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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2014-09-08 02:15 PM

頂多就罰點小錢而已

狼來了的故事依然繼續上演

你還在相信標準出來了

違反標準的公司,法律會給予制裁嗎?

台灣的問題不是有害標準該給多少

而是無論害多害少

政府都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不信就等著瞧

看看這些食品業者

有那一個最後會有事情的?

你指一個出來讓大夥們瞧瞧看啊

如果是在美國,公司早就賠到脫褲子關門大吉了

台灣呢?

講句難聽點的,他媽的連大陸這國家都罰的比台灣重!

SpiceAndWolf 2014-09-08 02:26 PM

問題就是法令的不完備
問題是立法諸公呢
除了幹中央行政單位外
那法源依據呢 相對應的人力呢
另外怎麼不順便幹地方稽查四年稽查不到
中央去幾個月就抓到
地方還可以說是為了避免打草驚蛇 有默契

至於教授說的是學理上正確
倫理上錯誤
就像屎可以吃
屎裡面的玉米洗乾淨也可以煮玉米湯
問題是這兩種會有人喜歡並且自願吃?
重口味的特例除外啦

blair 2014-09-08 02:31 PM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問題就是法令的不完備
問題是立法諸公呢
除了幹中央行政單位外
那法源依據呢 相對應的人力呢
另外怎麼不順便幹地方稽查四年稽查不到
中央去幾個月就抓到
地方還可以說是為了避免打草驚蛇 有默契

至於教授說的是學理上正確
倫理上錯誤
就像屎可以吃
屎裡面的玉米洗乾淨也可以煮玉米湯
問題是這兩種會有人喜歡並且自願吃?
重口味的特例除外啦

中央查出來,順便狗幹中央無能
結案
:laugh:

type100 2014-09-08 02:33 PM

大統高振利被判有期徒刑12年確定
不重嗎?

SpiceAndWolf 2014-09-08 02:39 PM

引用:
作者type100
大統高振利被判有期徒刑12年確定
不重嗎?


對於他賺的錢
還有造成的危害
講白了不重
而且還越來越輕了
不知道這個可不可以三審@@

智慧財產法院於103年7月24日,針對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高振利等4人涉及油品攙偽、詐欺之案件,為二審判決宣告,判處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2年,併科大統長基公司新台幣3800萬元。
本案一審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併科大統長基公司5000萬元罰金,檢察官及被告大統公司、高振利均不服,分別提起上訴,經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以103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宣判,判決刑度及罰金如前所述。

而彰化縣衛生局當初對大統販售的94種假油,開罰18.5億元,經大統向衛生福利部提起訴願之後,衛福部表示因混油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基於「一罪不兩罰」,因此撤銷罰緩

暴君 2014-09-08 02:42 PM

引用:
作者type100
大統高振利被判有期徒刑12年確定
不重嗎?

都還能上訴呢

就算結案了,搞不好關幾年就表現良好出獄

說好的開罰18.5億元有執行,真正拿到國庫了才叫做重

對付這種黑心商人

叫他們把進口袋的黑心錢給吐出來,他們才會怕!

supermaxfight 2014-09-08 02:43 PM

18.5億已經以一罪不兩罰搓掉了...

引用:
作者暴君
都還能上訴呢

就算結案了,搞不好關幾年就表現良好出獄

說好的開罰18.5億元有執行,真正拿到國庫了才叫做重

對付這種黑心商人

叫他們把進口袋的黑心錢給吐出來,他們才會怕!

酷鐵人 2014-09-08 02:44 PM

黑心錢最後流進政府口袋,老百姓繼續吃黑心食品

應該要改成有購買民眾都可以拿到賠償金,這樣才符合公平原則

暴君 2014-09-08 02:45 P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18.5億已經以一罪不兩罰搓掉了...

所以說鬼島不意外嘛

supermaxfight 2014-09-08 02:46 PM

員工進公司要員工寫切結書,什麼願意放棄一切抗辯權、負擔一切損失
應該要立法規定那些食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一切管理階層也跟政府簽一張切結書好了
哪天爆掉了,上下游損失通通由那些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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