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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法案過關未執行 重機車友要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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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你是對的. 有幾位仁兄,本來就唯恐天下不亂,一天到晚在PCDVD製造對立和引起爭端. 而且,更怪的是,站長都不管? 故意有這種行為,不是違反站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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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機上國道不是爭取利益,而是那拿回原本就應有的權力,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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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如辦油電雙漲的民意調查吧 .. 什麼時候政府的施政是要透過民意調查 , 不如你幫我舉個例吧 . 至於觀感 :laugh: , 我想對於遠通的觀感 , 大家也很清楚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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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我沒紅版也沒黃牌不過如果以大家的理論 行人都要人行人道,麻煩頭申出去窗戶外面看看大馬路 有幾個違規了= =一樣的稅金不一樣的路權,就跟禁行機車讓我更危險一樣。 兩段左轉是不環保浪費能源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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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2 條 引用: 
 條文寫得很清楚 550cc 可以依交通部公告的路段與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也就是說在哪個路段與時段可以行使國道由交通部決定,既然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那交通部什麼時候公告就是交通部的權責了。 依法就是法律將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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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交通部應該公告吧 ! 怎麼會以民調不同意 , 民眾觀感不佳而拖延 ? 由電要雙漲前 , 有沒有問過民意 ? 遠通是否能繼續經營國道ETC業務 , 有沒有問過民眾的觀感 ? 地方政府不同意 ? 屏東縣長曹啟鴻公開宣布 , 屏東縣境內的國道 願意試辦大重上國道 . 再者 , 國道什麼時候歸地方政府管轄 ? 一切都只是藉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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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立法院三讀通過不就是民意支持?還是你與交通部一般,無視立法院的存在? 閻大富這位大記者,製造新聞時,一下可以是道德至上者,一下還可以稱自己是重機車友,都不知道它到底是在報什麼了..... 重機上國道 無前車牌就得裝eTag 引用: 
 哪來那麼多閻姓重機騎士?遠通公司高公局上次在公路局被警政署打臉打得還不夠,還找這位閻先生還宣傳落後國家才有的前牌啊!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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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1 交通部應該先公告 開放屏東縣境內的國道可以行駛大型重機(人家縣長願意) 而不是毫無作為 再者 交通部應該要詢問各縣市政府 准不准許102年實施國道計程收費(一上交流道就開始收費) 要聽民意 不要自己蠻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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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立法院公報 第 100 卷 第 70 期 院會紀錄 十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http://twinfo.ncl.edu.tw/tiqry/hypa...&sysid=E1211580 (一)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牌。 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 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 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建請以國道 6 號、國道 8 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 3.現行世界大多數國家多無限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且允許附載座人,但考量未來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之安全控管。本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通過後,交通部得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於規劃試辦期間不得附載座人。 (二)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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