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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錯了嗎?鐵警與歹徒纏鬥受傷 他們忙拍照遭網友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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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同這樣說法 我想是心態問題 如果我在現場 看到一堆人在拍攝 也不需要湊熱鬧 趕快離開現場,除了不妨礙警員制服逃票客 也為自身安全著想 大家請去看看照片中幾個人,尤其是最前哪個男人站得太近罷 萬一逃票客爭脫了,殺紅眼衝出走道見人就砍,豈不是自找的? 第一支影片流出來,哪個拍攝位置相對安全得多,拍的人能反應過來逃得掉 |
如果以事後嘴砲的話...
有沒有可能 其實那位殉職員警有機會後撤再伺機制服兇嫌 但因為旁邊有看熱鬧的鄉民 考慮後撤反而讓兇嫌有機會對鄉民下手 於是只好用自己的肉身硬幹:think: |
刀出來 + 歹徒情緒爆發 . 員警會不會硬幹的決定者不會是員警 . 而是歹徒
員警硬幹是被動而不得以的 ..... 如果員警不因被動硬幹而選擇逃跑保身 . 下一個遭殃的不會是乘客 . 而是與其衝突的列車組員 導致列車組員傷亡 . 那員警所要背負的社會輿論轟炸 . 絕對在罷工空姐之上 . 直達陳進興的等級 勿忘 ~ 我們這個社會的少數人 . 嘴巴是非常賤的 . 勝過吹簫店的嘴巴 . 非要把人批到死的 那不是因正義而仇視 . 那是慾望 .... 如酸民類 . 他就等著任何遺憾事發生來酸 . 心態上是腐爛的 . 臭不可聞 盲民呢 ?? 因為酸也是種趣味 . 就隨趣味沉淪而不自知 鄉愿 . 德之賊也 也就是說 ~ 於事發當下與事後顧慮考量 + 職務倫理 . 他只能挺身硬幹 大環境造人與社會分層 . 職業的無奈 |
有人拍也不是壞事
畢竟一般人都沒有訓練過 你看館長那個影片講的 一般人不會去了解 |
引用:
如果協助者,後腦勺幾記悶拳或是等等.結果歹徒重傷或死亡.. 那馬上就可能會法院:有員警在制服歹徒了 比例原則不符,奪刀既可防禦過當,若有練過身的 等下還會判出手過重, 當然我不是法院,但你也不是...所以跟本沒人知道它們會怎麼判.. 所以出手不止要對付歹徒,後面可能還要對付垃圾.. 不過員警當時不知有無求助..但這情況他可能也不敢要一般人來... 只能說..在現場大家也不一定會要怎麼做..因為都不在. |
問題在於搞出人命了
樓主寫那些等於是屁話 這種被抓到圍觀拍照的人 通常是摸摸鼻子悶不吭聲了 因為就是理虧而已 沒啥好講的 沒人要你當英雄空手奪白刃 一個車廂內滅火器, 雨傘總有吧 無作為只會錄影上傳爆料公社就是個廢物 |
引用:
這就是所謂鍵盤防衛手 |
假如把時間倒回去案發前,
那個神經病刀子還沒掏出來,但是警察有瞄到他疑似有帶刀械,警察就先拿警棍把那個神經病打到半身不遂,而英勇的警察沒死也沒受傷, 今天的風向會如何? 法院會怎麼判? 話說警察取諦個酒駕都會被噓被說執法過當了, 現在在台灣當警察只能用他的肉身去擋刀擋子彈,要制服歹徒又不能讓歹徒受傷,不然就會惹得一身腥,法院跑不完 殺死年輕警察的是那個神經病,是台灣的政客,是台灣的恐龍法官,是台灣畸形的法律及一昧講求人權的人權團體,而不是那些錄影的乘客 |
問題出在現在法官跟網路鍵盤手一樣
應奪刀未奪刀這類判決太多了 之前在路上曾經巧遇警察追逃跑外勞 第一個念頭是想衝上前去撲倒他或是擋住去路 讓他減緩速度 好讓後面吃太胖的員警追上來 後來時間充裕到讓我可以多想一下 想到鄰居曾經有人酒醉吵鬧 有人去勸架 只是推一下對方 結果一個重心不穩 對方後腦杓著地就死了 那個鄰居被抓去關很久才放出來 也是蠻可憐的 就怕萬一我也錯手把那個逃跑外勞弄受傷了 搞不好公親變事主 後來就沒插手了 |
不認同旁人無作為有錯
除非是真的人力不足,像是搶救,幫忙那種才需要路人幫忙 對峙危險的犯人是不適合, 只會愈幫愈忙而已 又是全民智力測驗了, 我相信這次很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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