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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年金破產 向國庫借錢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1605)

dmwc 2014-10-19 03:55 PM

引用:
作者空空道人
可以辦離婚啊
去戶政事務所辦
兩個人只有換發身分證要各50元
另外就是一式3份的離婚協議書
去便利商店印個3張是6元
總共花費106元後就不用再怕懲罰配偶了
戶政事務所或許可以幫忙印
這6元就省下來了

兩願離婚協議書
http://category.www.gov.tw/Forms/Fi...1-001-forms.doc

法令已經要改了,不需要再去辦離婚了

而且辦離婚只是暫時不用繳,要是日後修改成自己罰自己,就白白假離婚

假離婚到時變真離婚,或是遺產都會有很多問題,要玩假離婚要多考慮

tony66 2014-10-19 03:57 PM

引用:
作者波控
輕輕鬆鬆...貸給中國1000億不用擔保品~超爽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XnKOG6GDiI
OXnKOG6GDiI

反正公務員是精英...又不用負責,好像也沒罰則?...退休金又可以照領?

假如是我的話?既然這筆錢,要丟給外國公司,惡性倒帳?
那一定要橋好:
你們那邊的人,要轉一定的%數,到我的海外私人帳號,過水再過水...
反正宣布倒閉也不用追討了,

下次再玩繼續放貸...雙方合作愉快! :D :D :D



看完影片,只知道菁英會喊是是是,其他好像都不知道,應該是官位大的關係 :jolin:

Y游 2014-10-19 04:07 PM

家人也有繳...

反正政府原本就是 有牌的黑道, 當交保護費了...

其實 我是不相信會倒啦, 只是怕日後可能會愈繳愈多, 愈領愈少...

加上黑心食品這麼多, 很怕活不到65歲(或到65歲時, 已經滿身疾病 生不如死)...

cys070 2014-10-19 04:11 PM

假如現在5~60的∼繳錢還比較不怕沒得領



問題就是還要繳20年以上,誰知道以後會怎樣

這種誰會想繳,錢留在身上還比較好用

GHOST STALKER 2014-10-19 04:18 PM

寧可把那些錢拿來做別的用途也不想繳這個.....:mad:

小熊軟糖 2014-10-19 04:24 PM

引用:
作者Y游
家人也有繳...

反正政府原本就是 有牌的黑道, 當交保護費了...

其實 我是不相信會倒啦, 只是怕日後可能會愈繳愈多, 愈領愈少...

加上黑心食品這麼多, 很怕活不到65歲(或到65歲時, 已經滿身疾病 生不如死)...

恩恩,改成75歲或80歲才能領,就沒破產危機了 :laugh:

sutl 2014-10-19 04:26 PM

引用:
作者solosbye
其實應該說國民年金的本意是好的、正確的
但是實施政策時的目的有問題,失敗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所謂本意是好的,是指針對從來沒有勞、公、農保險的人,這類人的確需要這種保險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所有的退休金,全改成國民年金,這樣就沒有職業轉換時的問題。

日本那邊,家庭主婦是不用繳年金的,先生有繳自己的年金,就當太太有繳,所以很多太太在先生退休之後,就離婚領國民年金去了...

空空道人 2014-10-19 04:37 PM

引用:
作者dmwc
法令已經要改了,不需要再去辦離婚了

而且辦離婚只是暫時不用繳,要是日後修改成自己罰自己,就白白假離婚

假離婚到時變真離婚,或是遺產都會有很多問題,要玩假離婚要多考慮

不知道法令已經改了 :shock:

弄假成真就表示本來就有問題

就算沒辦假離婚

婚姻一樣會觸礁啦 :p :p

Y游 2014-10-19 04:52 PM

引用:
作者cys070
假如現在5~60的∼繳錢還比較不怕

問題就是還要繳20年以上

這種誰會想繳,錢留在身上還比較好用


如果是看日後可領的金額...繳的時間愈長 確實讓人愈不想繳...
所以既然已經有繳了...就只能當是付保護費 來安慰自己...

當初家人決定繳, 只是想說 金額還負擔的起...就繳下去了...
一方面也是想說 怕長期不繳, 日後如果政府使出強制繳納手段...金額會積到一個很可觀數字(怕會負擔不起)...

當然如果經濟上已經處於有些緊的人, 就不建議繳...

家人就是那種根本不想繳, 但為了生活安寧(怕政府日後追討) 才不得不繳...


*************************************************************

這個給付計算...大概可粗估一下(加計金額;每4年會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同步調整)...
http://www.bli.gov.tw/cal/oldPay2.asp

繳40年: A式=7993元........B式=8986元

繳30年: A式=6870元........B式=6793元

繳20年: A式=5746元........B式=4493元

繳10年: A式=4623元........B式=2243元

繳5年: A式=4062元..........B式=1123元

繳1年: A式=3612元..........B式=225元

solosbye 2014-10-19 05:19 PM

引用:
作者sutl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所有的退休金,全改成國民年金,這樣就沒有職業轉換時的問題。

日本那邊,家庭主婦是不用繳年金的,先生有繳自己的年金,就當太太有繳,所以很多太太在先生退休之後,就離婚領國民年金去了...


這難度更大阿
因為公保高高在上,堅不可摧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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