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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omTz 2003-09-19 11:54 PM

看來大多人清楚我想說什麼,
我就不再多說。
我說過那是個建議,
接不接受是個人的問題。

我針對的只是tommy1的說話態度。

黃欣 2003-09-20 02:5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Haker
討論就討論,大家提出看法
你幹麻做這種人身攻擊
窺伺別人隱私本來就是不道德的行為
有人點醒這點,卻還要一直問不停



看來大家都有志一同, 看不慣"某個簽名檔很長的人"強詞奪理
明明已經有那麼多人糾正他的發言, 還不知道反省,
真是無可救藥~~~
可能話說的重了一點~~~但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aq0127 2003-09-20 07:2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RomTz
很抱歉,被白爛這樣說有點氣過頭,
好好一句規勸被說成那樣。

個人修養不好,說了重話,
波及到你真的抱歉。:)

難道是有陣子沒到政治區進修的關係?:D


哈哈, 好說好說, 在Pczone看過你對鞭刑的發言, 很優的見解, 佩服佩服
小弟並不喜歡針對任何人, 一向就事論事, 雖然常常還是不夠客觀:jolin:
我之前打出自己的電腦可以處理是指限於用cookies或是在自己的電腦
上做出一些措施的意思, 入侵別人的電腦跟去破解別人的mail並沒兩樣,
當時是我打太快了, 雖然馬上作了修改不過已經來不及了, 因為你已經
引言了:cry:

當然無論用什麼手段得知都不是一件道德的事, 只是小弟最近剛好看到一些事稍
微改變了看法, 最近我的好朋友(男生)剛出了一些這方面的事(女方外遇了已經
長達兩年之久, 要不是看到他女友的email, 今年年底就結婚了, 已交往了七年半),
還有我在美國的同學(女的)被她男友騙得很慘, 跟她借了錢回台灣然後不回來,
她還一直苦苦的等, 對方也一直說沒錢請她諒解(幾千塊美金), 直到她最近想
辦法偷進了他的信箱後才發現他已經交了女友, 而且裡頭的信用卡帳單所列出
的項目都是吃好穿好的清單, 過份的是都有繳清, 但卻沒錢還她? 害她現在每天
都吃泡麵, 她才決定跟他分手並打電話跟對方家長說, 小弟說的都是千真萬確喔,
絕無任何誇大, 這幾件事才讓我想幫這個忙, 不過能力不足, 幫不上忙倒是真的:o

PS:是我的話會跟我女友交換信箱的密碼啦:like:

wansir 2003-09-20 08:38 AM

這應該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做人根本的問題吧。:jolin:
不是因為對方對不起你,你就可以如何如何,這是兩碼子的事。
你可以尋求方式求證,但不代表就可以把犯罪意圖合理化。
舉例來說,就算是你的老婆,也不是"你的"財產,如果老婆不願意嘿咻,你硬上的話,老婆都可以告你性侵害。這是做人基本的尊重。
今天你一個人關起門來,想怎麼作,沒人知道。
但對不對的起自己良心,就只有自己知道。
這裡是個讓人發表問題以及互助的地方,但若當行為逾矩,本就會受到網友的規範。
因為網路是個開放的空間。


唉!真的是看不下去了,現在的人真的那麼缺乏自省的能力了嗎?:think:

aq0127 2003-09-20 09:2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ansir
這應該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做人根本的問題吧。:jolin:
不是因為對方對不起你,你就可以如何如何,這是兩碼子的事。
你可以尋求方式求證,但不代表就可以把犯罪意圖合理化。
恕刪

你說的只是一部份對, 但不是完全正確, 就好像你懷疑老婆或丈夫
外遇可以找徵信社幫忙, 那些證據在你想離婚時, 法官都會採納,
同一種方式並不能對所有的人, 像我說的上述情況, 如果是你妹妹,
你是不是也希望她一直苦等下去? 不要太死腦筋, 特殊情況絕對有
特殊作法, 沒事想偷看或許真的是個人的問題, 但是當對方太過份時,
你也該採取某些特殊方法來查證, 你會說結婚了所以照法律來看有
通姦罪當然有權利去抓, 可是別忘了法律只是最低保障, 不是結婚才
能騙錢騙色, 而且在很多時候, 法律也保護不了什麼, 不然也不會有
這麼多婦女被拋棄得這麼慘了, 如果今天你的老婆的好友偷偷告訴你
女方的eamil信箱裡有她偷情的紀錄, 你會不會進去查證? 事先跟她說
了再進? 早殺光了吧, 我也說過了, 是我的話我會一開始就把遊戲規則
說好, 兩人之間不需要秘密, 我可以看她的, 她也可以看我的, 這是我跟
她彼此的認知, 可是對於想要偷情背叛甚至騙錢騙色的人, 如果他的email
信箱真的有那些資料, 我不會反對我朋友進去看, 至於要不要懷疑, 我前面
也說了, 得看他們雙方的感覺, 別人無法評論, 再強調一次, 美國有這樣的
案例, 女方被告, 紀錄她偷情的丈夫是無罪的(電腦共用)...

麥卡倫 2003-09-21 12:01 AM

看來這個世界還真多無聊的人,
一個主題發問,真正熱心幫忙的只有幾個
其餘的真的是......在亂的吧,
那麼愛好管別人的價值道德觀,
在這同時有沒有檢討過自己在發表哪些文章,
要是連在網路世界都可以因為對方某些因素,
例如,簽名檔過長拉(至少沒違反版規),在哪個版面曾經說過哪些話阿 等等...
而排擠對方,我想這種人在社會上或許是鐵板踢不完的那些人吧:jolin:
想給這些人一點建議,做人內斂一點,不想做的事情就不要去批評,
因為沒有必要,也沒有權利,鋒芒部要太過銳利,
不要太好提倡自己的論調,
因為那是你個人的事,沒必要大家都認同你
我想這種人
在社會中通常是憤世忌俗,看不順眼就想發表自己的意見
但是真正遇到事情,或許EQ都算很差的那種吧.....

麥卡倫 2003-09-21 12:12 AM

另外發現一樣有趣的事情,
會大肆提倡個人聖人論
以及大唱反對論的ID
幾乎發文量都是10位數字
這不禁讓我想到上面一位朋友所說的
分身本尊遊戲,噗~~
我只想說成熟點吧:D
星星不能當飯吃的,
要罵人還得偷來暗去
唉!!你們不累嗎???
這樣好玩嗎??
這樣你們的社會地位有比較崇高嗎???
賺的COCO有比較多嗎???
好好的網站,卻被你們搞到好像在玩線上遊戲
還本尊分身的開,把星星當經驗職練阿:jolin:
我想就算你5顆星,你這個ID可能也賣不到台幣100元吧
與其浪費時間衝星星,我倒是建議你們,回到你們的線上遊戲吧
多少還可賣點台幣,前提是,如果你有本事的話:D :D

schnaufer 2003-09-21 09:33 AM

  隨意懷疑他人發言的動機與本尊/分身論,看來真的是 PCDVD 的發言特色。

  很多人在追求目標正義的過程中,往往忽略的程序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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