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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檢舉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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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有在車場工作過 所以知道車禍的慘狀 見過車輛的修復跟後續賠償跟官司的麻煩
所以也同意如果檢舉能讓不良駕駛有相當的警覺 但台灣的公務體系 不是能相當的讓人放心 只會想檢舉太誇張 如逆向或有拍到交通事故的 感謝板友回覆 看來能略為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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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會跳痛,你哪隻眼珠子看到別國法律酒駕=殺人的? :rolle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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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是附庸國嗎? 別人有沒有判殺人我懶得管,但人家撞死人就敢判死...甚至鞭到你皮綻肉開..台灣敢嗎? 大陸自去年5月開始,酒駕一律以刑事案件辦理,只要酒駕被抓二話不說,就是15天刑事拘留,並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考,要是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不少國家對於酒駕,都傾向重罰,像鄰國日本對酒駕更是毫不寬貸,酒醉駕車被抓到,不論有無肇事,直接先送監獄,還要罰款19到39萬台幣,而且司機喝開車,乘客也要連帶挨罰,若酒駕致死,最高可判20年徒刑。 有人PO了這篇<「請判酒駕死刑,可以嗎?」 台灣民眾的集體恐懼>,國政基金會研究員蘇子喬在《美國酒駕制度》一文指出,「以加州為例,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對于二級謀殺罪,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 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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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說的什麼自己都不記得,來瞧瞧全文 引用:
你自己看,你自己提的哪裡寫肇事? 不知道在雞凍幾點的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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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外國人就多遵守法規。 很多都是在長期在環境下養成習慣的。 台灣很多違規成性的人到國外住一段時間後, 開車乖的跟龜孫子一樣,還會反過來批評國人素質。 為什麼?不就是外國違規討不到便宜,久了就遵守習慣了啊。 你看外國人到台灣住個幾年,開車騎車走路就跟台灣人一個樣。 為什麼?因為他們發現守規矩都吃虧,違規的人都得利也不會受到懲罰。 久了自然就入境隨俗了。 台灣就是警政高層軟的跟麻糬一樣。 基層積極取締交通違規,開車大爺民代。 民代去關切個幾句,政策就變成勸導為主微罪不舉,還要懲處基層。 交通環境會如此爛一點都不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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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不用實名,只要證據確鑿資料無誤就會開單 我姓名都留"x先生" 但是email還是要留正確的,員警會回覆進度 我現在車內裝了兩台行車紀錄器都是雙鏡頭的 一台前後鏡頭一台廣角加望遠 高難度的檢舉逼車也會成功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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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 這根本就是一個零和遊戲 重點不是罰多重, 而是犯規後有多大可能被罰 人民守不守法就是在賭這個可能性 而且很多大意外其實都是由小犯規開始累積的 你天天違規過馬路, 我就天天的罰你, 你還敢亂過馬路嗎? 到你不敢亂過馬路, 知道守法重要時, 還會亂開車嗎? 要解決大事情很多時都是要由小處著手 而且不要希望今天做了明天就會有結果 明天如果沒結果就悲觀的說沒路用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 也不會一天就倒下去 台灣人的習慣性違規也不是昨天才開始的 可能需要的時間會很長,但要本著前人種樹後人涼的心態 所以我是支持樓主的做法 樓主辛苦了 |
告發真的很麻煩,路上常有機會碰到很糟糕的駕駛者,當時都會很生氣想說一定要舉發,等到下車就懶了,台灣真的需要多一點熱心的人,才會進步比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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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這種候選人的 就算有不小心選上了,這種提案也很難通過 這些民代立委官員自己就是酒駕預備軍了 怎麼可能通得過酒駕要獸皮受痛的法律 當然是繳完錢繼續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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