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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算抄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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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東西哪有什麼創意,大家都是"參考來參考去"
再客氣一點說是"向某某人致敬",所以才有類同成份 之前看新聞說最近有部本土電影,故事情節跟日本推理小說祖師爺江戶川亂步其中一本小說很相似 小說改編成漫畫及電影,叫"屋頂的散步者" 新聞報導一直說是"向江戶川大師致敬",並沒有用抄襲兩個字:D |
貓的設計差別很大,至於肢體設計或有雷同.....參考或許,很難構成抄襲成案就是。
這世界有數十萬設計師每天設計著類似的產品,要挑出獨一無二,完全無參考的原創, 可能只剩萬分之一。 |
引用:
很難說 橙果設計的一款包裝金魚圖案,游泳中的金魚大家都會劃,隨便在GOOGLE都能找出雷同狀態的金魚圖案 所謂原創人告抄襲,一審判無罪 後來上訴到"智慧財產權法院",橙果刑事和民事全敗訴,設計師判刑,橙果要賠錢 妙可大王最有利的證明,是否如他說"很多人都誤認妙可大王的作品是臭跩貓" |
直接拿了原作者分鏡下去改風格...
有沒有抄...有在畫圖的都清楚~ 但這是法官認定問題....就難講了....XD |
引用:
畢竟也在設計業,雖然不是平面範疇 橙果那個案子我記得,我記得當初我的認定是「抄襲」(如果沒記錯,本版有人討論過) 那個相似度太高了,不管是金魚、游動形狀還是顏色,百分之95%以上。 這個案子不一樣 1.主題貓本身設計就不一樣(漫畫或插畫設定,角色設計是很關鍵的) 2.肢體動作也有神韻不同,甚至很多人誤以為跩跩貓是原創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舉出同樣肢體動作的不同漫畫甚至實體人物) 3.文案所要表達的適用環境亦不盡相同 這個案子就算走到法院,要判抄襲難度太高。 |
感覺就單純的眼紅
人氣差距還蠻大的 兩位創作都有買 但臭跩貓真的很好用 :laugh: |
很明顯是致敬,但要告到抄襲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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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喬巴不是要跳出來,你們這些山賊抄襲我: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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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山賊大大 有人來查水表!!! |
引用:
這應該是提告的動機 ..... :D 因為感受到商業利益被全盤奪走的危機, 才有憤而採取司法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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