字眼 因為會吃上官司的 有些廠商更雞車 例如鴻X,直接對記者進行假扣押 連要告的訴頌項目內容都還沒有成立, 也許只是賠償個一兩萬元 但光是法院往返出庭就夠整死人的了 弟打電話給地方法院,和檢查署,都一付愛理不理的樣子,一付事情越少越好的心態 而民間的消基會也是,接電話的小姐態度更雞車,被我修理到直接叫她主管出面跟我對談 這些單位以為老百姓不懂法律條文,於是就能推脫就推脫。 上述三方,直到在我提出一些可以使用的法律條文和後,才不敢怠慢,才願意跟我正面對談。 只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態度比較好,願意跟我解說整個流程。 消保會是因為記者有認識,應該是好打通關的要件,但那位消保官的態度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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