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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立法規...
商業空間,一年內無承租,無使用...就得清空所有易燃物 就是那些木製裝璜 那屋主...就會安排假出租...放幾台夾娃娃機 或是擺個架子,賣衣服 那至少會整理環境.... 有假租約,就得報所得... 不想繳稅,就清乾淨出租場地..... 所以...那一樓..至少風險降低,少了堆垃圾藏污納垢 |
裝睡的人叫不醒
消防單位都有看到違規 但是就拍個照交差 放任跑公文流程 等屋主收到再處理 可能都過去個把個月了 這段時間出事了 大家又開始大甩鍋 這種住商混合的危樓本該立法 要馬整棟荒廢 樓上若政府認為可以住人 樓下商場 政府就該要求業主要管理 不管理就強制法拍 找願意管理的人進來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
引用:
是否廢棄數年沒人打掃的環境, 直接每個月拍照片存證,以及聯繫持有人溝通並留下記錄。 有在使用和沒在使用的我相信這是很客觀的。 定義是營業場所的空間, 即使你沒有營業,也要符合現有消防規格。 |
引用:
新大樓消防設備、公共逃生之類的要符合標準,但私人空間要堆置任何私人用品也是管不著。 |
1F提供的不就是一個捐款資訊而已
要捐就捐,不捐就不捐 居然能生出那麼多的道理出來...... |
引用:
別人在講101 你在鑽私人空間? |
引用:
所以你101整棟都是開放的,消防安檢人員每個房間都去檢查? :jolin: |
引用:
以101來說,我相信它的消防安全沒有不受約束的私人空間。 |
引用:
老大 阿我說的就是大樓裡的公共空間阿 大樓持有人總該依法行事吧 |
引用:
無話可說 :jolin: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0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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