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離過年還有2個月.公司就已經發尾牙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16932)

rainwens 2016-12-05 04:40 PM

引用:
作者impressure
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告知員工,而不是用這種方法.
沒有公司會在員工守則寫這條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告知後.員工還這樣做,這已經是屬於他的財產(道德上是不妥).
也不能用釣魚的方式.他只是賣的禮品.不是盜賣公司機密.

如果有事先告知的話,是可以形成約束的
http://liuhotlaw.blogspot.tw/2007/01/blog-post_25.html

只是還是不太能理解,轉賣的負面影響是否真有那麼大..... :ase

impressure 2016-12-05 04:52 PM

假設你抽到車子,不能轉賣,又用不到.事請問該如何處理?
這種告知是我個人認為是無理的,不然就不要給.

引用:
作者rainwens
如果有事先告知的話,是可以形成約束的
http://liuhotlaw.blogspot.tw/2007/01/blog-post_25.html

只是還是不太能理解,轉賣的負面影響是否真有那麼大..... :ase

Zephyr 2016-12-05 04:53 PM

引用:
作者rainwens
如果有事先告知的話,是可以形成約束的
http://liuhotlaw.blogspot.tw/2007/01/blog-post_25.html



若事前已有約法三章那倒是無話可說 ,最怕就是事前沒先說事後又腦羞 ... :think:

arbu 2016-12-05 04:56 PM

我沒看過在拍賣上賣的東西是有啥公定價的, 還很多就是低於店面價在賣的....

我要店面價就去店面買就好. 出事還有找的到人理論.

買的人沒吃到嘴巴裡哪知道你那是甚麼高檔貨!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成交.

rainwens 2016-12-05 05:00 PM

引用:
作者impressure
假設你抽到車子,不能轉賣,又用不到.事請問該如何處理?
這種告知是我個人認為是無理的,不然就不要給.

贈與約定若不能接受,就只能拒絕收下了
合理與否要視情況而定,這部分就很見仁見智

所以以我個人的立場是不希望約束太多,
送個禮搞那麼麻煩,反而容易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跳海人 2016-12-05 05:55 PM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前幾篇有說他是總務課的人。


看來你沒搞懂上一頁的人在說什麼

以外人來說,怎麼可能會知道員工知不知道進價,進而刻意用低價來打亂市場

一般來說,如果量少,明顯就是公司獎品轉手低價賣出罷了

就單一盒來說,也更不可能是一盒就造成市場混亂

連員工轉售贈品,都還能扯出供應商市場機制.....

傳說 2016-12-05 06:16 PM

他好不容易找個梯子要下來....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作者跳海人
看來你沒搞懂上一頁的人在說什麼

以外人來說,怎麼可能會知道員工知不知道進價,進而刻意用低價來打亂市場

一般來說,如果量少,明顯就是公司獎品轉手低價賣出罷了

就單一盒來說,也更不可能是一盒就造成市場混亂

連員工轉售贈品,都還能扯出供應商市場機制.....

michaelweng 2016-12-05 06:27 PM

尾牙禮品包裝袋上有公司名字
這公司規模也太大了吧,
訂製包裝袋印刷至少要4000公尺長度,一般尺寸的數量是10K起跳......

desmondwu 2016-12-05 06:36 P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尾牙禮品包裝袋上有公司名字
這公司規模也太大了吧,
訂製包裝袋印刷至少要4000公尺長度,一般尺寸的數量是10K起跳......
貼標籤方便又便宜
:D

acetyII 2016-12-05 07:43 PM

引用:
作者rainwens
贈與約定若不能接受,就只能拒絕收下了
合理與否要視情況而定,這部分就很見仁見智

所以以我個人的立場是不希望約束太多,
送個禮搞那麼麻煩,反而容易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是該連結下面有幾點但書

即使有約定也可能無效

民法 第 247-1 條

民法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 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 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 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 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1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