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男逃票不下車怒砍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3675)
|
|---|
火車上那麼狹窄其實也沒辦法開槍
加上配槍一般就掛在腰間 真的沒有被奪槍的風險? 我是覺得配電擊槍可以 |
引用:
電擊棒、電擊槍應該列為車廂內值勤標準配備 +1 更重要的是,應該賦予執法人員更大的空間, 有緊急狀況就先電下下去,寧可錯電事後致歉,也別錯失時機 :think: |
"我們與惡的距離"
已經照SOP流程走了 嫌犯老婆也出來下跪道歉.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04/1481722.htm 警方初步了解,鄭嫌設籍於台南市安南區,平時從事冷氣安裝業,為了切割電線,因此平時會隨身攜帶小尖刀與一把水果刀,過去鄭嫌曾有躁鬱病史,也曾就醫接受治療,但在病況好轉後已經停藥2年,詳細情況仍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 |
電擊槍應該要變成標配。
RIP |
引用:
這類不定時炸彈,平常如果要強行管束… 不行!因為他有人權! 等出了事,事後再多的補救措施也於事無補了! 然後… 被害者的人權在那呢?! 別說人權,連人生都沒了啊啊啊!!! :mad: |
這種狀況電擊槍是好東西
|
這應該趕快重播"與惡",
大家要多多體諒加害者家屬 ---- 不然就把矛頭指向網路媒體及新聞記者. |
R.I.P.....
|
中刀還奮勇壓制兇手看了真難過
可能覺得對方不會真的刺過來吧 沒想到一瞬間就被捅一下 年輕的生命就這麼走了 台灣的法律永遠都在保護壞人 悲哀 |
其實是有帶槍的,怕波及無辜?
但是我是覺得怕被恐龍法官判刑...萬一傷人了在台灣的法律是很麻煩的 警察公權力不夠大,光這些法官就搞慘一堆警察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04/1481749.htm 鐵路勇警遭刺肚!傷到「臟器外露」沒拔槍:怕波及乘客 肉搏到最後一刻殞命 鐵152次自強號列車3日晚間8時40分行經嘉義火車站時,發生一起意外事故,當時一名54歲的鄭姓男子因逃票被抓到,因此在車廂內大聲咆哮,之後甚至還持刀揮砍,刺傷了25歲的李姓員警,而當時李員死死抓著嫌犯,儘管肚破腸流都沒有鬆手,而據了解他的身上其實有配槍,但因不想波及無辜乘客,所以才沒有拔槍,英勇的模樣讓人由衷感到欽佩。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2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