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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正紀念堂紅衣男拒檢 51槍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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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你的ID還打錯我就知道你天真到幾近白癡 |
引用:
1. 他開車拒捕 2. 線報指出他可能帶有槍械 3. 警察也是人, 哪天你當了警察, 上頭告訴你你追的那個開車拒捕嫌犯可能持有槍械, 你是要吃子彈還是要開槍攔他? 4. 多用大腦 :think: 5. 為了吵而吵, 沒有邏輯就打嘴炮.. 還真的是小朋友咧 :D |
引用:
如果你真想聽~~我可以在傳短訊給你 但是你一看就知道~如果我說太多~只會成為別人攻擊的把柄~何必呢 |
引用:
1.哪個罪犯會乖乖讓警察捕..他有衝撞嗎 2.沒錯..但是他有立即造成危險嗎..是否歹徒有槍就是格殺??警察的用槍時機是這樣嗎 3.那意思就是總統的危安人員危險時也要先保護自己~總統不理他~ 做警察不需任何責任? 4.多用大腦 :think |
引用:
1. 怪了, 警察臨檢不停車, 還企圖逃逸, 你以為這樣沒事喔? 2. 不管怎樣, 按照台灣的法律, 民眾持有槍械即為犯法 3. 廢話.. 警察就是因為有責任才要抓他.. 4. 我看得出來你沒有 :agree: |
引用:
1.當然沒有不對呀~不然我幹麻說對社會期盼~ 2.犯法等於格殺? 3.你的責任真是薄薄的一片~ 4.我看都不看就知道你沒有 |
引用:
喔~~第一個改過囉 帽子扣很大唷~~我有說沒事嗎 好了~不吵了~等等都被站長停權~2001年耶~~ 吃飯去了 |
引用:
犯法不等於格殺 但是,只要是威脅到其他人的生命格殺也沒有話說 仁兄你也許跟火雲邪神一樣 可以空手接下子彈 不過一般警察可沒這本事 在線報有槍械且嫌犯抗拒到底的情況下 在保護嫌犯跟保護警察自身生命安全下 開槍射殺嫌犯無可厚非 前面有很多人提到了 在各國的例子中,警察都會開槍射殺 國內此案例只是剛剛好而已 國外警察更兇悍的例子更是多 不過,我相信你老兄一定是刻意跳過這些案例 只是狂咬著"犯法等於格殺?"這一句話 |
引用:
您的觀念有點奇怪,保護人民也好、抓壞人也罷,那些都是警察職責所在 怎麼你會用正面、負面之類的來解讀 執法的嚴謹、寬鬆,常常也取決於犯罪者的配合度與否 難道一定要大家看到歹徒衝撞警察、拿槍出來亂開後才能予以格斃嗎?不錯,這樣的情況可說是罪證確鑿,但付出的代價可能是幾名無辜的路人或警察受害 雖然這次是在不確定歹徒是否持有槍械下,但警方也給予過多次機會不是嗎?而歹徒卻仍不配合,以致於造成最後被格斃的下場,說實在的能怪誰呢 |
引用:
由於大家立場不同~我也不會在回應不同立場的人(前面說不吵了) 但是我說明一下~犯法等於格殺~這句是疑問句..是在回應對方的言詞~必須前後文對照唷... 我可以舉個例子美國高速公路追捕犯人~用車頭側撞車尾的方式讓對方失控...也一樣不需要用槍... 說真的警察為什麼沒設置路障及使用車輛等等進行包圍~如果怕歹徒狗急跳牆~是否可以進行封鎖部份路段~來讓歹徒被引導到安制好的包圍場所等等~~ 但是我在影片中只看到追~~拿著槍要別人下來而已~~如果歹徒不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大多都還是會繼續逃跑.... 那我只是希望台灣的警察素質更高..人權及等等受到維護~~ 但是就是許許多多網兄有不同意見~覺得千錯萬錯~歹徒的錯 不思考是不是還有其他空間可努力~~僅僅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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