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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個團隊出走另組公司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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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問題請洽詢法律人員, 但以個人經驗告訴你, 原公司會不爽, 但不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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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知道ASUS是從ACER整個團隊帶出來的,那時候施振榮好像也沒特別生氣(電視有報過) |
在我所知道的電子業中~很多團隊都是整批出走但都是被挖走的居多
由主管帶頭去跟新公司談價也幫底下的成員喊薪資 競業條款不知你簽定的內容為何!!??這裡面的條文比較重要 但話說你自組公司如果是研發相關的東西是與舊公司舊有的相同 也許前公司會在意~但他要如何舉證你的研發的項目細節是與前公司相同的這也是挺難的事 而相對的競業條款中如果有寫到離職後幾年內禁止從事與本職務相關的工作~這似乎也很難合理的成立 所以你可以與相關的法律諮詢單位研究一下了 |
引用:
求償的話 原公司要提出因為該員工離職到別家公司導致原公司受損的證明 而且相關證明不是原公司說了就算數 :laugh: 像樓主那種專業知識都在腦袋裡面,原公司上法院也只有吃屎的分 |
基本上來, 只會不爽而已
但是要有本事把客戶也帶走. |
引用:
有人可能有個疑問 把客戶帶走,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答:是客戶要跟我買,不是客戶跟公司買 |
引用:
這就是重點中的重點 :flash: 法律反倒沒那麼重要~~ 以前在銀行上班, 有個案例就是這樣; 姊弟合夥開貿易公司, 後來弟弟另起爐灶把客戶帶走, 姊姊就很慘, 銀行貸款老是付不出來 :jolin: 但一般中小企業, 老闆對客戶都有相當掌握度啦 |
引用:
+1,客戶對你團隊的狀況要先搞清楚,原來的頭除了30CM應該還有其他你不了解的功能 :D |
其實...每個老闆都是這麼開始的... :D
基本上如果一離職就準備創業,那最好是在離職後再開始籌備工作, 免得讓老東家誤會您在上班期間利用公司資源搞創業, 日後大家相見,您也好上前去感念貴人提攜之恩啊! :laugh: |
麟X :D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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