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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責任制為理由強迫取消休假是否違反勞基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6703)

GIRORO伍長 2012-07-20 04:38 PM

引用:
作者d61
妹妹的公司老闆還常常把以下的話掛嘴邊...

"賈伯斯、郭台銘都是魔鬼老闆,底下的員工常要遭受罰站責罵或隨傳隨到、不眠不休壓榨這種不人道待遇,但人家終能打造出一個富可敵國的跨國企業,代表魔鬼領導人有他的必要...."

:jolin: :jolin: :jolin:




難道有人會說:

漢高祖會成功…是因為抄秦始皇?
宋太祖會成功…是因為學唐太宗?
明太祖會成功…是因為法宋太祖?

那是不可能的事,每個成功者都是獨一無二的
沒有人可以靠抄襲成功



和老闆理念想法不合就早點另謀出路
不然就神遊天外、立志混吃等死存錢拚退休



引用:
作者GERORO伍長
我到現在才發現我是山寨版的....... :jolin:

:laugh: :laugh:

Quaker2002 2012-07-20 04:43 PM

引用:
作者GERORO伍長
我到現在才發現我是山寨版的....... :jolin:


這個有笑點~~~~ XDDD

supermaxfight 2012-07-20 05:44 PM

如果我八月十一號要離職
公司說做到七月三十一號,這樣他們比較好作業
這樣算非自願性離職,要付給我資遣費嗎 :laugh:

GIRORO伍長 2012-07-20 05:49 P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如果我八月十一號要離職
公司說做到七月三十一號,這樣他們比較好作業
這樣算非自願性離職,要付給我資遣費嗎 :laugh:



雙方都不退讓的話,可以去仲裁協商
協商不成、雙方再去民事庭相告


看你有多閒而定…

整個勞雇關係是由勞基法、民法、刑法組成
勞雇關係在勞基法發生衝突、後面都可以打到民刑法去
千萬別以為勞雇關係只限於在勞基法

GIRORO伍長 2012-07-20 06:10 P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如果我八月十一號要離職
公司說做到七月三十一號,這樣他們比較好作業
這樣算非自願性離職,要付給我資遣費嗎 :laugh:


還有另一點,檢查員、法官會針對雙方「真正意圖」做出判決

如果你協商訴訟的過程
讓法官認為你只為凹資遣費故意使用奇怪的手段

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就像一些工地老闆、會想找替死鬼掛名的工地負責人
以為出事可以讓他負責背黑鍋
但是檢查機關只會問工人:你們是聽誰指揮
誰指揮、誰負責

目乏目艮目青 2012-07-20 06:29 PM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2.二週不得超過84小時、一週不得超過48小時,違者雇主處2萬以上30萬下罰鍰


這一條後面是不是有但書啊?(什麼經勞資雙方協議後即可延長工時之類的)

因為雙週84小時,我相信工業區科學園區80%以上的企業違反這條規定
而且不是什麼沒打卡的責任制人員,是有打卡基層的op
隨便一家什麼作四休二的不就都違法?
:jolin:

abo5738 2012-07-20 06:40 PM

以責任制為理由強迫取消休假是否違反勞基法?
 
申訴勞委會 就準備換工作了

台灣在勞工權益這方面很弱勢 原因不想講了 太多了........

有些惡直老闆 慣老闆 還擺明說 去申訴阿 反正我公司錢賺夠多 罰個幾萬 我不怕的..........

pompom 2012-07-20 06:49 PM

想太多 找個律師比較快
職災雇主一定賠嗎 就算是雇主的問題
沒有撑到底 雇主 才鳥你

勞工局 算了 小小地方主管機關 :think:
如果勞工局 真的用心 罰鍰會重罰幾萬嗎?!(比例原則 公司規模)

勞動部 只是認真工作的公務員 :tu: 能有什麼作為 :laugh:
約僱最多的行政機關 :flash:

放任雇主採責任制 規避法令降低成本 勞工過勞死頻傳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勞委會

勞委會對於部分事業單位逕採「責任制」,不給付勞工延時工資、要求員工延時工作或假日出勤、勞工超時工作等違反法令情形,皆未提出具體因應措施,對勞工身心健康及家庭生活影響很大,造成過勞猝死個案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對於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特定性質行業種類工作者工時保障,勞委會欠缺審核與檢查機制,皆有違失。

這幾年 資委會 被糾幾次 應該不在個位數 :nonono:

supermaxfight 2012-07-20 08:41 PM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還有另一點,檢查員、法官會針對雙方「真正意圖」做出判決

如果你協商訴訟的過程
讓法官認為你只為凹資遣費故意使用奇怪的手段

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就像一些工地老闆、會想找替死鬼掛名的工地負責人
以為出事可以讓他負責背黑鍋
但是檢查機關只會問工人:你們是聽誰指揮
誰指揮、誰負責

我應該跟我旁邊美眉一樣
滿剛好一年離職,多賺七天特休
也就是說隨便舉例別太認真,8/10號+7天,離職日是8/17(假日我懶得算)
所以公司還得多付給我旁邊小妹妹七天薪水 :laugh:

Earstorm-2 2012-07-20 08:54 PM

前幾天不是才有一間居然卡在颱風天被要求上班途中發生事故算不算公司要負責?

這種問題都要協商, 其實已經沒救了, 因為打著商量的說辭其實只是在敷衍法規而已.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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