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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扶養義務是 有包含無自立生活能力的兄妹!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7661)

BALA 2019-10-21 01:09 PM

引用:
作者Double A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問題是
若有人有老婆小孩的
我印象中遺產都只分給老婆(50%)跟小孩(50%/N)
沒聽說兄弟姊妹分的到

剛查到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所以這法條其實在對應到扶養
其實並不是很公平
就像E大說的
政府只是想找人背黑鍋
:ase :flash: :jolin: :jolin: :jolin:

a9607 2019-10-21 02:01 PM

引用:
作者cys070
你家這種以後他老就是把它弄成獨居老人申請津貼,看病也有補助
你的責任就是開借住證明給他申請,社會局和區公所來查用
另外就是跟父母喬好不要留財產給他
然後他在跟你要錢就拿這個威脅,說在鬧就讓他連低收和老人中低收入那些沒得領

甩不掉只能這樣....


這個只能說,國家要你背的鍋,真的逃不掉…
:ase

引用:
之前有透過「非正式管道」諮詢過(所謂非正式就是不留公文往來、案號…)

(之前問的結果,後來有沒有更改就不清楚了)

如果父母走了,你想把他戶口遷出還不行哩
如果他有免死金牌或無生活自理能力,
他的戶口你是遷不出的,就跟定你了,
就是要防把這鍋丟給國家…

之前看民法裡面還有一條,同一戶口的也有扶養義務
這就等於雙重保險,保證兄弟姊妹跑都跑不掉…

:think:


只能說,
法律只想到保障那些立法者心目中所謂的弱勢者,
卻沒真的兼顧各個層面,
才會有現在一堆社會問題…

:jolin:

cys070 2019-10-21 02:10 PM

引用:
作者a9607
這個只能說,國家要你背的鍋,真的逃不掉…
:ase



只能說,
法律只想到保障那些立法者心目中所謂的弱勢者,
卻沒真的兼顧各個層面,
才會有現在一堆社會問題…

:jolin:


你講的戶口問題很好解決.....


說的搞成獨居老人還是住一起,你家人這種從來都沒有工作也不會有子女
以後去申請也是最好過那種(當然搞成這樣是真的悲慘社會邊緣).....
不過前提就是先跟他還有父母喬好不要分財產給他就是,不要讓他名下有財產和太多金錢
這樣做就是別等父母往生在弄
把他戶籍遷出獨立一戶口(或弄到親戚那邊),或是你遷出弄一戶讓他和父母同戶,搞同址分戶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B7F801058528220

若不是腦筋有問題,應該也願意配合你這樣做,畢竟他老年有津貼可領,看病又有補助
做兄弟姊妹這樣幫他想還不願意就沒辦法,真要賴最後就是同歸於盡

Russel 2019-10-21 02:17 PM

引用:
作者BALA
這種逼急了
幾年前不就一個案例
除夕夜就拿桶汽油
全家燒光光
所以對這種啃老族
能躲多遠 就躲多遠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開玩笑的 大膽想法~
躲不掉的 煙酒無限量供應,把他肝肺養大 :flash: :laugh:

a9607 2019-10-21 02:27 PM

引用:
作者cys070
你講的戶口問題很好解決.....

說的搞成獨居老人還是住一起,你家人這種從來都沒有工作也不會有子女
以後去申請也是最好過那種.....不過前提就是先跟他還有父母喬好不要分財產給他就是
別等父母往生在做 把他戶籍遷出獨立一戶口(或弄到親戚那邊),或是你遷出弄一戶,搞同址分戶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B7F801058528220

若不是腦筋有問題,應該也願意配合你這樣做,畢竟他老年有津貼可領,看病又有補助


之前已經用津貼的誘因讓老人家同意把他分出一戶了,
不過…

到了哪天要「討」扶養費的時候,
會不會以「有共同生活之實」來認定扶養責任的樣子呢?
這我就不清楚了…

只能說律法奧妙無窮,
轉來轉去就是把鍋丟還給家屬就對了…

:ase

cys070 2019-10-21 02:30 PM

引用:
作者a9607
之前已經用津貼的誘因讓老人家同意把他分出一戶了,
不過…

到了哪天要「討」扶養費的時候,
會不會以「有共同生活之實」來認定扶養責任的樣子呢?
這我就不清楚了…

只能說律法奧妙無窮,
轉來轉去就是把鍋丟還給家屬就對了…

:ase

你家那個看起來很精,現在就懂得兩邊討,找一天家人坐下來好談以後的事
兄弟姊妹的補助生活是民事,他不提就沒事
基本上要搞成他那樣社會邊緣,正常我們是受不了
他能那樣寄生,講清楚這些應該會願意配合
申請到低收,津貼也比他現在領的多

Earstorm-5 2019-10-21 02:39 PM

引用:
作者cys070
你親戚若有子女,其實也就不用太好心
幫忙有其限度,他們要擺爛就是他家問題


我也不想太好心, 是對方夠不要臉, 哭到我這裡的長輩面前; 不過這一年多來, 我這裡長輩也看清了.

題外話: 我的個性不討喜, 所以才會這麼多年後長輩終於領悟我才是很實在, 並不是惡意相向. (這跟我講缺點或講不好聽的話也有關)

終於在2017年劃下句點.

當然, 對方夠假也是一個因素, 所以我特別討厭那些特別會講一些高格調好話的唬爛人.

凡舉大義類通通包含在內, 因為會做的人就會去做, 不會光用講的.

人生 2019-10-21 02:40 PM

說反了,不是社會局消失
就是社會局的關係近親才要扛這個責任
不是任何事都丟給國家就沒事
不然你是社會局的話,接到醫院通報有中風無法自主生活的案例
除了報警協尋之外,請問你第一個會先找誰?
當然就是找近親來處理啊
除非這人全家死光或近親也全是傷病重殘單親那種的
社會局才會幫忙
台灣的社福觀念跟國外不一樣,把人視為群體,一家子就是要互相幫忙
真的不能幫忙的才由國家接手
外國是把人視為個體,你個人慘的要命但近親還OK也沒關係
國家一樣會協助你個人爬起來而不是因為你而拖垮整個家族
這有好有壞,好的是如果這人是家族中的毒瘤或廢物,你不用賭爛的要命還要養他
壞的就是國家付很多錢來失業救濟金什麼有的沒有的

Earstorm-5 2019-10-21 02:49 PM

戶口不是萬靈丹, 我前面有寫, 第一順位戶口不是我這裡, 而是那個戶籍的"跑路了."

第二順位是不是我就不清楚了, 但我有發現基於同輩裡面, 我比其他的都還要早很多入社會賺錢.

所以不論是家族裡, 或是"官方判定"都是我家/我要扛最多, 以前我爸都自己扛, 不讓我知道.

總數11年, 我只有分攤最後6年.. 他真的是辛苦了.

我VS同輩:
父母相對其他早婚, 早生, 我家小孩又都是跳級, 而我讀完大學就入社會.
(早+早+早+早=早很多)

看到親戚幾乎都有碩士(有在讀書的), 考不過再考, 我真的很羨慕..

不過, 羨慕歸羨慕, 我只賭爛那戶, 就那一戶吃人夠夠的.

misman+++ 2019-10-21 02:56 PM

引用:
作者a9607
之前已經用津貼的誘因讓老人家同意把他分出一戶了,
不過…

到了哪天要「討」扶養費的時候,
會不會以「有共同生活之實」來認定扶養責任的樣子呢?
這我就不清楚了…

只能說律法奧妙無窮,
轉來轉去就是把鍋丟還給家屬就對了…

:ase


你名下沒財產/手上沒收入的話........就看他怎麼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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