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行人優先這種事,在台灣行不通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9088)
|
|---|
|
公車不是都有裝行車記錄器,怎麼都沒有影片可以看
|
引用:
就算是行人闖紅燈,公車司機還是要擔負肇責.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30806/35201214/ |
引用:
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25164&mp=117001 1. 我們常常說車輛要禮讓行人,行人也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或嬉戲,可否讓民眾具體了解交通法令上的規定? 行人在道路上是最弱勢的,其通行安全應予保障與維護,相關法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及道安規則第103 條已明文規定車輛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首先告訴大家,法令保障行人在行穿線上有絕對的優先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以及同條例第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略以:「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由上揭條文顯示禮讓行人的觀念於法有據。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我們建議駕駛朋友如看到行人通過,應在行穿線外停等行人通過,並在行人通過後有一定安全距離後再駛離,使民眾不感受到威脅為原則。在沒有行穿線、行車號誌燈以及交通指揮人員的路口,車輛也要禮讓行人。 |
在上海, 車子紅燈可以右轉 (其他城市不知道)
過馬路很刺激的 |
你看台灣行人在過斑馬線的時候是啥嘴臉
你就會覺得讓也只是忍受而已 |
我很少開車,大部分都搭大眾交通工具
我知道斑馬線等行人走實在是痛苦,明明沒什麼人卻拖的很開 所以我過斑馬線的時候都盡量快步 為什麼當初設計號誌時沒有將行人與車輛通行分開 或是會與行人交叉的燈號分開設計(直行車可與行人同時亮起,左右轉車輛則是紅燈,等行人變成紅燈時左右轉車輛可行) |
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全部改成有段時間行人通行 所有的車都不能走 現在已經有些路口改成這樣了 免得一些左轉車 右轉車跟行人爭道 |
引用:
這是最好的方法,沒記錯松山捷運站外就是這樣.. 行人也可以直接斜著走.. |
小時候生活與倫理 公民與道德都是拿高分的科目
總分都能靠這兩科拉平均 不過出社會後根本沒什麼用 一個比一個還自私~~都自己爽跟自己方便就好 一開車一騎車~~就好像都要趕火車趕飛機一樣 半秒都不能浪費掉 在路上大家都得讓開~~不讓就逼車~按喇叭 在澳洲過馬路時 少車的路口是沒紅綠燈 只要有人站在路口~~就算路人沒要過 他們遠遠就會開始減速~然後在停止線等你 日本對行人也蠻尊重的 而在台灣都是得等車過完再走卡安全 連酒駕跟無照都能安心上路趴趴走了 自己身體還是自己保重較實在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21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