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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 2019-06-10 03:57 PM

引用:
作者hoba
這是手段,也是權利,包含訴訟這些都是,沒什麼對不對,外野也管不著 ;)

那不然你說說刑逼民哪裡不對,推翻它,我相信很多很多很多檢座會非常感謝你的 :laugh:

反正以刑逼民不用多花錢,告不成也沒事。也沒有誣告的問題。
所以大家繼續以刑逼民就好,我覺得不對也無關大局。反正操的是檢警人員。
他們活該啦! 大家說對不對?

hoba 2019-06-10 04:03 PM

引用:
作者GCVincent
反正以刑逼民不用多花錢,告不成也沒事。也沒有誣告的問題。
所以大家繼續以刑逼民就好,反正操的是檢警人員。
他們活該啦! 大家說對不對?

誣告本來就很難成立,不然林某是怎麼搞那麼久才被告成誣告(也是會中的)

活該?我不會那麼說,如果他有風險意識,肯把利潤與他人共享(找網民共同分擔風險)

我相信他不會單獨面對石頭的法務團隊(當然,這分我我也沒興趣吃就是了)

既然有本事吃獨食,那自業自得我想也是很正常的,高風險高報酬嘛 :laugh:

Earstorm-5 2019-06-10 04:40 PM

被害妄想症?

總之~ 如果合乎規定不用管責任, 我相信廠商更開心, 真心不騙~

使用者才是常犯錯的那一方.

傳說 2019-06-10 07:49 PM

先前號稱天才駭客的那位
不就是啟動開發者模式修改參數才發現伺服器端有漏洞
否則正常模式下根本不會發生錯誤

我猜你所謂的有罪無罪應該是單指有沒有構成刑法339-3
而法院常有部份勝訴、其餘部份敗訴的判決
根據新聞所謂的消費者有二人
"假設"二個人都有下單購買
請問你認為有沒有可能
其中一人成立而另一人不成立?
這樣要算有罪還是無罪?

至於法律漏洞
因為版上包含你在內的一些版友認為
1.事主居心不良
2.事主使用特定順序操作構成"不正方法"
3.事主購買的商品不在優惠碼適用範圍,所以輸入的優惠碼是"虛偽資料"
這三項都成立就構成刑法339-3
"假設"以後有其他購物網站有一樣的漏洞
消費者操作時觸發漏洞完成交易(只有一筆交易)
請問你認為該購物網站可不可以提告?
請不要回覆我"應該不會"
"會不會"和"可不可以"是二回事
"假設"你會使用網路購物
而這個消費者就是你
該購物網站找上你
要你付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
不然要告你觸犯刑法339-3
請問你付還是不付?
"著作權流氓"殷鑑不遠!

引用:
作者Toluba
很簡單的邏輯
他都找親友來申請人頭帳號了,我認為他不會用工程版APP去下單
就算是好了,也沒有來源證明他自己去修改參數
再者,如果他都可以修改參數了,何必花時間找漏洞?

另外,為何要討論到法律漏洞?
:confused:

最後幫我釐清一下
你認為屈臣氏案,該名消費者有罪嗎?理由是?
而華碩案,該名消費者無罪嗎?區別是?

Toluba 2019-06-10 08:07 PM

引用:
作者傳說
先前號稱天才駭客的那位
不就是啟動開發者模式修改參數才發現伺服器端有漏洞
否則正常模式下根本不會發生錯誤

我猜你所謂的有罪無罪應該是單指有沒有構成刑法339-3
而法院常有部份勝訴、其餘部份敗訴的判決
根據新聞所謂的消費者有二人
"假設"二個人都有下單購買
請問你認為有沒有可能
其中一人成立而另一人不成立?
這樣要算有罪還是無罪?

至於法律漏洞
因為版上包含你在內的一些版友認為
1.事主居心不良
2.事主使用特定順序操作構成"不正方法"
3.事主購買的商品不在優惠碼適用範圍,所以輸入的優惠碼是"虛偽資料"
這三項都成立就構成刑法339-3
"假設"以後有其他購物網站有一樣的漏洞
消費者操作時觸發漏洞完成交易(只有一筆交易)
請問你認為該購物網站可不可以提告?
請不要回覆我"應該不會"
"會不會"和"可不可...

提告是他的權利
我可以主張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該筆交易
但如果有不當得利,我會返還
我有信心我不會被起訴,所以我一點也不會擔心自己會遇到同樣問題
而現實上,我網購多年也沒遇過這樣的事

好了,我回答完了,你也該回答一下我的問題了
不用管法官會怎麼判刑,你就當自己是陪審團
只問你心裡認為有沒有罪,不管刑事或民事都算數
1.屈臣氏案
2.華碩案
我想釐清你的想法,感謝

傳說 2019-06-10 08:58 PM

我不是律師
曾經我也覺得安份守己
懂不懂法律無關緊要
直到.........

引用:
作者Toluba
刻意反覆某一件行為而使某人產生錯誤進而讓自己得利,並且得手多次
這算不算使用詐術?
我覺得算,但我不是律師,可能我的見解是錯的
而你是律師嗎?

小吳 2019-06-10 09:09 PM

多謝丞相賜箭 :like: :like: :like:

Toluba 2019-06-10 09:31 PM

引用:
作者傳說
我不是律師
曾經我也覺得安份守己
懂不懂法律無關緊要
直到.........

你要慶幸法律有規範不當得利的情況
才不會哪天因為自己的疏忽而遭受重大的損失

那你要回答我前面的提問了嗎?

傳說 2019-06-10 09:39 PM

你沒遇到不代表別人不會遇到!!!
我自己就是例子
之前的公司有零食櫃放零食給員工取用
我被指定為福委
於是就在購物網站買零食
大約第五個月開始網站給優惠碼
之後每個月就上演一次
華碩案事主才開二個分頁
我大概開了六七個在那邊
一下加入品項
一下移掉優惠碼
只為了儘量把預算用完
一直到缷任
幸好那個購物網站沒有類似的漏洞
不然我肯定不止一筆交易中招
加上我資料都留公司的
警察帶搜索票上公司搜索違法事證
那個畫面用想的都不寒而憟
到這個階段
整個案子可能連開始都算不上!!!

引用:
作者Toluba
我網購經驗少說有十年以上了吧
怎麼我都不會遇到那樣的問題 :flash:

有時候善意的行為是不罰的
例如
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贓物,無罪
但你多次收受贓物,就很難辯解你不知情

闖紅燈被警察攔下,開罰
車上有需急救患者闖紅燈被警察攔下,警察不會開罰

Toluba 2019-06-10 09:49 PM

引用:
作者傳說
你沒遇到不代表別人不會遇到!!!
我自己就是例子
之前的公司有零食櫃放零食給員工取用
我被指定為福委
於是就在購物網站買零食
大約第五個月開始網站給優惠碼
之後每個月就上演一次
華碩案事主才開二個分頁
我大概開了六七個在那邊
一下加入品項
一下移掉優惠碼
只為了儘量把預算用完
一直到缷任
幸好那個購物網站沒有類似的漏洞
不然我肯定不止一筆交易中招
加上我資料都留公司的
警察帶搜索票上公司搜索違法事證
那個畫面用想的都不寒而憟
到這個階段
整個案子可能連開始都算不上!!!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正常操作如你根本不會有事主那樣的狀況?
還是你也會試圖嘗試多次使用優惠代碼來達到預期外的折扣,只是網站不允許?
不好意思,我看不懂你想表達的重點

你什麼時候願意回答我前面的提問?
你問我的,我也先回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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