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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2020-01-17 11:21 AM

引用:
作者bibo987
這是必然的
不過,勞工可以有權不放補休,依法轉現金。


亦可遞延一年休
所以,今年能領到未休假獎金的,就是107年度的假休不完,到108度仍然休不完107年度的假,到109年度才可以領得到,基本上看得到若想吃得到,就要真的拼一下。

dnm 2020-01-17 11:27 AM

引用:
作者acetyIII

至於七休一,我覺得非假日出去玩超爽的,住宿機票都便宜啊,這邊有沒有人覺得我漏想了什麼?

..


有家庭小孩的人,假日家長上班,小孩怎麼辦??平日家長休假,小孩上課,要怎麼出去玩??
作息不同,有時候親子關係不好培養,長大疏離才來後悔也來不及了....

Earstorm-5 2020-01-17 11:27 A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會點出來是讓同為勞工能夠了解自己權益在資方玩這些手法下的損失
認清自己永遠是勞工,不會因為多領一點薪水或是有自己的辦公室就會有所不同


哈哈, 暗點我 XD 沒差, 說實話, 我把自己從勞資裡面獨立出來看待了, 不屬於任何一方.
怎麼看呢, 其實就是把自己當成約聘, 有工作才有我, 不是因為有公司, 也不是勞方罩著~

我的目標只有工作內容, 其餘都是他人, 不論來源是什麼, 除了公家部門以外(他們無敵)~
之前提過軟硬管都無法辨別使用的"專業公家人員..." (跟他們溝通簡直吐血)
而且你跟他們說哪裡有問題, 他們還說這太多人跟他們說啦, 就是不想照做而已, 找理由.
... 除了苦笑, 我真的也沒辦法了. (只好照做然後每年壞, 每年換)

離題, 我真的沒去思考過這麼多玩法.
雖然不是能隨便換公司的年紀了, 但還是說如果是汙水, 就離開.

twu2 2020-01-17 11:55 A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彈性工時+七休一,這個坑可大了

例如: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7小時,星期六工作5小時達到7休1又滿足一週40小時,又有七休一的標準

趕工時,就把工時全移到趕工日,然後把休假全移到不趕工的時段(加班補休就是這種玩法的處理模式,還可以避掉8週變形工時每二週84小時的限制)

公司省了大把的加班費,又可以避開休無薪假的困擾,員工加班費全部歸零

即便有給加班費,彈性工時一實施,員工加班費就會因為彈性工時方式實際上的減少

另外,再狠一點,特休以天計,原本七天的特休可以休8*7=56小時,改成上述模式後,變成7*7=49小時,一來一回等於又省掉1天特休


這邊應該有不少錯誤 (違法).
變形工時有行業別限制, 且經勞資會議同意才能使用. 而且目前只有雙週跟四週與八週三種. 不是公司想怎麼變就怎麼變.
每週的起迄, 每2(4,8)週的起迄都要先定義好, 不是事後隨便要改那一天都可以.
不管怎麼變, 每週一定要有一天(且只能有一天)例假日(4週變形的定義是兩週要有兩天例假日, 不過怕人排出連上 20 天的情形, 把法條解釋成任兩週都要有兩天, 結果就跟每週要有一天一樣)
例假日 (24 小時, 起迄時間可以自行定義) 當天一定不能上班, 要加班也不行 (說是要天災等特殊情形才可以, 不管勞檢時有來上班就一定是不行)
休息日 (24 小時, 起迄時間可以自行定義) 就是在那幾週內可以隨意排, 平均下來就是每週一天 (不能多也不能少). 要事先排, 那一天的加班費是 0-2 小時x1.34, 2-8 小時x1.67, 8小時以上(8-12, 超過 12 就違法)x2.67
休假一天的工時是算 8 小時, 不管原本排幾小時的班都一樣算 8 小時.
加班要選擇加班費或補休是員工選擇, 不是公司決定.
補休與特休在員工每年到職日前要休完, 沒休的話, 特休就轉成代金 (就一天的薪資, 這跟薪資項目有關, 通常不是月薪直接/30, 後來改成可以延一年), 補休要回推到發生時的加班費計算 (就是要記錄每次的加班單,
然後使用補休要註明那用了那幾筆的加班單, 最後沒用完的, 要回推到那個發生的時間算加班費)
每 2(4,8) 週總工時上限是一定不能超過 (只能少).

很多情形, 真的勞檢, 在台北市應該都會認被定違法 (別的地方就難說了. 說不定連去勞檢都不會去....).

Earstorm-5 2020-01-17 12:04 PM

有一個必須說, 配合很多廠房, 其實現在勞檢沒有那麼爛, 因為大多數中小企也沒啥背景.

不管是勞檢還是環檢都是業績, 有人講就會馬上(半天之隔)有人到, 非常積極的, 說不定有獎勵 XD (猜測)

不過這些法條我也不是很熟悉, 以前是委外, 就是有那種專門處理勞資雙方的事務所.
(跟會計法律事務所一樣)

你表明態度, 他們就會(但依然依法)去跟你規劃, 告訴你該怎麼合法.

這個好處就是會有緩衝, 如果法規改了但你還沒跟上, 會有一個緩衝的機會, 或一次機會.

以上. (現任公司他們似乎也是這麼做, 有休假或薪資或任何人力問題, 居然是打外面電話)

沒有內聘人力資源HR.

songmong12 2020-01-17 01:43 PM

引用:
作者缺德
你是代表,如果沒有足夠的人挺你那你也只能被資方牽著走而已。


更慘的是.....你不幫他們...他們還會說你是資方的走狗 :laugh: :laugh: :laugh:

acetyIII 2020-01-17 04:27 PM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更慘的是.....你不幫他們...他們還會說你是資方的走狗 :laugh: :laugh: :laugh:


剛剛開會,資方代表一直提華航年終案例,

另外有一個一級主管,他是資方代表,開會時一直說員工應該配合公司政策,因為比照勞基法規定了

可是.....我收到意見回饋問題最多的,就是他部門下面的人.....真靠北

跳海人 2020-01-17 06:45 PM

引用:
作者twu2
這邊應該有不少錯誤 (違法).
變形工時有行業別限制, 且經勞資會議同意才能使用. 而且目前只有雙週跟四週與八週三種. 不是公司想怎麼變就怎麼變.
每週的起迄, 每2(4,8)週的起迄都要先定義好, 不是事後隨便要改那一天都可以.
不管怎麼變, 每週一定要有一天(且只能有一天)例假日(4週變形的定義是兩週要有兩天例假日, 不過怕人排出連上 20 天的情形, 把法條解釋成任兩週都要有兩天, 結果就跟每週要有一天一樣)
例假日 (24 小時, 起迄時間可以自行定義) 當天一定不能上班, 要加班也不行 (說是要天災等特殊情形才可以, 不管勞檢時有來上班就一定是不行)
休息日 (24 小時, 起迄時間可以自行定義) 就是在那幾週內可以隨意排, 平均下來就是每週一天 (不能多也不能少). 要事先排, 那一天的加班費是 0-2 小時x1.34, 2-8 小時x1.67, 8小時以上(8-12, 超過 12 就違法)x2.67
休假一天的工時是算 8 小時, 不管原本排幾...


是的,不同行業別有不同的變形工時的適用範圍
以製造業來說是適用八週變形工時的
八週變形工時,玩的盡致一點是可以做到連續16週的變形工時的運用
但,彈性及調度並不容易,所以大多企業採用的方式就是補休
補休就可以完全打破變形工時的運用
補休+變形工時玩下來的手法可說是讓企業主彈性十足

是否補休當然是員工自行決定,但要讓員工自願補休,手法可沒少到那去
這需要看員工是否有足夠力量(例如公會)可以抗衡,不然說到底,幾乎是企業說了算

結論,一般企業玩變形工時+補休的結果結果,就是員工加班費減少,工作仍是做好做滿

Earstorm-5 2020-01-17 09:46 PM

未來彈性工時我覺得會變成常態.. 這是直覺, 因為很多工作其實不用長時間待在座位上.

老實說除了固定流水線, 去很多公司, 看很多工作類型, 很多時候都是協調閒置狀態~
(當然, 我是非常的設定目標, 檢討成效, 微調改善的高效型, 所以會比較嚴苛挑剔的眼光)

有個概念我在北美看過覺得其實很不錯, 那就是前者part-time, 後者part-time重疊.
兩個人聘用都不會很貴, 他們上線就是開始處理工作, 差不多做完就趕快離開.
問他們的看法也覺得很不錯, 其中一個去另一間公司做另一份part-time, 另一個回家煮婦.

總之, 我覺得不要太有成見, 多思考, 多判斷, 多選擇.
說真的也在想如果請一個助理進來, 我是否也可以稍微彈性, 下午3點離開辦公室.
反正都清晨5點上班, 3點後交給助理收尾以及整理資料到我桌上, 明天早上處理?
助理則是可以9點或10點到公司, 集中時間處理事情即可, 甚至午飯後再來的PT也好.

分享看法, 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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