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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機關擺爛 遭性侵女報案2個月後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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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要裁撤派出所,讓人民都透過110報案,以免基層因為不合理的業績壓力而吃案。 |
引用: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許川(58歲)涉嫌性侵並勒斃同居人女兒案,在殺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維持更一審認定,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少女生父對此表示,許嫌迄今都未道歉,他無法原諒這種人。 本案一審時,法官認定許男性侵少女(18歲)518次,判刑2496年、併入殺人罪判處死刑;二審雖維持殺人罪死刑,但性侵部分出現逆轉,517次性侵因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另判許男性侵少女1次有罪。 由於高檢搞烏龍、對517次性侵部分未提上訴而定讞,引發輿論譁然;而高院自行認定許涉犯1次性侵,將他判刑3年10月,被最高法院認為是「訴外裁判」而撤銷。為了「補破網」,士林地檢署去年11月將許男性侵第518次部分另行起訴,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在殺人部分,由於被害人曾表示「許川很可憐」,且平日之生活費由許提供,最高院法官認為尚無足夠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必須處以極刑與世間永久隔離,加上前審認為他尚存人性之善而未處以極刑,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原文網址: 性侵同居人女兒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0...m#ixzz3kmkJFqvS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 這一種的叫做尚存人性之善?? 哇操!!!! 沒有教化之可能還是可以睜眼說瞎話, 他馬的 :mad: :mad: :tu: |
引用:
鑑定的問題 我"好像在哪聽過"因為相關單位突然來函表達業務不堪負荷 不願免費服務了 而需求單位又沒有編列預算 機關主管只好要求下屬"審慎"提出鑑定需求... :D 沒拘提逮捕前置 實務上也有變通方法 只是某些單位太白目 無意間戳破了這個不能說的真相 :D |
廢死團體有沒有要先跳出來放個屁
:tu: :tu: :tu: :tu: :tu: |
引用:
這個案子可沒那麼單純,不過也跟平常其他人的案件一樣反正不是高官權貴辦案速度就是慢慢來。 淡水警方送驗DNA就慢了,刑事警察局又拖,還漏驗其它證物,一直到上法院這些東西都沒驗完。台灣又不是只有刑事警察局可以鑑定DNA,現在很多地方縣市都有成立自己的鑑定中心,也有ISO/IEC 17025認證可以自己做,再不行依據刑事訴訟法也可以委託私人機關或醫學中心鑑定。 又許川被定讞無期僅是殺人部份,性侵根本還沒審完,性侵部份是更一審後被改判無期士林地檢才開始準備,但是在二審法官就認定有性侵要求士林地檢偵辦,也就是報案是性侵,最後殺人,以殺人罪起訴無性侵部份,二審法官依法告發性侵,殺人部份最高院駁回,更一改判無期,這時候士林地檢才開始分案偵辦。這像話嗎? 第二,報案到被殺,對方不斷騷擾威脅,警方檢方沒有積極防範,受害人求援沒有人再乎。這部份是可以用刑事訴訟法第101-1保護被害人的,反正就問題一堆,也的確是目前台灣常態。 |
淡水警方機警識破,也值得一提。
因為許川嫌犯原本佈置成上吊自殺,但是警方覺得自殺怎會使用剝皮鋼絲,還有床上有陌生菸盒,懷疑有他殺。由於許川家族在金山萬里一帶養魚,頗有規模,因此展開八天搜山,連夜埋伏,終於成功緝捕。 而許川嫌犯又指控死者偷竊八十萬元,但生父駁斥說,雖有月入二十萬,但上次才來借五萬,那來八十萬被女兒偷走? ![]() |
你還凡事等警察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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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什麼樣的證物要送什麼單位,那都是有規定的,你送錯單位,就等著被退回來。 至於民間單位,一個問題,就是錢,現在公家機關事務費都很短缺,你在有免費管道可用的情況下要去花錢,很難得到主管的同意的。 被告判刑確定的,除殺人外,還有517次性侵行為,所以士林地檢就性侵部份之前就已經起訴了,只是法院審理後認定有518次,而前面517次已經確定,所以士林地檢只能就第518次去偵查起訴了。 |
引用:
+1 看內容半夜當著小黃面前拖著被害人去性侵,圖片內容就小黃和被害人是女的 ,其它在現場的男人在幹嘛 :jolin: 再來,失職檢警怎麼處理?調離原單位繼續爽當公務員 :confused: |
離題一下,你們知道什麼叫"媒體治國"嗎???就是說媒體比政府單位權力還大,這件事爆出來後政府至少會做做樣子辦一下
舉我親戚的例子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76&page=1&pp=10 我前面有提到算了為什麼最後還是去報案了??我後來聽我親戚講才知道 原本這案子發生後叫警察來警察根本不想辦,就教我親戚說算了勸退我親戚,我親戚就算了但回家後不爽PO文去爆料和APPLE,APPLE的記者就打電話跟警察相關人士說這個案子今天內要給我一個交代,警察上級就指示派出所這案子今天內一定要有一個交代,我親戚他媽和我親戚就被三更半夜被叫到派出所去做筆錄,只因為派出所今天內要給上級一個交代(記者讓警察真他X的有效率阿) 當然後續報紙沒再追的話可能就連查都不查只是立個案在那擺爛而已: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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