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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大高材生刺死前女友 臉書發文:「三千年後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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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有個新聞是殺女友入獄關了幾十年後出來,又殺再交往的女友。
我是覺得這些人不可能會改正啦........:think: |
引用:
第二次殺人還沒被判死刑 高院還在搞生死辯 不懂這有啥好辯的 |
引用: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25日 上午5:30相關內容放大顯示 生死攻防吳敏誠(左圖,本報資料照片)殺人案24日進行言詞辯論庭,最高院並請被害人家屬到庭陳述意見,全程開放法庭內的視訊連線轉播。(黃世麒攝) …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昨審理吳敏誠上訴案。黃女妹妹當庭泣訴指出,日前台南方小弟割喉命案,由於凶嫌宣稱殺一個人也不會判死刑,黃女就讀小學的兒子因此哭著問她,「那殺媽媽的壞人會不會也這樣?」她不知該如何回答,希望最高法院將吳判死定讞,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最高法院採法律審,原則上不會就犯罪事實進行調查;但合議庭法官認為,判被告生或死,須尊重被害人家屬的意見,於是安排家屬蒞庭發表意見。 黃女妹妹昨陪著年邁的母親靜靜地坐在法庭內,聆聽檢辯雙方的法律攻防,當提到吳槍殺黃女的情節時,盡管事隔三年,黃母仍無法忘記傷痛,頻頻掉淚。 黃女妹妹在結辯時發言,她說吳敏誠前科累累,八十二年就曾殺死女友被判刑,出獄後,再次因姊姊要求分手,就持槍在幼稚園前當街殺人;犯案後雖自動投案,但卻辯稱沒有殺人意圖,飾詞狡辯、毫無悔意。 黃說,吳敏誠殺人手段凶殘,犯後不斷上訴就是想活命,「難道我姊不想活嗎?」姊姊連一句遺言都來不及交代,就含淚逝世,留下年僅九歲的幼子,吳的惡行造成家屬身心重大的傷害。 她表示,就讀國小的外甥原是單親,喪母後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難以自理大小便,個性畏縮沒自信,「這孩子一生都毀了」她再怎麼努力,也難彌補孩子失去的母愛。她說,二審判處吳死刑合情合理,假如最高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吳獲假釋後,她們一家人都會活在恐懼中,造成二度傷害。 死者家屬也表示,吳敏誠的姊姊事後為補償,寄來新台幣五十萬元支票,但她們拒收且不願和解,也不願意原諒吳,希望法官將他判死,為其惡行付出代價。 |
現在就算判死刑也沒用啊,有的拖了十年都還不執行的
監獄養老.... |
引用:
至少不會放出來 :think: |
引用:
強辯,廢話連篇。 |
引用:
剛看了一則新聞張家願付被害者家屬喪葬費 跟之前林女受害前曾向張彥文媽媽求助,但張媽求林女別報案的新聞對照 我覺得張家實在不值得同情 :stupefy: 重點不是事後彌補這點,而是事前有徵兆還要人家別報案結果發生慘劇 另外這起情殺事件,讓我開始覺也許真的有精神上權貴這一回事 :jolin: 尊爵不凡的名校畢業生殺人受到的輿論待遇就是不一樣 殺人犯就是殺人犯,不要再用台大建中高材生稱呼他了 :o 難道這樣稱呼就會比較值得同情,罪行就會比較輕?? 我反而覺得法律應改成高IQ受過高等教育者犯罪者應該加重其刑 |
引用:
有一次我們幾個老朋友去吃飯喝酒,然後去卡拉ok唱歌 我朋友打開手機(故意關的,他老婆會一直打來叫他回家),短短2個小時有2百多通未接來電... |
嗯...
引用:
[YOUTUBE]z7Riy-EP-dE[/YOUTUBE] |
引用:
直接死刑不就好了,加重其刑有屁用? :confused: 基本上該公投 由被害者家屬依當初砍死者的手法還於他 一命還一命不用負法律責任 如果我是受害人家屬的話,有這法律,當然選砍還他63刀 何必看吠死跟仞權那種沽名釣譽的爛團體 每砍一刀就聽留五分鐘看他怎樣痛到死(刀最好有那種倒勾的,拔出來就放血的) 有這種砍別人用刀鋒砍,砍自己用刀背 女生都有跟他父母求救,結果一家都冷血看事情發生 高知識高冷血,這家庭比較可怕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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