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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2004-05-28 01:3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台灣...
如果是說很長進的音樂從業業者,我倒是認識幾個,
但唱片業者??? 呵呵呵..好吧..如果抬面上看的到的程度就自滿,那好吧..請繼續保持 :)

別搞錯了,
光是看她們兩者的發片時間就能得證的問題,
你自己連著作權都搞不太懂還一直提,
早先不想講是給你留一點裡子,看你能不能講點有道理的東西出來,
結果一再的張冠李戴,倒是也不會怎樣啦,
反正存在的事實無法抹去,
如果台灣的唱片業者繼續用這種行銷手法經營,也不錯呀 :)

得證什麼?因為濱崎步出現的造型與cd封面比較早嗎?
這算證據?
*************************************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

c_g_h1121 2004-05-28 01:4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很遺憾,同樣的話不知道說過幾次,盜版兩字,對唱片公司來說,算是違法。
若是不能舉證,那就算是毀謗,已經違法了

我憑什麼說人家”不長進”?那請問消費者憑什麼說唱片公司不長進?只給批不讓評嗎?有批人家的勇氣,自然也要有接受別人評的氣度。


呵呵∼因為這是”消費者取向”時代,時代在變遷,人的思維不能永遠僵化,活在過去。
未來的企業,必需同時兼顧兩個面向才能在市場獲取超額利潤。一是”效率”,二是”彈性”。
即同時要能像最早工業時代那樣提供大量、快速的產品給消費者(效率),更要能針對每個個別的顧客,提供符合他個人需求的服務(彈性)。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多去翻翻這方面的書籍。

kog781 2004-05-28 01:4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那•就•是•重•點•
謝謝~:)

錯!真正的重點在這裡

*************************************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
不要故意視而不見

idist 2004-05-28 01:43 PM

不用把 對音樂型態/歌手的喜好.
加到這討論裡面吧.

很多人 一直強調自己"幾乎不買正版唱片"
一般人大概12~14歲開始買唱片.
盜版的風行 大概是這7~8年的事.
所以 沒有買正版唱片的習慣.......可能只是你因為你年輕罷了.

MP3或是盜版唱片.
並不會讓我覺得 真的收藏那張專輯了.
MP3的音質就不用說了.
盜版唱片的音質 也是有差的啊.

看到一堆人. 一直在那說"製作品質不好 壓片水準低落"
卻滿足於MP3或是盜版唱片.
蠻好笑的.

國語唱片的錄音水準是差了一點.
不過也沒差到 隨便轉一轉 壓一壓 燒一燒都聽不出來.
也還是有不少的國語唱片.有正常水準的錄音的.

EAC212 2004-05-28 01:4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我是很認真的問: 何謂日本精選"重製上的用心" ?
是指remastered嗎?
:confused:

這個問題..
你可以批評我"那是主觀認定"...
基本上..
去聽吧.....
聽聽歐美日韓港台...多聽一些翻唱歌曲,
**注意..我沒說過翻唱是罪(不像某人過度敏感)**
也可以參考我另開的討論
翻唱的好 給予掌聲,但在翻唱的背後是什麼?
是作曲質量的減少...好的作曲減少了..只剩下作詞填詞包裝和歌手..
有人說..翻唱有給版權費?
都有嗎? :) 呵呵呵

kog781 2004-05-28 01:4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沒人說過翻唱違法,
閣下的邏輯很怪:jolin:
翻唱真的有付版權費嗎 :D
日本人會出精選,
重點在重製上的用心,
你自己去聽吧,有介紹你去試了,
當然重點還是在..如果你覺的那很棒..一流..:) 我也不介意的..
是的 沒錯..唱片公司的行銷手法,
所以..台灣的唱片公司請繼續..繼續選擇被我唾棄的行銷手法.. :)
反正這樣賺不到我的錢..不用在意我 ..
這種行銷手法只能賺一次...
消費者學乖後就不會再上當了..
惡性循環..加油喔:like:
以你提的"不長進說"..負面新聞就是重點了(重視負面新聞大於才藝還不算不長進嗎?)
看來你是很能接受負面新聞的囉?所以覺的不是重點..:) ok 我了解

是您要提到翻唱的不是嗎?既然翻唱不違法,就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
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我也不會勉強你,你可以去找不愛翻唱的歌手
這樣的人雖不多,但還是不乏其人

所以說唱片公司的行銷手法,不是鎖定你做為他們的客群。所以賺不到你的錢,但能讓他們賺到錢就行了。

唱片上明明白白的寫了只有三首新歌,其它的都是舊歌,可以接受的就買,何來騙之說?願者上勾呀。除非說唱片上面沒有曲目,那我就沒話說。

c_g_h1121 2004-05-28 01:4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1.主觀認定是盜版,是抄襲,這是主觀的犯意。
不知道那些撞死人的砂石車司機,會不會說他沒有主觀的犯意,只是駕駛過失
(那麻煩請製作圖的人,現身出來,帶種點就上個記者會什麼的也不錯)

2.通篇文章有許多人直指唱片公司不長進,這不叫推到唱片公司身上?,問題是唱片不長進可以不要買。沒人拿刀逼你。不買也不會死。並不是因為覺得沒有價值,就代表可以去買盜版了。


1.比較圖的原作者有沒有”毀謗的主觀犯意”,這個到時候法官自然會下判斷。只不過我就說啊,10連告都不告,相信他們也猜到法官會怎麼判了,不是嗎?:D

2.那你至少在回我文章時要先看清楚我的首貼吧?至少這個討論串是我開的哩.. : )

botdf 2004-05-28 01:4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呵呵∼
”奢侈品”對有能力的消費者來講,是愈貴愈好。請問國語流行音樂CD是這樣嗎?即使你很有錢,你會因為你買的一張CD愈來愈貴而感到驕傲嗎?CD是炫耀性財貨嗎?兩種不同的基礎可以一起拿來作比較嗎?
分是不是奢侈品是不是無聊的說法,你應該回去問問你的經濟學老師。(還是你根本就是文法理工科系的朋友?:D)
對於CD這個市場來說,情況不同於名牌包包。當然無論價值如何提昇,價格如何降低,盜版或MP3問題都還是有可能存在。但隨著產品本身價值的逐步提昇,c/p值愈加合理,與公民德道逐步養成的相輔相成,盜版的市場一定會愈來愈小。你不能以現況來定論台灣未來永遠的發展。我在首帖提出的建議,日本實行的很成功,台灣,你不試,你怎麼知道?


當消費者想買的時候沒錢買, 自然會去搞假貨皮包或盜版唱片, 管他是不是奢侈品都會發生, 沒錢買名牌皮包就是有人會買個假的來自爽, 沒錢買正版唱片的人就是會有人去弄盜版音樂來自爽, 在這裡分是不是奢侈品根本是多此一舉.

至於什麼公民道德養成已經看到不想再看了, 台灣CD價格前面也有連結比較了, 一樣的東西一再的說不知意義為何?? 來點新的吧!

kog781 2004-05-28 01:5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嚴重錯誤..
你資訊不足..建議你速速改文....
抱歉離題....

是喔,言下之意,是說網路月租費,除了付給中華電信之外,還有別家可付就是了?
我是不太懂啦,麻煩報個名牌,給我參考一下,也許我可以跳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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