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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顧立雄推毒品除罪化 基層警員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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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抽菸是違法行為? 菸害防制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L0070021 |
這種集合全世界正反各方面的研究者專家 政策決定者 和 共作者開個
開一個禮拜的討論會會有比較明確的做法都沒有的[議題] 在這裡LDS的程度 只是個人不同意見[排泄]的功能 眼不見為淨 封鎖這串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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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不可行 懲處可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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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連吸毒後果都覺得不在意而去吸,我不認為修法關一下會有警愓作用,那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安自己正義獲勝的心理而已。 吸毒後果就是最大警愓,連這個都不怕的人,會怕被抓去關? 吸毒3月 讓人老10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228/33213991/ 在紀錄片中有一名身陷囹圄的吸毒犯現身說法:「我沒有房子、銀行戶頭,也沒有錢,毒品跟酒精害我一無所有。」 |
引用:
那好 吸毒就比照辦理 :laugh: :laugh: :laugh: |
基層警員何必動怒
以後不小心撞上了 開個勸導單曉以大義 道德勸說一番也就是了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 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 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 現行的法律是先送勒戒所戒除為先,能戒除就沒第十條的罪責 |
引用:
你吸毒合法是合法行為的邏輯是怎麼來的??? 聽智商只有30的記者說的嗎??? |
引用:
借我把上面的文字中,吸毒改成"詐騙"來看看喔.... "詐騙"這種東西,就好像乞丐一樣 如果有得吃有得住,誰想當乞丐? 如果日子過得好好的,有多少人願意"詐騙"呢? 對於"詐騙"者,社會其實是要給予他們幫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生活改善後,絕大多數人,就如同上面提到例子一樣 自已就會自動把"詐騙"給戒掉 如果只是一味把"詐騙"者視為社會害蟲,壓迫他們,歧視他們,讓他們更加邊緣化 那就難怪"詐騙"永遠禁不完了,因為除了繼續"詐騙",他們也沒有其他快樂,一無所有了 :D 奇怪∼也會通耶∼換成犯罪也可以,換成砍人、殺人、酒駕都行喔.... ps:下面這段是朱學恆臉書寫的....剛好跟我對西班牙的感覺一模模一樣樣.... 許多人覺得天啊毒品政策真是太棒了的葡萄牙被列為2015年全世界最悲慘的國家第十名,你覺得要跟他們學習對毒品的政策?你在跟我開玩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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