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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 2005-03-24 06:09 PM

引用:
作者kog781
鼓勵不鼓勵跟違法不違法無關

當然有關
假設你鼓勵逃避兵役
那。。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第 13 條 意圖妨害兵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者。
二 唆使他人妨害兵役者。

中略

犯前項第四款之罪,屬於國民兵召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點閱
召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連續犯第一項或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kog781 2005-03-24 06:10 PM

引用:
作者雲影
但是不能買盜版 :confused:
非常奇怪的邏輯 :jolin:

--
OS X這類才算是明牌包包的小眾市場吧...
你認為NIKE的包包賣上萬是合理的嗎 :stupefy:

不見得,實務上買盜版還沒法定義成違法
只有賣盜版違法

而且仿冒的包包也可以抓的

Jianzy 2005-03-24 06:11 PM

引用:
作者RogerShih
制約?這很難說.

如果你吃這行飯, 客戶要什麼你就要給什麼, 選擇權並不在你手上.


牽扯到客戶的話
這軟體已經算是你的「生財工具」了

雲影 2005-03-24 06:12 PM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這證明他值得,你沒資格說不值
更何況既是客戶,有錢賺還沒本事投資嗎?


其他非營利單位勒∼
沒錢賺拿什麼投資... :stupefy:

Rin 2005-03-24 06:12 PM

引用:
作者kog781
因為那些盜版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就好像殺人的理由,也不是理由一樣


殺人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好!!

那請回答,為何殺人並不是全部都死刑,而有依照心理以及事發情況的不同刑責

Jianzy 2005-03-24 06:13 PM

引用:
作者雲影
呃...那幹嘛還去玩Linux(雖然還很淺)
但是這種東西又不是自己爽就行了



因為windows太貴買不起
所以改用Linux or FreeBSD有錯嗎?
何謂自己爽?
前面不是提過我學弟的例子,他自己作業系統用FreeBSD
寫論文用LaTex,但是轉成PDF/HTML還是可以和別人共享,這樣叫自己爽? :unbelief:

kog781 2005-03-24 06:13 PM

引用:
作者Rin
當然有關
假設你鼓勵逃避兵役
那。。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第 13 條 意圖妨害兵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者。
二 唆使他人妨害兵役者。

中略

犯前項第四款之罪,屬於國民兵召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點閱
召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連續犯第一項或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你所舉的條文為違法逃避兵役的範圍
不適用我的合法逃避兵役的狀況,請明察

Jianzy 2005-03-24 06:15 PM

引用:
作者雲影
這種便利是單方面受益 :confused:


哪來的單方面受益?
MS賺你的錢
你得到MS軟體的便利性

kog781 2005-03-24 06:16 PM

引用:
作者雲影
這種便利是單方面受益 :confused:


不是免費的嗎?誰受益了?

Rin 2005-03-24 06:17 PM

引用:
作者kog781
你所舉的條文為違法逃避兵役的範圍
不適用我的合法逃避兵役的狀況,請明察


抱歉,這裡所規範的是”唆使”,所以你只要是鼓吹對方妨害兵役,不論被鼓吹對象用的是什麼方法
都構成犯罪


等等 兵役問題是另一串,離題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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