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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被撞對方還要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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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偶答案幾天前就已經 po 出來了, 還告訴你頁數, 你是智能太低不懂得怎麼看英文? 還是不懂得怎麼開 pdf 看交通手冊? 你沒知識沒關係, 不懂得去把已經 po 出來的規則看清楚就出來放屁就不應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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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也早就告訴過你了,我住台灣不是住美國,你是聽不懂人話嗎? 我終於證明了-------畜牲聽不懂人話!!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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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早告訴你了,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 加州駕照是可以在台灣合法駕車的, 偶終於明白了, 畜生聽不懂人話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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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你台灣的交通法規,你給我美國的交通法規,然後現在又回這則蠢話........ 你的意思是........ 美國的法規,台灣照單全收??:shock: 怕人家不知道你智障嗎?這種蠢話也講得出口~~~~ 另外,我好像看到一隻九官鳥.............果然畜牲也~~~ :laugh: |
引用:
就是有可能,當只專注於同向車行的狀況時,那是有可能的,請不要說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人在專注狀況時對於專注以外的事務的反應時間是不一樣的。 況且,根據 嘉義地院的 93, 交易, 110 以及當中引用的最高法院88, 台上字, 1852 的判例,當中指出直行車有注意同向車行狀況的義務,沒有注意闖紅燈違規的義務。 沒有注意到闖紅燈的駕駛,與”知道即將發生車禍”不一定是同等的。 在沒有注意的義務時,卻用”沒有注意”來定罪,那麼不是很奇怪的道理嗎? 所以沒有煞車痕,可以說他可能沒注意到,卻不能說是”知道即將發生車禍”,這是不一樣的意義的,怎麼好像你一直沒以搞懂我的意思,跟 93, 交易, 110以及最高法院88, 台上字, 1852裡面所說的意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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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迷路了.......我用那一串的回應來回應你這一則.......... :p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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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別惱羞成怒啦, 開二十年被抓包連交通規則都不懂就認就好了, 何必這麼羞愧到要只能罵的程度了呢! 規則在那你都不看了, 還討論什麼? 有本事你去翻本交通規則規定換道一秒鐘的好啦! 唉... 二十年阿!! 規則都不懂呢!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施主 這要你自己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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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智慧就是 : 貪嗔癡諸惡莫做 , 真善美諸善多行 . 人在做天在看 . 勿以惡小而為之 , 勿以善小而不為 . 以上簡單道理 , 某些人活了一輩子都不能理解 , 麻煩大家多多關還照顧容忍吧 ! |
引用:
這句話說的是誰大家都很清楚.....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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