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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婦丈夫是被犧牲了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4315)

gbes 2012-07-01 01:00 PM

引用:
作者cmwang
警員一開始否認(包括警方相關人員也否認有踹頭:flash: ),直到有目擊者出面指證才改口承認,請問一下這算不算串證啊:stupefy: :stupefy: ....


不算啊,被告有說謊的權利
這算證據到那承認到那

cmwang 2012-07-01 01:04 PM

引用:
作者gbes
不算啊,被告有說謊的權利
這算證據到那承認到那


那孕婦的丈夫就沒有說謊的權力嗎,再說員警一開始應訊應該是證人身份吧,證人不只沒有瞎掰的權力,連緘默權都沒有喔:stupefy: :stupefy: ....

supstring 2012-07-01 01:23 PM

引用:
作者黑禾
嗯~~

記得幾年前陽明山發生過
有歹徒意圖輪暴情侶,結果在強制****時被咬掉XX
男朋友趁機反抗並擊暈歹徒(,歹徒傷後致死?)

事後該情侶被公訴並判刑入監
本討論區當時也討論過
所以反抗時也要小心注意歹徒的安危?! :jolin: :jolin: :jolin:

rotary_seal 2012-07-01 01:41 PM

其實很簡單
台灣的法律 是保護喝醉的人
孕婦的丈夫 在海扁之前就是忘了先喝酒

喝醉了 在台灣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尤其是開車殺幾個人沒甚麼的 :flash:

gbes 2012-07-01 01:47 PM

引用:
作者cmwang
那孕婦的丈夫就沒有說謊的權力嗎,再說員警一開始應訊應該是證人身份吧,證人不只沒有瞎掰的權力,連緘默權都沒有喔:stupefy: :stupefy: ....

一開始就被死者家屬告了啊,那來的證人身份?

abo5738 2012-07-01 03:42 PM

孕婦丈夫是被犧牲了嗎?
 
引用:
作者黑禾
嗯~~

記得幾年前陽明山發生過
有歹徒意圖輪暴情侶,結果在強制****時被咬掉XX
男朋友趁機反抗並擊暈歹徒(,歹徒傷後致死?)

事後該情侶被公訴並判刑入監
本討論區當時也討論過

這就有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當下防衛後 也應該報警或打119
至少刑責可減免...........

supstring 2012-07-01 04:03 PM

引用:
作者abo5738
這就有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當下防衛後 也應該報警或打119
至少刑責可減免...........
但結果Makiyo毆人案就是沒有人被判刑入監...
那種打破頭丟著不管也很可能死人吧?! :rolleyes:

josetsun 2012-07-01 05:43 PM

引用:
作者supstring
但結果Makiyo毆人案就是沒有人被判刑入監...
那種打破頭丟著不管也很可能死人吧?! :rolleyes:


問題司機沒死這個老翁卻死了,何況他還要幫警察墊背

不過如果是以過死致死起訴,好像也只是兩年以下?

supstring 2012-07-01 05:51 PM

引用:
作者josetsun
問題司機沒死這個老翁卻死了,何況他還要幫警察墊背

不過如果是以過死致死起訴,好像也只是兩年以下?
所以丟著那司機不管的話也不會死嗎?! :rolleyes:
最後還搞到緩刑...
歹徒要賠錢合解連檢查官都幫它說話...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反而因反抗而防衛過當的要被判刑入監?! :stupefy:

cmwang 2012-07-01 07:31 PM

引用:
作者gbes
一開始就被死者家屬告了啊,那來的證人身份?


請看一下6月27日6月28日的新聞,一開始警方否認有踹頭的事實,這如果不算串證(有誤導檢察官偵辦的嫌疑,而且警方的陳述是受刑事訴訟法第159-4條規範的,員警陳述不實的話恐怕就有偽證的問題:flash: ),要怎樣才算串證啊:stupefy: ....

引用:
第 159-4 條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再說照醫院的診斷死者的死因是顱內出血,除非能夠證明是案發當時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所造成的,那員警踹頭恐怕脫不了關係,那請問一下誰該押,誰不該押啊:stupefy: ....BTW,鵝的重點不是孕婦的家屬或是員警可不可以瞎掰,而是就算同樣有瞎掰之實,為啥照說應以高標準繩之的司法警察可以交保,一般人民反倒被收押啊:stupefy: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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