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9781)
|
---|
引用:
提亞灣要套用在京華城就像拿大巨蛋來和其他場館比一樣不倫不類 照白賊黨的說法京華城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地主自行提出細部計畫申請,北市府則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5條給予容積獎勵 先不說適法性的問題,要用第25條給容獎得看它的上一條也就是第24條規定辦理 第 24 條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依照容積管制之規定辦理。 京華城是商三,北市商三容積管制是560%,不要說給最多20%容獎,多給1%就是違法 這是第一個違法,第二個違法是京華城不是都更案卻參採都更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自創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 講白點,自創容獎沒有法源依據就是違法,這不是圖利什麼是圖利? 以上其實監察院糾正文都寫得很清楚,而且柯市府明知12萬樓地板面積的行政訴訟官司還在打還受理這個自提細部計劃 簡直貪贓枉法違法亂紀到令人嘆為觀止無與倫比程度 所以提不提亞灣或其他如果白賊黨認為有其他案也是違法圖利建商容獎只是混淆視聽轉移焦點 絲毫不會動搖假老二違法圖利京華城容獎的事實 |
"事件的本質上"?
聽起來就是,"只要覺得",有更大的"台北市公眾利益"存在嘛,所以就應該如何如何...的"人治"的思維嘛。 柯文哲這一輩子可能就是這種思維吧,所以他才自認在人界法律之上,"他"看到覺得有什麼不太對勁,那就一定是世人都錯了,只有他才是對的... 京華城就是從"商場"改建成"商辦"的一個案子而己,就只是"京華城"一家公司的利益而己,那裡來的"台北市公眾利益"了? 京華城原本是392%+保障一萬多坪樓地面積的商場,要改建? 好啊,已經變為560%+京華城用錢買的20容轉了啊,那就去改建成商辦啊,有誰反對了? 一定要再加上"20%容獎",京華城才"肯"改建囉? 所以算是台北市求京華城"改建"的囉? 難不成台北還要"謝謝小沈"囉? 用這種更大的"台北市公眾利益"的說詞,來幫政客或是商人辯解,是把自己也當成政客或是商人的立場了,是吧? 騙鬼啊... 算了吧,合法或不合法,就二條路而己,唱高調沒有用... :D |
引用:
說實在的,政客本來就沒有在顧市民權益的 此作法應該是侵害到了藍綠政客的利益,所以才會被藍綠政客聯手封殺....... |
引用:
你上當啦. 青鳥就是討厭柯P而以. 每個突然都變法律專家, 只選擇他們相信的部分片段 有的還只是還在天天浪流連, 一直按f5這樓有沒有在更新, 沒有的話還會推起來. 反正就那麼點証據, 我也是坐等看民進黨到底有多大能耐利用司法在特別"關照"那個人. :laugh: :laugh: :laugh: ps: 不要咬回來兩次, 我沒指名你囉! 感謝! ;) |
滿嘴仁義道德,結果只是站在"財閥的立場"護航而已嘛(某G),"大家"都看得懂啦... :D
----分隔線---- 話說啊...剛才我又Google了一下...葡萄王生技 配息(輸入 Google) 葡萄王 1707 引用:
所以..難道...這...是...「葡萄王M」所謂的"葡萄王配九十幾元"的來源嗎? 我...快笑破肚皮...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娛樂性很夠,真的!真的!... :D :D :D :D :D 話說,葡萄王生技,其實可以買啦,只是佈局可能要花久一點時間而己,但是股本有點小啊,似乎不適合買太多啊,感覺就小打小鬧而己,還要多花時間多顧一隻股票啊,有點不划算哪... ----------- 其實我評估一隻股票時,我也會用"資方的角度"來看啦,只不過,不要"滿嘴仁義道德",真的以為自己是資方就好。 話說,是不是柯文哲自以為是在"當皇帝",所以"當柯粉"也會有相同的滿足感啊,這什麼心態啊??... "柯粉"...連做個圖卡護航都被人用幾分鐘就拆穿...的資質,卻自以為可以幹麻? "某葡萄王柯粉"以為抬民進黨出來,自己就會變成正義之師? 你TMD只是一個"會抹黑別人是網軍"的網路蟑螂而已耶,要有自知之明,OK? |
引用:
我都還沒出手哪,你是在求饒什麼啊?... 你之前抹黑別人的時候,還有你在護航柯文哲的時候,你還會嗆別人是商場小角色耶。 當初可是相當勇猛啊。怎麼了? 現在改成小天使人設了嗎?...:D 我看你這個「葡萄王M草」真的憨憨的耶...:D GOLDHAN的這種說詞,從去年第一次在這一串的某篇裡,講"相同概念"以來,就從來沒有變過... 你這一種類型的小草總是"把話反過來說"喔...(哈欠... 不是你說的GOLDHAN上當。是GOLDHAN把他之前講過幾遍的話,又重述一次而已,我是老早就聽過相同的話了喔... 但是呢,你的這種行為,又證明了我的"小草研究"裡的一個觀點。 像你這一種類型的小草就是小腦袋裡只留有"短期記憶",所以才會這麼相信柯文哲講的話啊,懂?.... :laugh: Ps. 對了,被你引言到的文章,算是有點倒楣,原本文章是一下子就過去了,講過就算了,你這小草不要害人嘛,以你資質,你就只有在邊邊角角發個二行文的資格而已啊,懂? |
引用:
一堆網友變身法律專家...看了真的是呵呵 律師身分的也很多出來分析到底有沒有違法,但能左右判決嗎? 有那麼簡單就認定犯罪事實,也不用拖那麼久,說好的一刀斃命? 多少名嘴已經定案?多少網友嘴上說貪汙犯...事實是,根本還沒判定 不然傳證人開庭開假的?基本上要像我這樣,事前不說死、不偏頗 事後不管有罪無罪都接受法院判決,才是中立,其他都是有色立場 就像很多顏色到處說法院誰家開的,若真如此怎麼藍綠都有? 可惜沒有現場影片可以證實到底哪方在法庭說的為真,都是替自己人說話 :think: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36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