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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04, 又一個鄭捷翻版...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7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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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隨機殺人事件很多 判死刑,執刑都有 還是有人繼續模仿 再說臺灣也不是沒執行過死刑 還不是有人繼續犯相同罪狀 判死刑是可以 但想以此杜絕什麼 老實說,不可能 |
這種殺人犯其實共同特性就是想製造社會恐慌,並且上頭條,講白了就是想紅,只是作法違背社會倫理,會做這種事基本上都已經有死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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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施行開放式校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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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市場買紅茶,發現好多SNG出包圍 光明派出所,現在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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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會底層愈貧窮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這種社會案件只會愈來愈多,你們罵人渣也沒用。
還有不要以為殺一兩人不會死在監獄裡面吃免錢飯很爽, 這裡是台灣不是歐洲美國,這些人不懂(走投無路)才會想要去吃這種免錢飯。 不要光怪法律,台南湯姆熊案件,被判無期,案發到審結台南市政府沒有出一點聲音(我改成沒有積極作為好了,不過原文我也不想刪,因為那就我的感覺), 我那時就講,那人不過就是沒飯吃罷了,如果社會局有發揮功能, 就不會發生這案子,光這案子所花掉的社會成本,可以一個月兩萬給他到死。 |
引用:
那沒有甚麼用處啦.... 其實當鄭捷一案沸沸揚揚的時候 當時很多人在檢討警方應該對公共交通設施做更嚴謹的巡查 那時候我就說過了:"歹徒要犯案 不要說捷運, 台鐵 高鐵 幼稚園 中小學 都可以作案 哪裡是單單靠警方能防的?" 事情追根究柢 台灣最大的禍害就是法律人 台灣是一個法律系統荒唐的極致 這種人如果判車裂 或是 凌遲 學校哪需要圍牆? 就像我在其他的樓所說的:酒駕 重大食安 直接鞭刑+遊街就好 治亂世 宜用酷刑 |
引用:
至少模仿的比例會減少 哪個殺小孩的曾說殺一,兩個不會判死,如果,真判他死 以後要模仿的人就有被判死的準備,如果他只想吃牢飯,但又怕死,動手前就會考量,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會不懂罷? 何況,這類廢人如果關到假釋出來,還很年青,有體力再犯第二次,受害的又會是誰? 之前有殺人前科的,開槍把女友幹掉,如果,第一次就判死,哪個女友就不會枉死 |
引用:
不管可不可能,我只是單純不希望和這種病態的人活在同一個地方 天曉得他出來後再犯的機率會多高?再來不判死會變相的鼓勵那些 想吃牢飯的人,他們的目的是想吃牢飯而不是想"死" 像湯姆熊殺人案的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不能杜絕,那就想辦法減少,因為大部分人都不想下一代活在恐懼當 中 |
引用:
就算不杜絕阿 砲決 狗決 起碼也大快人心 難不成 你覺得"可教化 重判一年"?(其實一年也嫌多 還是不要關好了 就法院那批人來說 法律是用來賺錢的 不是來讓受害者家屬舒坦的 怎麼可以記恨呢? 要慈悲為懷 ...........) |
這種報復社會的大都是心理有問題
說真的沒天良的比這更多,你沒見過社會的黑暗面嗎? 偷拐強騙只是小兒科冰山一角,經濟犯罪對國家傷害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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