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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口安全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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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車牌沒證件 找誰開單? |
萬華分局表示:車輛未禮讓行人之取締認定基準為,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以內(約略少於3條枕木線距),且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若機車違規開罰1200至1500元、小型車2000至2600元、大型車2800元至3600元
有種來加強值法這個啦 沒有專用號誌的路口,尖峰時間人多的話 車輛光等行人過馬路就好,不用轉彎了 |
引用:
不會,因為行人身上沒人牌號碼.... :D :D :D |
不錯阿 ,但為什麼只限定9月, 能一直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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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考試跟會不會動腦完全是兩回事 |
台北其實還好...大部份還是會讓
最近去台南..要過圓環的路口時.... 車子完全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根本不鳥你的.. |
引用:
管區警察憑面部影像可以抓到,就是抓犯人的規格,會搞死基層員警。 |
對我沒啥影響
開車還沒拿過罰單 |
認真覺得台灣罰責太輕了。
目前交通法規的罰款,都應該要乘5倍,才會有人怕。 上下班隨便都可檢舉個幾張。 汽機車未禮行人斑馬線,自己當行人時還不能檢舉,這點也滿瞎的。 |
順便加上對岸的路口人臉辨識系統, 其實違規大宗裡面, 行人的份量也不輕.
... 應該說數量, 份量而言, 人肉鹹鹹, 的確比較輕.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4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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