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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2005-08-26 12:43 PM

引用:
作者c_g_h1121
我覺得你已經在為了辯論而辯論了,你真的在意什麼是"醫療糾紛"嗎? :think:
如果只是要為辯論而辯論,那請來政治區,那裡的約束會比較小。:)

那我認真一點好了
相信大家都做過飛機吧...
飛機上偶爾會發生飛機上有病患需要緊急治療的狀況
這時飛機上一定會廣播問機上有沒有醫生
如果有一位醫生在飛機上在基於"愛心"的前提下
為飛機上的病患做緊急治療
卻因為本身的判斷錯誤導致病人後續死亡或病情加重
而病患家屬也對這位醫生提出告訴
請問你認為他需要負擔任何的責任嗎?

chiech 2005-08-26 12:43 PM

引用:
作者chlang
從第一次判決無罪的部份, 小弟認為:

"過失部分應該有罪, 但是有某些條件可以免除"

重點在於: 這個條件是啥, 第二次判決為什麼免除的條件無效了.
希望有大大可以幫忙解惑.

這就是法官見解不同!所以打官司也要靠運氣,
遇到奇奇怪怪的法官算你運氣不好.

c_g_h1121 2005-08-26 12:44 PM

引用:
作者125
我只有一個疑問~
已經不能再上訴了嗎?


前面有網友提到了,三審最高法院只做"法理審",不做"事實審",所以我看陳同學大概是兇多吉少,錢賠定了~~ :think:
就算是和景文合賠三百萬,但陳至少也要賠個一半,即一百來萬,一百來萬啊..可不是一兩萬塊啊.. :think:
當然,只要每個支持陳同學的人捐個一千五,那一千個人就可以幫陳同學付這筆賠款了。所以只要有捐款專戶,我一定第一個響應! :mad:

HellBug 2005-08-26 12:48 PM

想不到小學時看到的新聞,現在竟然演變成這樣.
真是好心沒好報耶.

kiten 2005-08-26 12:51 PM

引用:
作者msnskyline
你不能就事論事嗎?? :tu:

醫生在你眼中的如此市儈嗎?? :tu: :tu:

如果如此 那你大可清高一點不要上醫院求診


討論事情請就事論事,如果真的寫不出個內容就請聽聽別人怎麼說的

不要一味的漫罵

我想您誤會咱的本意的
我是REPLY那個醫生因為出於愛心醫死人可以免責那個post
我的意思是
醫病關係的"愛心"和陳同學無償的"愛心"
本質不同

黃金騎士- 2005-08-26 12:52 PM

現在真正的詳情都還不了解,就開始未審先判

台灣就是因為有這種未審先判的群眾,才會有這種未審先判的煤體。

這就叫鄉愿

這讓我想到羅佐倫油那件事,當初就有網友先對這件案例提出異議。

結果卻PCDVD的網友公幹,沒想到後來捐款高達七百萬,反而整個輿論完全逆轉.........

輿論就代表正義?只不過是多數暴力而已。
                 

c_g_h1121 2005-08-26 12:53 PM

引用:
作者Elros
那我認真一點好了
相信大家都做過飛機吧...
飛機上偶爾會發生飛機上有病患需要緊急治療的狀況
這時飛機上一定會廣播問機上有沒有醫生
如果有一位醫生在飛機上在基於"愛心"的前提下
為飛機上的病患做緊急治療
卻因為本身的判斷錯誤導致病人後續死亡或病情加重
而病患家屬也對這位醫生提出告訴
請問你認為他需要負擔任何的責任嗎?


我個人認為他不必承擔任何民刑事上的責任,但他有道義上的責任,我相信這個醫生一輩子都會良心不安。

powerlab 2005-08-26 12:54 PM

引用:
作者Elros
那我認真一點好了
相信大家都做過飛機吧...
飛機上偶爾會發生飛機上有病患需要緊急治療的狀況
這時飛機上一定會廣播問機上有沒有醫生
如果有一位醫生在飛機上在基於"愛心"的前提下
為飛機上的病患做緊急治療
卻因為本身的判斷錯誤導致病人後續死亡或病情加重
而病患家屬也對這位醫生提出告訴
請問你認為他需要負擔任何的責任嗎?


還是不太貼切
此例中, 醫病二者皆狀況皆為未知數
而實際上, 陳與顏已是同窗, 對彼此的狀況都有認識

RogerShih 2005-08-26 12:56 PM

引用:
作者Elros
沒錯 依目前的狀況來說是這樣
尤其是第1點..


即使到出了社會, 有多少人有這些專業知識的?

這個案例跟一般醫病關係不同的地方不在於專業, 而在於矛盾, 矛盾在要對方對待他如正常人, 又要把責任推給對方.

玻璃娃為什麼想進一般學校?想證明自己跟正常人都一樣?一般學校又有什麼專業人員可以幫忙他了?

而就算有專業, 就代表不會有意外了?我可以肯定的說, 出了事一樣下場.

Chang JQ JQ 2005-08-26 12:59 PM

我想有幾點
以同學來看這件事情大概都很難過,畢竟都是「同學」以後還要不要幫助同學?慶幸,媒體沒找所謂的同班同學來發表對此事的看法,不然真的以同學的角度來說,相信也是心如刀割,在怪媒體之前,前面也看到了,詢問認識兩造雙方的朋友的看法,其實這種作法不也是和媒體一樣,希望藉由朋友、同學的角度來談論這件事情,出了事,相信都不是朋友、同學所樂意見到的。


在批評的同時,以更深的角度來看,以後在路上看到弱勢朋友還需不需要伸出援手,以後是否眼睜睜的看著弱勢朋友需要幫助的眼神,但自己卻置身事外,相信以台灣的人情味來說也是一種心如刀割的情境。攙扶過馬路,摔跤了,啊!摔斷了腿 這下子不曉得得賠多少,正常人過馬路都會摔跤更何況所謂以接觸性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不管正式判決書到底出來了沒有,這樣的案例對於台灣社會,絕對是一種極大的傷害。

PS
我是非常贊成告校方,校方無障礙空間沒妥善做好,但請仔細想想,全台灣又有幾間學校、公家機關有做好無障礙空間。


至於所謂的專業人士,既然需要專業人士,當初玻璃娃娃的家庭怎麼沒有找一個專業人士來照顧,並且一起去上學,怎麼事後諸葛,反觀的看法,玻璃娃娃的家庭也是認同在學校沒提供專業人士的情況下才去就讀,其次所謂的量力而為到底是指什麼。(台灣哪來那麼多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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