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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咦]立委建議政府找駭客幫忙抓電信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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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雇請駭客就變成全面監聽監控的社會? :laugh: http://p.udn.com.tw/upf/newmedia/20...r_04/index.html |
為了支持到這地步
真辛苦 乾脆連名稱的由來都戰一次 |
引用:
不就是由立委提案請行政部門做是"變成全面監聽監控的社會" 行政部門自己來的話咧? |
我們的政府官員是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心態在過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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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行政部門拒絕呀 然後立委才提出這個說法 只能說這些人的素養太糟糕了 |
引用:
現在警察只懂得靠監視器辦案 像這種電信詐騙,首腦幾乎都是躲在機房裡面,路邊監視器根本拍不到 能被拍到的就是提款的車手而已 所以被抓的,幾乎清一色都是車手居多,幕後首腦根本抓不到 :D :laugh: |
引用:
用trunk接上PSTN就強制監聽,那你要找多少人負責聽啊,而且不用說強制旁接,電信設備如果沒有law enforcement port的話其實是拿不到型式認證的(i.e.理論上不能接上電信網路,電信公司敢用的話萬一被爪扒子告密就等著罰錢甚至吊照了:stupefy: ),有law enforcement port的話就不是能不能聽的問題了,而是要不要聽和要怎麼聽的問題而已,再說詐騙集團沒幾個是真的拉正規trunk的,絕大部份都嘛是走VoIP到ISR下車的,那誰還會打傳統telecomm交換機的主意啊:ase:ase.... |
如果真的做監聽那倒楣的就是行政執行面的人 , 弄不好會被告的 , 倒不如給立委罵就好 , 況且法條修正是立法院的問題 , 沒一個可以正確執行的依據 , 說什麼都只是嘴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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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立委腦袋不知在裝啥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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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p.udn.com.tw/upf/newmedia/20...r_04/index.html 之前就貼過了,行政部門自己都是要這樣做的 立委提案就說成是全面監控的社會 行政部門要做就當作沒看到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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