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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懷胎7月遊韓國早產 母嬰出院喊價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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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採訪時怒斥政府如何如何 ?
結果對自己享受不手軟... 對照中部 兩個16歲去打工 ,發生工安事件 為了生活費靠雙手去打拼.....只是想買個遊戲機 |
引用:
不是對好野人的標準變低...你還是不懂嗎? 嘴巴喊著沒錢.新手機?IPAD?IMAC?演唱會?樣樣來 真要是緊張.早就早中晚餐稀飯配醬瓜了. 大哥.您懂了嗎? 如果他們出了這筆費用.導致全家上街乞討 相信我.捐款絕不止這400萬而已 大哥.您還是不懂嗎? 引用:
體制內? 您又在說笑了.對吧 這400萬可以救更多的人 這些人可是生活都沒賺錢的 再怎樣輪.也輪不到這對夫婦 |
真的演很大騙很大,凡事都是別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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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這對夫婦實在太誇張了... 完全看不到誠意... |
引用:
400萬可以救更多的人? 這句話大概是這次事件中我聽過最多的批評了, 然而這種近似"某某錢可以拿去換成多少弱勢營養午餐的說法", 有一個最基本的地方道理講不過去: 這四百萬中的最少三百萬是李英愛一個人出的,她不是為了什麼其他的弱勢或理由捐贈, 而是指定為了讓這個早產兒能出院返台才捐這筆錢,有資格講說"這筆錢不如拿去給...." 這種評價的,只有李英愛本人而已不是?做這些批評的人有捐這對夫妻錢嗎? 我不曉得這種想法算是占李英愛便宜站在她的肩膀上批評,還是慷李英愛之慨。 我單身未婚工作超過五年,薪資收入比國內平均薪水還要多,假設我突然多了一筆300萬的債, 我也不得不靠爸來解決。我還有爸有長輩可以靠,今天批評這些話的人, 有多少人揹了300萬的債還有一個剛生產完的老婆跟早產兒之後不會去燒炭的? 我不曉得那些3C產品是事件發生前或事件發生後購入的,爆料的人、記者也沒有講清楚。 但是看了許多人不爽的評論之後,有些人的想法讓我覺得很詭異。 1.我也覺得這對夫妻不負責任,但是去考古人家"以前過什麼樣的生活、過去有哪些消費"幹嘛? 過去的生活水準跟現在需要幫助與否之間有什麼直接關係? 2.從1.延伸出來,台灣人似乎有個主流想法,評價一個人、一個家庭需不需要幫助的時候, 會先去衡量對方有沒有符合心目中那類需要幫助對象的刻板印象: 好像只有生活過的"比苦瓜苦茶還苦"的人才有資格接受幫助。 如果爆料的內容是這對夫妻是企業負責人,豪宅房產好幾棟,那批評這對夫妻很合理。 但今天的內容講白了就是隨處可見的中產階級而已;究竟富有到什麼程度才不需要外援都很難定斷了, 更何況是這種普通人?還是批評的人認為只要日子過得比較好一點、稍微有一點錢的中產階級以上出了事, 就該歸類為不需要、不應該得到幫助的族群? 3.很多人說誰都不應該捐錢要這對夫妻自己想辦法、活該之類。這都是事後諸葛,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 確實這對夫妻處理方式完全沒盡自己的到責任,但是這些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在他們批評這對夫妻活該的時候,最雖小的是那個早產兒, 今天如果不是李英愛一個人捐出三百萬,那個早產兒現在還被扣在韓國,這才是現實。 父母態度就是擺爛,好,政府不幫忙、民間也不伸手, 早產兒就這樣拖著讓以一個沒ID、沒有健保照護的外國人身分她留在韓國? 她做了什麼錯事要受到這種待遇? :confused: 要能幫上這個早產兒忙,連帶就是會協助到這對不負責任的夫妻,這件事情是沒辦法切割的, 還是有人講得出不幫早產兒早點回台這種話? 請說說有什麼可以讓早產兒回國,又能強制讓這對夫妻盡到應盡義務的其他方法? 如果政府立法對這類事件有體制內很標準的處理制度,就可以要求這對夫妻照法律制度處理: 政府借位償還、或者像我舉的加拿大那個例子協調分期付款, 假設這對夫妻如果不照政府的制度,自己不拿錢出來,把小孩子留在國外多少時間之後, 政府可以判定這對夫妻遺棄或是沒有善盡教養照護之責先強制介入,事後再來追究這對夫妻的責任。 體制內的法律制度規範什麼都沒有,結果就是今天呈現出來的,大好人是韓國李英愛, 外交部、衛福部是什麼事都沒作成的飯桶,這對夫妻拿了捐款後過爽爽什麼債都沒有、也沒有法律責任要扛, 大家只能站在"道德的角度"去批判這對夫妻、在沒有立場的狀況下要求他們把捐款吐出來, 結果最後最倒楣的還是早產兒。這樣有比較好? 一堆人嘴上鍵盤上愛心來愛心去,怎麼不見他們的愛心有想到那個早產兒? :unbelief: |
那個什麼輪子社要進去不是那麼容易的... :rolleyes:
真有困難,那幫人內部接濟一下連銀行都不用出面. 不過鬧劇演成這樣實在太難看太不容易了. :laugh: |
引用:
輪椅、動物都一樣,進去圖的是什麼?還不是名氣跟對生意有幫助的關係門路? 如果明明有那個屁股還能把事情弄成這個樣子圈子內外大家都知道是誰, 臉皮夠厚當事人當然無所謂,這種鬼見愁誰見誰怕,不閃遠一點還跟他拉關係? |
放心,現代孟嘗君那種人不是不存在的, 而且通常這種什麼輪子動物社裡一定有幾個.
就當花錢買功德/形象了. :laugh: :rolleyes: 古人也知道千金買馬骨. ;) 就算不想扯上大人的負面形象, 像某人一樣轉移一下焦點強調幫助的是無辜早產兒不就行了. :D PR101 |
引用:
馬骨好歹不會咬人 :laugh: 這種人明擺著沒事阿諛諂媚、雪中必定捅人一刀(搞不好沒事也捅),我是敬謝不敏 :laugh: |
小孩是無辜的沒錯~他沒選擇權~但誰不是這樣?
社會有它的機制在~事情發生了就該看它的情況是不是合理 該讓他們付上的責任就該讓他們付責~這是社會教育的一環 以小孩是無辜為理由幫他們開脫~讓他們不用付上該付的責任 失去了得到教訓的機會~小孩的父母往後還是那個德性~這對小孩是好的? 小孩是無辜的...為何不給他們父母該有的社會教育及應有的教訓...讓他們有 機會 改過 而讓小孩往後還要接受這種父母? 還是這種父母對小孩來說比較有竸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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