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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 v.2 2021-02-18 08:08 AM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523011
全台4大共享機車比一比!WeMo投放數量多、Gokube最便宜

https://www.money101.com.tw/blog/we...%84%AA%E6%83%A0
3大共享機車WeMo、GoShare、iRent 範圍、費用比較與行動支付/信用卡優惠彙整

買不起狗狗肉,我就騎共享電動車,我只能說騎起來太安靜好不真實。

cdx 2021-02-18 08:20 AM

引用:
作者Andy84 v.2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523011
全台4大共享機車比一比!WeMo投放數量多、Gokube最便宜

https://www.money101.com.tw/blog/we...%84%AA%E6%83%A0
3大共享機車WeMo、GoShare、iRent 範圍、費用比較與行動支付/信用卡優惠彙整

買不起狗狗肉,我就騎共享電動車,我只能說騎起來太安靜好不真實。

建議大大去試試電動助力車~捷安特.美利達那種
踩起來不費力,速度控制更好

BALA 2021-02-18 08:35 AM

引用:
作者cdx
建議大大去試試電動助力車~捷安特.美利達那種
踩起來不費力,速度控制更好


首先 這種電動助力車不便宜

一台也要gogoro一半的價錢

最重要的

沒法載人

別來亂好嗎?

cdx 2021-02-18 02:13 PM

https://tw.news.yahoo.com/%E5%89%8D...bpgrrmloD2-b0-U
前主管跳槽挖角 Gogoro求償敗訴
2021年2月18日

國內電動機車龍頭Gogoro「睿能創意」負責人陸學森,指控前研發主管林松慶另開設「湛積」,挖角多名工程師跳槽,涉嫌竊取營業祕密,檢調仍在偵辦中,但陸認為林與前人事主管凃志傑2人違反競業禁止、禁止挖角條款,提告求償8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睿能的競業禁止條款未給予補償措施,且2人惡意挖角事證不足,判睿能敗訴,2人免賠。睿能公司回應,已向高院提起上訴。

不過,睿能也反將對方一軍,睿能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最高法院裁定林於今年6月1日前不得直接或間接任職湛積公司或提供服務,也不得唆使或利誘睿能員工離職。凃則在今年10月1日前,不得唆使或利誘睿能員工離職。睿能表示,新北地院已對2人發出執行命令,2人一旦違反,可處3萬元至30萬元怠金,以暫時遏止2人繼續違法行為,保障公司權益。

林松慶2013年加入睿能,是打造Gogoro馬達及電池技術的靈魂人物,2019年6月離職與凃創立「湛積」,同樣開發電動車電池,加上多名睿能工程師跳槽湛積,睿能認為2人違反競業禁止、禁止挖角條款,提告求償800萬。

法官認為,林的僱傭契約是睿能單方面擬定,規定終止契約後的24個月內,林不得直接、間接從事與睿能或其關係企業競爭的業務,但條款中並未約定任何補償措施,等同要林在離職後2年間拋棄自身專業,在不熟悉的領域創業或任職,並不公平。

睿能雖主張事後有與林約定補償金,並已於2019年6月提存285萬多元,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睿能告知要支付補償金時,林說要「想一想」,雙方顯然未有共識,補償不成立,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另法官認為,跳槽員工的離職原因包括健康因素、職場生涯規畫、希望改變工作內容、家庭因素等,均未提及被挖角。有員工證稱老東家工作環境不如預期,才會萌生離職念頭,未受林唆使或利誘,法官認定林、凃惡意挖角事證不足,判睿能敗訴。

songmong12 2021-02-18 03:20 PM

引用:
作者cdx
法官認為,林的僱傭契約是睿能單方面擬定,規定終止契約後的24個月內,林不得直接、間接從事與睿能或其關係企業競爭的業務,但條款中並未約定任何補償措施,等同要林在離職後2年間拋棄自身專業,在不熟悉的領域創業或任職,並不公平。

睿能雖主張事後有與林約定補償金,並已於2019年6月提存285萬多元,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睿能告知要支付補償金時,林說要「想一想」,雙方顯然未有共識,補償不成立,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


這是不是在說......競業條款其實沒有那麼強大的約束力??? :D :D :D :D

BALA 2021-02-18 03:31 PM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這是不是在說......競業條款其實沒有那麼強大的約束力??? :D :D :D :D


不是

是台灣廠商喜歡做半套

競業條款要能成立 是在員工離職前要給予一定的酬勞

讓他在離職後一段時間 不去競爭對手公司上班

但是台灣往往是叫你不能去敵對公司上班

卻沒給予補償 所以每次你看到競業條款的爭議

官司最後幾乎都是勞工贏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Earstorm-5 2021-02-18 03:35 PM

法官認為,林的僱傭契約是睿能單方面擬定,規定終止契約後的24個月內,林不得直接、間接從事與睿能或其關係企業競爭的業務,但條款中並未約定任何補償措施,等同要林在離職後2年間拋棄自身專業,在不熟悉的領域創業或任職,並不公平。

睿能雖主張事後有與林約定補償金,並已於2019年6月提存285萬多元,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睿能告知要支付補償金時,林說要「想一想」,雙方顯然未有共識,補償不成立,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

我畫出自己認為是重點的地方, 第一是單方面先擬定但並不是雙方合意的.
第二, 又是單方面覺得多少就合理, 另一方都還沒答應.

我沒簽過這種東西, 但就理論上, 如果要同意, 至少要給兩年份甚至以上的補償.
補償那段時間至少就算在這間公司上班能賺的錢, 然後加上事後追趕的費用.
(離開工作領域, 事後要回來會有一陣子技術反應等能力的追趕期)

healthfirst. 2021-02-18 03:42 PM

引用:
作者BALA
不是

是台灣廠商喜歡做半套

競業條款要能成立 是在員工離職前要給予一定的酬勞

讓他在離職後一段時間 不去競爭對手公司上班

但是台灣往往是叫你不能去敵對公司上班

卻沒給予補償 所以每次你看到競業條款的爭議

官司最後幾乎都是勞工贏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不給補償
唬到一個就多賺好幾萬

老老濕 2021-02-18 03:50 PM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看起來是鋁合金啊......真低勇健的材質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鋁合金也有分強度的

要不要看看特斯拉
用哪種機器壓出堅固鋁合金的車身結構
航太等級的更堅固

Model Y的大型車身零件
特斯拉的“車身將從70個零件減少到4個,最後減少到1個” :confused: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0043376

cys070 2021-02-18 03:55 PM

引用:
作者herry_jo
我看到
消防局初步認定並非電動機車自燃,研判週遭物品起火後,再延燒到機車

那個有看到,不是說錯都狗肉,不過車子燒起來這樣處理也不看好
另外消防局並不是鑑定單位
事故車輕易的就被狗肉載走,這種球員兼裁判公信力.....
有印象的話,過去有些這家車子糾紛後來也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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