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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2025-05-18 09:59 AM

引用:
作者chumowu
既然律師收了錢,什麼獨門絕活、畢生所學就要全部用上 :laugh: :laugh:

https://youtube.com/shorts/a9icI0Qk...Lp81Y9Sidkb-vu4

完整影片
https://youtu.be/kSOcaissVlg?si=oW4ShQMVUhZT7uBK&t=19


這個說法很有問題。

首先就筆錄而言,一個完整的筆錄會有所謂的筆錄頭、人別訊問、權利告知事項、訊問內容、諭知事項、筆錄尾。

其中黃字部分就是檢察官問的東西,而一般在做筆錄內容與錄音錄影是否相符,主要是在比對訊問內容這一個部分。

權利告知事項主要是在訊問被告時才會有,但是因為有時候關係到被告的權利,所以有時候也會是勘驗的標的。

所以從權利告知到訊問內容,整個筆錄內容,錄音錄影完整,沒有中斷,那就是一份完整的筆錄。

京華城案在爭執的,應該是檢察官訊問彭振聲的部分,那看起來似乎是特別去到監所去問的,所以才會有調錄音筆的部分。

首先要注意的是,彭當天的筆錄應該是要有二份,分別是上午一份,下午一份,然後對應的錄音檔有二個。

現在白粉們在爭執的就是兩份筆錄中間的時間!

但那其實不是在製作筆錄,本來就不會錄音錄影了,這也不算筆錄錄音錄影不完整。
畢竟實際上檢察官或法官在訊問時,有時候因為案情複雜,訊問時間會拉很長,那中間可能就會有休息時間。

只要筆錄(紙本)分成兩份,那麼中間休息時間不算是在筆錄訊問,自然也沒有錄音錄影的必要。


這樣看來,所謂被覆蓋的,的確是中間休息時間,彭應該是回監所內休息,然後想要調監所的監視錄影,但是監所的監視錄影被覆蓋了。

除非當時檢察官沒有分開,把筆錄打成一整份,否則的話只要當天的筆錄是二份,錄音檔也有訊問部分完整的內容,那麼原則上這筆錄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並沒有違法。

kndd 2025-05-18 03:47 PM

引用:
作者終極密碼
司法資源浪費在貪汙犯身上
覺得不應該 一定要速戰速決
他至少會被判多個無期徒刑吧
貪汙那麼多錢
他一共有四大案
光這一案就搞掉9個月
柯挾著民塚党的小草 真的沒完沒了
還要等到2028民塚党全滅 他才會消失於螢幕當中
後期他旁邊就是性侵仔 貪汙仔 還有一些詐欺前科仔 和一堆89們
踩飛輪收黑錢 說不和財團商人募政治獻金也是騙很大
阿北告訴我們大家 1500萬就是 一個行李箱 橘子能拉得動的重量和鈔票裝箱最大值


3000萬裝箱都有女生能拉得動了🤣🤣🤣

黃國昌轟北檢:知道1500萬有多重?
https://youtu.be/B0v8a_OFjQc?si=TW9UwXpACS1VK6de

chumowu 2025-05-18 04:28 PM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鄉民,應於被告柯P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D :D

https://youtu.be/BXqN3rsohic?si=BbokWB2SmNosSMCj

蠻荒 2025-05-18 05:11 PM

那個每次都被我打臉的、包括我在打臉別人時、還自己跳坑進來自討打的
還好意思來嗆啊,不入流又沒料的貨色

沒能力電人、就別在這邊丟人現眼,哪邊好喇、哪邊去吧你.......

蠻荒 2025-05-18 07:16 PM

本來是懶的說啦
假設我有一支錄音筆,裡面有幾筆資料
我把資料燒錄成一份光碟出來給人,如果沒有經過驗證的話,有誰能保證我燒錄了完整的資料、或者是有沒有動過手腳??

有些話、有人要裝聽不懂就算了,反正有些人本來就不想懂、目的不就是想帶風向而已嗎
這些我了解的嘛

那麼分隔線下面才是這篇要說的.......

---
以往有些話不說、只是留點面子、別讓人太難看
不過看起來、似乎有些人也不在乎,那就直白了講吧

其實網路上嗆人、被嗆、都是網路日常、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不過呢,起碼也要有自己的格
一些人呢、三不五十像人家跟屁蟲一樣、出來跟著一些洗地的幫腔嗆人

想嗆人的話、自己是不會說啊??
還是想不出啥能說的、所以老是只會跟著人家後面出來吠是吧
要是不說的話、我還以為專幹這事的那幾個、是那些洗地養的看門狗呢

作賤自己啊?? 把自己弄得比洗地的還更下格....... :o :o

惡蟲 2025-05-18 07:42 PM

前面已經講過了,筆錄就是要紙本跟錄音錄影檔。

所以紙本的筆錄與錄音錄影檔對照,兩者相符,就有證據能力。
如果發現有不符的,例如筆錄有,錄音檔裡面沒有,或是沒有講這句話,那麼相關的內容就可以排除其證據能力。

有什麼好比對不出來的?
不懂還要裝內行!



今天退一百萬步來講,假如!假如有檢察官要對被告施壓逼問,他有可能打開錄音筆把不法過程錄下來嗎?
常識問題!真的不要不懂又裝懂出來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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