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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 2012-05-27 01:08 PM

引用:
作者solosbye
新聞裡面有寫對方是要求繼承人賠償
所以我是覺得還好

至於肇事責任
即使拿掉台灣萬惡的永遠都是兩方皆有責任的劃分法
重機也可能有一定的責任在
穿越馬路也要看是不是突然竄出或者是在彎道視線不良處違規穿越
70幾歲的老人家即使他違規穿越馬路
他的速度能快到讓人反應不及?
當然沒看到現場影片很難定論啦
有可能老人無視來車逕自穿越,人都在旁邊了當然閃不掉
也有可能重機自己速度快,造成反應不及
也有可能地形,天氣造成視線不良導致
...
不是說闖快車道被撞死就一定是活該,還是要看情況 :think:


你真的認為每個行人穿越馬路都會讓你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看到他?

你遇過有人從路邊人行道跳出來一個小學生的沒有?

遇過在來說?

反應時間每個人都需要的,除非你是超人

Pablochu 2012-05-27 01:15 PM

我不是鍵盤律師,但從前聽刑法概論老師說過,各種交通事故中,駕駛人完全無刑責的狀況,就是夜間在快車道上撞到行人,因為行人根本不該出現在快車道,而夜間又影響駕駛人視力。
但沒有刑責不代表沒有民事責任,法官所謂的25%責任,應該屬於民事給付吧。

阿魯米 2012-05-27 01:21 PM

求償五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

開眼界了 :jolin:

referee_c 2012-05-27 01:24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又是一群鍵盤柯南。


無酒駕也無超速,不代表無責任,酒駕與超速只是常見的二個肇事原因而已,並不代表重機騎士是完全無過失,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騎士的過失責任是什麼,一群鍵盤柯南就可以直接認定是無過失??這真的是非常天才。

也不用提美國怎樣的,這案子如果在美國,以美國的審判制度,搞不好機車騎士得賠到脫褲子也不一定呢。

關於美國的問題,是我提的,這是之前發生類似狀況時,美國友人所表示的,我並不能肯定,所以我才會用[應該]這兩個字-----[而根據美國友人表示,這案例如果在美國,老婦人肇責應該會是100%.]
他提的類似情況是----開車遇路口綠燈,無需減速,若有闖紅燈者造成事故,開車者零肇責,對方需負擔全部損失.

另外想請教,有沒有哪一種狀況,騎重機在快車道撞死行人而零肇責的情況呢?

gallant 2012-05-27 01:30 PM

引用:
作者solosbye
新聞裡面有寫對方是要求繼承人賠償
所以我是覺得還好

至於肇事責任
即使拿掉台灣萬惡的永遠都是兩方皆有責任的劃分法
重機也可能有一定的責任在
穿越馬路也要看是不是突然竄出或者是在彎道視線不良處違規穿越
70幾歲的老人家即使他違規穿越馬路
他的速度能快到讓人反應不及?
當然沒看到現場影片很難定論啦
有可能老人無視來車逕自穿越,人都在旁邊了當然閃不掉
也有可能重機自己速度快,造成反應不及
也有可能地形,天氣造成視線不良導致
...
不是說闖快車道被撞死就一定是活該,還是要看情況 :think:

別傻了~~真的頭殼有洞過馬路只求自己方便的人
真要衝出來讓你撞妳真以為防得住??
我這就有個婦人過馬路專門搶在變換燈號前幾秒衝過馬路的
而且她不管你行人要走斑馬線的
只要看到燈號要變了 不管她離路口幾公尺 她都會馬上衝過去
之前我就被嚇過一次 綠燈要前進時 突然從旁邊休旅車車頭前
衝出來一團東西 急煞後才發現是她老人家貓著腰由路另一邊衝過來
要不是我反應快 我看一起動她就得變滾地球了

漲 停 2012-05-27 01:46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當作休閒或代步,時速30~40公里就好(我現在都是如此),遇到狀況,反應時間也較長,對自己而言,相對於高速行駛會比較安全點.


錯錯錯 , 還是錯 ..

道路上危險的因子 , 其中一個是速差 .

高速公路上一台 110kph 的汽車 , 跟一台 100kph 的機車 , 彼此間的速差只有 10kph
, 而平面道路上一台 40kph 的機車 , 跟一個時速為0的行人 , 彼此間的速差是 40kph
, 你說哪一個反應時間短 .

難怪你不懂還拼命愛辯 :laugh:

cmwang 2012-05-27 01:48 PM

車速新規定-安全觀念提示....



如果無法證明駕駛人有超速/酒駕等狀況,而且發現狀況時的距離採取合理應變方式已經不足以避免碰撞的話,就應該判定駕駛人無須負責吧:ase:ase....

kenchen_1226 2012-05-27 01:49 PM

這法官很好
判的好啊

sclee 2012-05-27 01:49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又是一群鍵盤柯南。


無酒駕也無超速,不代表無責任,酒駕與超速只是常見的二個肇事原因而已,並不代表重機騎士是完全無過失,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騎士的過失責任是什麼,一群鍵盤柯南就可以直接認定是無過失??這真的是非常天才。

也不用提美國怎樣的,這案子如果在美國,以美國的審判制度,搞不好機車騎士得賠到脫褲子也不一定呢。

美國是一個路權優先的國家,沒有搞不好的問題,官方鑑定了是誰的責任,誰就要賠,如此簡單,大家沒看到裁決書,不知哪個責任比例是怎麼來的,這案子如果在美國,與審判制度無關,這是路權的問題,賠到脫褲子的應該是老婦家屬

惡蟲 2012-05-27 01:54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關於美國的問題,是我提的,這是之前發生類似狀況時,美國友人所表示的,我並不能肯定,所以我才會用[應該]這兩個字-----[而根據美國友人表示,這案例如果在美國,老婦人肇責應該會是100%.]
他提的類似情況是----開車遇路口綠燈,無需減速,若有闖紅燈者造成事故,開車者零肇責,對方需負擔全部損失.

另外想請教,有沒有哪一種狀況,騎重機在快車道撞死行人而零肇責的情況呢?


你所提的是單純一方過失,另一方為無過失的情況,但並不適合本案,畢竟本案在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報告中並非是無過失。

要零肇責首先要駕駛人完全遵守交通規定,這點很難,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這條幾乎是通殺條款,大部份自認為合法的駕駛人幾乎都是栽在這條手裡(很多人都不知道這點,常常因為不懂而會去講刑法的應注意未注意有問題,但其實很多車禍刑法上要負應注意責任就是因為這條應注意車前狀況),所以要達到完全無責的情況,目前想到的可能只有道路中央分隔島植樹影響駕駛人視線,行人未走斑馬線等設施而從分隔島突然出現在快車道(地點不可以靠近路口),駕駛人才有可能完全免責。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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