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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oBike上我看到台灣人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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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電子鎖有沒有打開比較準 |
引用:
這一句...反問的很到位阿....... |
現在是出租單車占用機車停車格
接下來,就是出租電動機車占用公共停車格出租 還有出租汔車也來這樣玩,停在路邊出租 攤販也要上街抗議 為什麼出租單車可以用公共停車格出租營業 攤販就要被開單 什麼占用國土的也要求就地合法 |
噗...............
作生意, 最貴的東西叫做使用地取得, 有店面的行業, 最貴的支出通常是店面租金. 啥OBike鑽法規漏洞(還能核照), 瞎投放亂佔收廢機車格還稱共享? 為啥他會被亂丟? 他的出發點就是要人用到哪丟到哪, 不是嗎? 車也是粗製濫造, 機制也是根本不成熟, 就騙那個900塊而已. 我倒是很想開台小發財去街上收, 通通拿去壓掉當廢鐵. |
引用:
2017年7月7日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於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等11區的機車停車位,以及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的自行車停車位,7月10日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新增樹林區、五股區、泰山區等6區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機車停車位 |
引用:
一點都沒有,那種自以為是的反問還以為打別人臉了 實際上只是幼稚園水準的回覆而已 |
引用:
是『用到哪裡就停到哪裡』吧? 至於停車的地點與停車的方式妥不妥當?那就要看該國消費者的水準了 我好想看有人『開台小發財去街上收, 通通拿去壓掉當廢鐵』,請問何時執行? |
這種無樁式出租單車一開始的設計出發點就是有問題的
隨意騎,隨意丟可是這些業者的宣傳重點 拿這種東西來批判使用者的道德水準也太神邏輯 更何況還無限上綱到整個臺灣人?難道樓主不是臺灣人? 歐..難道是假新加坡真中資的公司派來的水軍? 因為你爸很黑所以全世界的黑人都是你爸? oops.. :laugh: |
引用:
也包括ubike嗎? 前面有人拿擺地攤跟oBike相提並論,不得不說這例子有點爛 如果oBike也沒繳交稅的話,那用地攤舉例剛好 oBike可謂照妖鏡,照出消費者的自私、以及政府的怠惰 自私就不贅述了,但怎麼說是政府的怠惰? 我相信oBike在營業之前一定有申請、而政府機關也應該也了解過這間公司的營運項目與方式 但是政府有沒有想到oBike會大量使用機車停車位?亦或是說有沒有曾經想過這會造成什麼影響?政府應該想在人民之前,而不是等人民反彈了才發現苗頭不對、才開始補救 公司有同事說『反正使用腳踏車的人那麼少,沒必要給他們規劃停車位』 笑話!使用者少就可以忽視跟漠視嗎?(何況說這話的人還是視腳踏車運動如命的人) 從oBike上就能看出政府長久以來對腳踏車的疏於管理、大概政府也是覺得『使用的人少不用特別管理』,所以一次突然出現大量的腳踏車,就突顯出政府的問題了 有的人說oBike是佔用機車位,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在oBike出現以前政府說腳踏車是可以停機車停車位的?我不認為在7/7之前oBike有任何違法違規佔小便宜 從oBike來看大概有幾種解決方式: 1.規劃各地方的『腳踏車停放區』,而這停放區是任何人都能使用、也是要收費(例如一次10元或一日10元,停放區內一樣分格、每格都有鎖)。但這方式好嗎?會不會到時候變成塗銷減少機車停車位、增設腳踏車停放區呢? 2.將oBike腳踏車納入牌照管理,每台車有專屬編號,收費員每日開單收費(如同機車一樣),收費員把該車的編號、停車的位置與開單時間開單給oBike公司、由oBike公司繳交停車費(繳費期限內未繳費就罰款)。這樣一來雖然oBike還是停在機車停車位中,但是至少有繳費、也就不會落人口舌 至於那些還車時沒有停在停車位內的oBike要如何處理?就拖吊吧 只是選擇這個方式的話,就會有一堆台灣人把原本停在停車位內的oBike移到車位之外,不久之後oBike黯然退出台灣市場,其原因是消費者水準太差(中國目前不就有幾間腳踏車租賃公司因為車大量被偷所以倒閉?) |
引用:
全世界都流行把這種腳踏車丟進河中,台灣卻只是把它推到路旁,我覺得水準領先其他國家一大截啊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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