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南投野溪露營4人遭沖走 仁愛鄉長:野溪不能露營是常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8266)
|
---|
引用:
不知道你有沒有去過武界一線天 當天下午那邊有下雨 載客進去一線天玩的接駁車就有勸他們不要在那塊沙洲露營 趕快出去 老話一句 神仙難救無命客 |
引用:
嗯嗯.....看看那家屬.....出來了 國賠,國賠 |
依照公家機關以管制代替管理的習性
以後這裡明令禁止進入的可能性很高 但是58公路很長,跟"山地管制區"一樣,最後終究是必須要開放的 |
引用: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75-260407?chdtv 律師不是法官 不過國賠賠不賠確實是告出來的 :cool: |
如果要推給標誌警示不夠周全完整, 那活著的機率是會比別人低
再說, 民眾大都也不鳥一般道路上清楚的標誌警示 所以, 有無標誌警示並不是重點 |
正常人在這個時刻,悲傷都來不及
有時間都忙著處理後事 這麼早就想到"國賠" ,未免太現實了罷 如果有記者問,通常會說,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以後再說罷 滿腦子想到錢,難怪附近有付費安全露營區卻不去 有兩個未成年小孩遇難 希望檢察官把活著的二人也起訴過失致死罪,不要認為自己無責 |
引用:
他說的確實有理,但前提是,於有告示的前提下,帶小朋友去的家長,也需負過失致死,而不是只有台電涉業務過失.要國賠可以.但刑責也該背,,這樣是不是合理些? |
引用:
這件事情本來就要分兩個層面來看 1. 河床不宜野營,這點受難者的家庭已經遭受到嚴重的結果 2. 公務人員是否失職 如果公務人員真的失職,受難家屬提出國賠合情合理 |
引用:
很熱門應該就不會只有這兩家遇到吧? 還是他們搭太靠河床 |
引用:
國賠...想也知道是記者引導下出來的結果 再搭配網紅律師出來趁個熱度,這串不就該出來的都出來了? 不過這種失去家人的過失,法官通常不會在判甚麼了 老天處罰已經夠重了 就像路人闖紅燈被撞死, 不會被死的路人360 水庫無預警洩洪責任是跑不掉的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0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