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台灣的"通姦罪"有點怪怪的,有點不公平...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0704)
|
|---|
認真問..
是要有性行為(陰X交) 才能告通姦嗎 記得有一些法官判 咬這種行為是罪證不足 |
|
引用:
不是什麼罪類比什麼罪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不能因個人立場、喜好去影響立法 我舉的例子也沒有預設您是法官的立場 沒讓您去判案 就您舉的例子 考慮第三者可能也有子女 假設您是第三者子女 您又會希望元配告自己媽媽? |
引用: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我國通姦罪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刑法第七條所定的處罰規定。所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例如美國)與人通姦者,並不適用於我國刑法,在刑事上不會受到刑責處分。 來源:http://wunanbooks.blogspot.com/2012/05/blog-post.html |
先不論法律問題, 通姦乃是兩個人的合作行為, 理應要一起承擔.
|
引用:
是否可以叫自己的爸爸去告對方的爸爸,當然前提是有爸爸 |
引用:
是啊, 這沒爭議. 咬是性器官接觸嗎? 要告的是侵權.. 告錯敗訴也是正常,別怪什麼恐龍法官. |
引用:
公堂上面假設一下一中國民國刑法要判什麼罪呢? :unbelief: 除非控辯雙方協議好不能問候人家老木、那另當別論.... |
很討厭正室的那付嘴臉…….老公那付龜縮樣也不惶多讓
|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4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