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系統組件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9)
-   -   退換貨品限未拆封或有原包裝者可提申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18475)

twgsm 2003-06-19 04:33 AM

多謝提供

goai 2003-06-19 08:03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cs
順發就算是含稅價 刷卡也不應該加價
這點絕對不合理 依據各家信用卡特約商家條例來看 大家去找找當初辦卡的那一本
權益說明書 裡頭有明定說 刷卡可要求不加價 如店員有意見 可請店長出來講 再不就是打電話給中國信託 因為連線銀行是中國信託要求
再者 刷卡退貨 需店方同意後 以正負沖銷帳 而不是九成來算 被順發賺一成
就我上次去順發換貨 店員明顯刁難
我換的是U牌電視卡 SAA7133 原因 畫質太差 要求系統太高 錄MPEG2要P4-1.9G
店員反駁說 系統要求越高才會畫質越好
然後又說他當兵就是在搞這個的 怎麼會不清楚
我看畫質就是比我原本TV2000XP差 TV2000XP錄MPEG2也只要P3-650
(我的是雷鳥1G)
要不只能退貨九折
那我就說要換貨 那他又說 要不是看在你包裝完整的情況下 不然還要收換貨費
(我只有卡接在電腦上灌DRIVER 配件包連拆都沒拆 )
我實在懶的應對 等他弄完換貨單 趕快換了一台開燈牌燒錄機走人
如果你就是那個店員 希望你不用動肝火 我不過是就事論事
前面有人說得很好 除非這東西順發賣最便宜 否則不要考慮


老實講,你這樣退貨商家也很難搞..
東西已拆過又要重新包裝,很麻煩的..
你買東西之前不先作功課,買完用過後說不好用,再拿去換..
如果你一直換的東西只是效能不好之類(又不是故障或者瑕疵品,硬體衝突等理由...),又要換在換到你滿意為止.
如果大家都這樣,那店家還要不要作生意..

左非 2003-06-19 08:24 AM

回覆: 那可不一定喔!!!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fly
今天如果你像我一樣,在順發買了東西回家才拆開
(尤其是順發都會綁上醜醜的兩條尼龍繩,常會懶的當場拆,想帶回家在用剪刀剪)
我在這一篇好棒的DELL螢幕,卻栽在可惡的順X手裡.... 抱怨過的一樣
你就知道順發有多機車,客服超差的啦....

綁尼龍繩是因為怕有手癢客人~拆開來看
誰叫台灣人這麼不自愛...唉

不過這個主題跟「系統組件」有什麼關係?!

御風者 2003-06-27 12:46 AM

不過,我還是喜歡一個人沒有壓力的在順發慢慢逛∼∼

去NOVA有點遇到很多皮條客的感覺,不是壞了遊興,就是誤了自己的判斷買了自己不是很喜歡或是很需要的東西。:(

mika77 2003-06-27 01:27 AM

認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御風者
不過,我還是喜歡一個人沒有壓力的在順發慢慢逛∼∼

去NOVA有點遇到很多皮條客的感覺,不是壞了遊興,就是誤了自己的判斷買了自己不是很喜歡或是很需要的東西。:(

對!我昨天中午有一小時空檔時間(因為等候船務公司上班領B/L),就去八德順發逛街!最後買了一支側電筆(120元)!整整一小時!

FOOLKID 2003-10-13 12:17 AM

不錯的資料,推一下∼∼∼

jeffhsu 2003-10-17 10:33 PM

為消費者的權益加油!

JING FENG 2003-10-18 12:11 AM

如果刷卡不加價的話,對消費者也同樣是不公平的.
以成本1000的物品.
含稅價是1000*1.05=1050,最少要賣1050以上才能賺錢.
如果還要加上刷卡不加價的服務,那還有有2%的成本在,這個錢是”銀行”拿去,不是店家拿去,請想清楚.刷卡就要賣1050*1.02=1071這才是刷卡含稅不加價的成本.

現在的許多電腦大賣場,都變成會員價(現金價),刷卡價為會員價的1.02倍,這是合理的,如果全部都是以刷卡含稅價來賣的話,試問用現金價來購買的人公平嗎,平白就被商家多賺2%的錢了..

以1000來看(未稅價),或許只差71元(含稅刷卡價),還沒什麼感覺,以電腦來看,買個一整組以二萬五來看,差了1775元...,就來看目前光華等集中市場,賣一台二萬五的組裝電腦,能不能賺到1775元...

PS:當然了,如果賣1071元給客人含稅刷卡的話,那還是了錢的,因為每年還有一比”營所稅”要付.....
想到這個月改了公司名字,就要提前付營所稅...竟然要付五萬多......:shock: (自己平均一個月的營業額是20~30萬),算起來,還要有一比2%的成本上去才能賣...:jolin:

wenhero 2003-10-18 12:06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ING FENG
如果刷卡不加價的話,對消費者也同樣是不公平的.
以成本1000的物品.
含稅價是1000*1.05=1050,最少要賣1050以上才能賺錢.
如果還要加上刷卡不加價的服務,那還有有2%的成本在,這個錢是”銀行”拿去,不是店家拿去,請想清楚.刷卡就要賣1050*1.02=1071這才是刷卡含稅不加價的成本.

現在的許多電腦大賣場,都變成會員價(現金價),刷卡價為會員價的1.02倍,這是合理的,如果全部都是以刷卡含稅價來賣的話,試問用現金價來購買的人公平嗎,平白就被商家多賺2%的錢了..

以1000來看(未稅價),或許只差71元(含稅刷卡價),還沒什麼感覺,以電腦來看,買個一整組以二萬五來看,差了1775元...,就來看目前光華等集中市場,賣一台二萬五的組裝電腦,能不能賺到1775元...

PS:當然了,如果賣1071元給客人含稅刷卡的話,那還是了錢的,因為每年還有一比”營所稅”要付.....
想到這個月改了公司名字,就要提前付營所稅...竟然要付五萬多......:shock: (自己平均一個月的營業額是20~30萬),算起來,還要有一比2%的成本上去才能賣...:jolin:


商家願意讓銀行裝刷卡機 就簽約不得對客戶收2%手續費
在塑膠貨幣大行其到的時代 商家目的是增加客源層面 商家就必須 吸收此費用
如果商家經營不善 盈虧也要故客戶負責嗎
如果商家對客戶增收手續費是違約行為 可以檢舉
現金價含稅價 VS 含稅刷卡價 為何不公平 這牽涉到個人信用

非高手 2003-10-19 01:55 PM

認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ype100
麻煩各位看清楚這一段好嗎? ─人往往斷章取義,斷對自己有利的取有益自己的,我有時也是這樣。
--
消基會董事蘇錦霞律師指出,消保法目前針對郵購及訪問買賣,明定消費者可在7日內,以書面或退回商品的方式要求退貨還錢,且不需要說明任何理由(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至於消費者親自前往商家所選購的商品,依民法中對於買賣契約的規定,在商品有瑕疵時,商家必須負起退換責任,消費者可根據「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民法第354、356、359、364條)。
--
1.無條件換、退貨,只限於"郵購及訪問買賣"
2.在其他情形,如果物品沒有"瑕疵",是不能無條件換、退貨的

因此在順發之類的賣場購買物品
請注意,如果物品"沒有瑕疵",只是不滿意,除非另有特約
不然是不能任意換、退貨。
所以即便只能退9成價,並無和民法或消保法相抵觸之處。
==
至於拆封視同偷竊,就像在考試中聊天一樣,瓜田李下。
不管怎麼說,不要做比較好,被請去和警背喝茶總是不好的。


認同,有需要我都"請"他們的人員幫我"代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