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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花重機「撞擊瞬間曝光」!7歲男童噴飛倒地 口吐血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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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台灣有先天缺陷:人口密度太高,土地資源昂貴 只是民族性和日本也很不同,日本人願意刻苦自己,為了其他人的方便,和社會最大利益,台灣人比較注重自身利益,有好有壞就是了 |
住這種地方
只能定期在馬路上灑水了 對重機騎士而言, 騎重機就是要飆不然買幹嘛 :unbelief: |
引用:
全台灣只有台北市對行人友善程度算及格 其他地方算了吧 開車的最大 |
引用:
這個開車大不大無關, 占用騎樓是用戶與政府的共業. |
穿越馬路請盡量用走的,用跑的容易讓駕駛來不急反應。
當然還是要看狀況來決定。 走路不看路,有幾條命都不夠死! |
引用:
真的,重機騎士很明顯有 right of way。而且這與路邊突然跑出一隻野狗,有何不同? |
引用:
不光是走路不看路, 要說實話, 那個速度不是不快, 明明撞擊可以計算力道然後看質量與速度. 光用視覺判斷, 直線以及路寬就會覺得比較慢, 但爭論這個非常沒有意義, 沒人有資料來算吧? 而是這新聞綜合了很多台灣用路特色(不分汽機車或人): 當場迴轉這個不用解說, 太明顯. 另一個就是前方有狀況, 屁股甩甩繼續, 有沒有減速, 該不該減速我都不想去多說什麼. 小孩子們馬路上在玩.. 沒有大人在旁邊.. 騎樓其實根本沒有騎樓(或者說人行道的存在問題). 當然, 細數很多情況, 抓一個主因就是小孩子衝出馬路. 必須說我認為主因負全責並不是什麼壞事情, 或許真的有幫助. 什麼都要各打50大板, 意思等同於大家一起違規. 如果都抓主因者全責, 那就會造成互相競爭降低違規. 因為誰都不想當負全責的那個, 這就純粹是人性而已. 說多了... 就這樣吧. |
引用:
台灣的超速認定必須有國家級測速機器認定 所以超速這點除非剛好有被測速照相拍下 不然完全無法做為參考依據 而且該路段速限60km,寬限10km可以開到70km 這種速限下,那樣的反應時間誰都不夠 主因是小孩衝出 次因是對象迴轉的車輛影響了行車路線 |
所以我都不會買在路旁的透天,因為你無法永遠看著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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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限速我覺得是對的 整段騎快,到比較市區就放慢,甚至設兩三道斑馬線,即使沒有紅綠燈沒有行人應該停下再起步,這樣就不會一直飆 國外比較鄉下都是這樣規定的,我搭過人家的校車,司機開了好幾十年,遇到沒人沒紅燈的斑馬線,一定停下再起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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