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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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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昨天陳佩琪又在臉書鬼叫... 呵呵...當初捕獲野生柯文哲、陳佩琪的時候,很享受名人光環的樣子嘛,現在就不一樣啦...:laugh: 是說,原本草党不是有一台租的白色車子是PG在用的嗎? 怎麼不給用了嗎? 拉著大包小包行李還坐捷運啊... 是不是"新任黨主席"應該下來管一管了,當初新竹党部還能幫阿北處理農地的相關事宜呢,現在只是個週未而己,假老二夫人就沒車可以用了,實在豈有此理啊... :laugh: |
今天我可不管他是不是吃自助餐
至於是不是能看到他申請勘驗的東西、我也沒多大興趣 但、只想勘驗對自己有利的事項、不就是檢院方、面對被告的說詞嗎....... :o :o --- 補充一下吧,或許有人認為我是在挑文字上的毛病 但、公家機關、或公職人員的對外發言,在某層面上來說、即是代表政府做事的立場 所以,把話說成這樣 :o :o 反正是這樣,既然人家話都已經說出來、也吞不回去了 你們慢慢研究吧....... |
![]() 怪了,上面記者的報導寫得很清楚啊 1.柯說檢察官拿不存在的不雅照「唬」他、「逼」他。 2.所以檢察官要自證清白勘驗光碟和硬碟。 3.檢察官說「兩者互有關聯,缺一不可」,並要求柯文哲不要抹黑檢察官。 4.檢察官再批柯「不能像吃自助餐一樣」,只想勘驗對自己有利的事項,只想勘驗偵查光碟,卻不想勘驗硬碟。 5.柯文哲律師指出,無論有無不雅影片均與本案無關,且偵訊當天柯沒有自白,硬碟和光碟均沒有勘驗的必要性。 :flash::flash::flash: |
說一些跟人家說過的話一模一樣的、那還用得著你自己再說一次嗎 :confused: :confused:
想轉移焦點?? 還是說那句話、不知道該怎麼幫洗....... :o :o |
引用:
現在又跟也是靠網軍起家的前時代力量現在黨主席合作演戲,裡應外合絕配啊 回到主題,從開始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到現在要訴諸程序正義,都是在干擾案件審理手段而已 這對辯方來說正常,檢辯雙方攻防就是你來我往,反正牠有錢錢要這樣花也沒人理牠 只是花錢請辯方出的招都很low,真的當牠自己157,吃瓜群眾都是87就對了 :laugh: |
引用:
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了...(理解有誤的話,請指正) 感覺你是用反向邏輯在想這事。 比如說,檢方說,柯只想驗對自己有利,"所以反過來說",檢方也只想驗對自己有利的 不過,這個案例(不雅的事),不適用。因為檢方二個都要驗。只有柯方是挑著驗。 ----分隔線=談我不認同檢方的部分--- 另外一部分:朱亞虎的偵訊光碟(初供啊~~) ,我前面就有提示過了... 現在的新聞消息都是檢方拒絕勘驗,但是除去這些消息都是來自單一訊息來源不說,其實"拒絕"是沒有道理的,所以,應該要留意法官怎麼處理。 你拿這一塊出來講的話,那的確,我也覺得為何不驗? 這不太對啊... 在還沒勘驗的朱亞虎的初供時,根本就不知道這到底是"翻供",還是原本他的說法就是這樣講。要先搞清楚這一塊,才能判斷檢方在搞什麼鬼 要知道朱亞虎可是被檢方緩起訴喔,那是因為他認罪喔,現在庭供上的說法,是等於"不認罪"喔(這塊不解釋了...) 跟柯文哲有關的部分就是...朱亞虎現在這樣子講,那你說這證詞還能用來"連連看"柯文哲嗎? 那當然不行。 ------分隔線------ 總結一下這一波,我的"個人"主張 1. 不雅部分:偵訊,硬碟都要驗 2. 朱亞虎偵訊光碟(初供),這要驗,檢方沒理由反對。 3. 私人錄音筆: 驗彭、邵二人的偵訊光碟和筆錄就好,而且更直接可以達到目的。(說服法官其中不合規就踢出證據清單了)。 |
引用:
總之呢,做事情要有道理,說的話也要能服人 法官跟檢調方如果不知道正確的處事與說話方式,那會被人認為不公正也是必然的 但、他們會不知道嗎....... |
最近柯主戰場二個...
1. 彭、邵是圖利部分 2. 朱主要是是二百一十萬的行賄收賄...(對價關係是樓地板面積) -----分隔線----- 二百一十萬,這麼嘛,本篇我用OO城、XX黨的視野來講好了 1. 小O想要拉拉關係而己,合法捐錢,無罪 2. 朱OO,老闆又沒叫你行賄,是你自己覺得是,可是心裡又覺得不是,只是聽命捐錢而己,也是無罪 3. 七個人頭捐,這是因為背後金主不想曝光,怕被追殺,這個大家都是這樣子做滴,所以最多罰錢,不然你就別的黨派也要查... 4. XX黨被動收到錢,是無辜的第三者 5. 錢被洗到MK、基金會等地。二百十一萬又沒有寫名字,這都是正常的資金調度。 所以呢,雖然當時XX市府幫OO城這個小市民,喬地板面積,相距不到二十來天,錢就進來了,這完全是巧合而己,根本不算什麼對價關係 另外,還要再加上當年號稱股市四大天王的小O只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師父則是對大財團或小市民都抱持著善意的古意人~~的人設。 以上,民眾黨支持者應該聽得下去了吧,(法官也參考我這一篇吧~~XD)...:D 所以,想要收賄的政客開心了,需要行賄商界人士也開心了 因為以後就不會有行賄/收賄罪啦,有"政治獻金"這條路子可以走,那誰還需要行賄啊... 想要收賄的政客控制不了中央黨部最多就是讓黨抽抽水錢,平台收成,這很合理吧 實在是皆大歡喜... :laugh: |
引用:
等等...居然有這種事,柯文哲何時又突破下限了? 看來我還是太高估他了啊... 當事人衝得爽YY,後續又是律師出來收拾戰場啊,又是這個老套劇本啊... 所以結論是...柯文哲方是主張二個都不需要驗囉,那...柯文哲當初是單純以為他在"上直播"、"做做效果"囉?...哈哈... :laugh: :D PS. 其實當初我在這串也有點到一點點啊,柯文哲又沒有因為如此,而認了什麼,吵這個想幹嘛,想拖台錢啊... 不過沒想到這類似的話,居然可以由柯文哲請的律師口中聽到,難道柯文哲請的律師不鳥柯文哲的策略?... :laugh: |
"苗頭不對"北檢後悔了! 苗博雅證詞咬柯"露破綻"意外打臉林欽榮
https://youtu.be/o9N5Ky4bp1U?si=lhZ8KGMNYVi01oc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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