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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想原諒罵我人渣的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2180)

Mechaome 2009-05-14 06:21 PM

引用:
作者A ROD
在法律上 , 這是兩件事情 無法混為一談 .
你看不過去 , 可以去司法機關告發 , 但不能用罵人來解決事情 .

舉例來說 , 路上有人搶劫 , 你見義勇為 , 把搶匪攔下來 , 經過
一番拉扯 , 你完全制伏搶匪了 . 但此時 , 你只能等警察來 , 把
搶匪交給警方來處理 , 而你不能動用私刑 , 在他被你完全制伏,
無反抗能力的時候 , 繼續的對他飽以老拳 , 或者其他的傷害 .

他搶劫 , 是一回事 , 如果你動粗教訓他 , 這是另外一件事 .

請教一下,如果今天A殺人放火搶劫姦殺。B在大庭廣眾(或網路)下罵A是人渣。於是A告B公然侮辱,這告得成嗎?法官會不會考量A的作為,判B無罪?還是不管A做了什麼,都不能混為一談?

G最高 2009-05-14 07:15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有些人只針對樓主的陳年往事計較,嘛...刑346恐嚇罪追訴期10年
高中時候的事要先看看有沒有超過10年,構成要件該當性沒有問題.
這就是每個人的不同
你認為那只是樓主的陳年往事, 無須計較
但是別人的看法可能就認為那其實是更糟糕的事
而且討論的範圍其實已經高於法律層面

沒有誰對誰錯, 不必把自己說的像法官或任何準繩
就連法官也都是自由心證了

升龍霸 2009-05-14 07:20 PM

引用:
作者Mechaome
請教一下,如果今天A殺人放火搶劫姦殺。B在大庭廣眾(或網路)下罵A是人渣。於是A告B公然侮辱,這告得成嗎?法官會不會考量A的作為,判B無罪?還是不管A做了什麼,都不能混為一談?



不管告的成或告不成,像毀謗罪為什麼重可以重到要被關,輕者輕到只處罰幾百元而已?
原因在於罵有罵的好,和罵的不好的差別,你罵一個犯了法的人,雖然罵的很好,但罵
人還是不對,所以就意思意思給處罰一下。

像你說的這種情形,要就沒罪,就算有罪,法官大概就罰個500元了事了....

米飛 2009-05-14 07:32 PM

我只是路過的
看了三十多版
好累
不過我覺得整件事其中一個爆發點是這個吧

引用:
作者KenKuo.
你這種人渣還好意思洋洋得意?

刑法上這屬於恐嚇取財罪的、屬於公訴罪、而且你是長期恐嚇、是重罪 :tu:

補上您自己提供的Blog偉大自拍照連結 、如果你要關閉、弟會順手提供您的玉照備份貼圖、以便讓你享受你分享故事的榮耀跟光榮!不過你用擔心、我不需要卡迪那跟早餐...... :jolin:


要是你覺得人家不道德
罵罵也就算了
何必要將人家的blog貼出來呢?雖然當事人的blog是有貼在簽名檔(這種批鬥我以為只有香港有)
這種行為是會讓一些路過的人很容易就去騷擾對方
我相信ken大不是到blog留言的人
但你這種將tony大的blog貼出來的行為
不是指明了路去他的blog騷擾他嗎?
也不用說之後的強辯了

雖然不是ken大去tony大的blog留言
但也應該算是有關係

不過, 可以的話還是不要告吧
既然雙方都有不對
誠心道個歉又不會死人的
何必要大家都辛苦呢

G最高 2009-05-14 07:43 PM

引用:
作者米飛
要是你覺得人家不道德
罵罵也就算了
何必要將人家的blog貼出來呢?雖然當事人的blog是有貼在簽名檔(這種批鬥我以為只有香港有)
這種行為是會讓一些路過的人很容易就去騷擾對方
我相信ken大不是到blog留言的人
但你這種將tony大的blog貼出來的行為
不是指明了路去他的blog騷擾他嗎?
也不用說之後的強辯了
放心啦...有PO沒PO其實差不多啦
早被留或晚被留的差異, 而且也不會差很多
事情爆開之前, 會去留的還是會去留
想想應該算是奇毛子問題

這種批鬥最兇是中國大陸, 不過他們其實比較團結又比較敢講不做作就是
看議題吧

sunnywalker 2009-05-14 10:59 PM

網路各種資訊,本身的證據力受限於"傳聞法則"
如果認真了,可能會害了自己.
參考參考,自己有個評價就好.

至於法律相關問題,如果聽到:
xxxxx一定怎麼樣!
ooooo絕對怎麼樣!

小心以訛傳訛,吸收到錯誤的法律資訊.
說不定還害到自己.別人

這串從頭到尾,不就說明了很多現象.

tony_follow_me 2009-05-14 11:28 PM

這件事,我太衝動了

造成大家的困擾,我感到抱歉

其實到頭來,沒有人會是贏家

我也將撤消告訴,希望大家讓這件事隨著時間流逝吧~

airdog88 2009-05-15 12:10 AM

選擇原諒真的是最高境界 :)

ckweng 2009-05-15 12:49 AM

皆大歡喜
 
:like: 圓滿結局, 讓這幾篇自動下沉吧 :like:

sam1302 2009-05-15 05:01 PM

引用:
作者tony_follow_me
這件事,我太衝動了

造成大家的困擾,我感到抱歉

其實到頭來,沒有人會是贏家

我也將撤消告訴,希望大家讓這件事隨著時間流逝吧~



讚啦!!!

這件事情終於落幕了..

經過此一事件後..以後看文跟回文都會謹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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