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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下奇聞]死刑定讞沒死不稀奇,還可以放出來把妹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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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時候都是先射箭再畫靶... |
改朝換代就有機會出來了!
反正現在在上演王子復仇記! 太子起義救父皇重登大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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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是司法訓練所出來的學長學弟,10幾年前的案子,學長判死刑學弟能判無罪嗎?
沒良心的照抄以前的判決書閉著眼睛判,良心不安判不下去的就挑判決書骨頭,發回重審。 反正燙手的丟出去就對了。 台灣司法案例的觀察重點之一就是這種「上沖下洗左搓右揉」,在法院打滾10年以上的案子, 絕大多數都是一開始就是冤案,但整個司法制度裡面沒有人認錯,沒人敢判證據不足當庭開釋。 喔,蘇建和案其實有勇敢的法官認真查證據,然後按照卷證判無罪。但是這對檢察官來說等於被 打臉,面子太難看,所以又提上訴。遇上一個快退休的老頭法官,整個開庭期間都精神不濟的聽 審(陪審法官還打瞌睡),最後就是閉著眼睛抄過去的判決書又判死刑。反正他要退休了嘛。 我為什麼會知道法官在睡覺?因為當時我就在法庭旁聽,親眼目睹。 重點在於,法官敢閉著眼睛判死刑,卻不敢當庭又把蘇建和三人收押,最後讓他們走出法庭。法 官這麼心虛的話,當初開庭怎麼不認真一點聽專家證言? 各位鄉民,你們看到死刑犯的案子,心裡想的大概就是「怎麼不快槍斃」,這種正義感也不是不好, 只是台灣的司法制度是不會反省和認錯的,所以建議你們把正義感用在適當的地方。 現在是很少聽到刑求逼供的冤案了,各位清白的鄉民哪一天進了警察局地檢署,白臉警察或檢察 官要是跟你說:「先承認沒關係,下次遇到法官再翻供就可以,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家不用被押...」 千萬別相信喔。 |
引用:
很多鄉民還有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就是要求被告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問題是沒有的事情本來就很難證明了(這就是法律講求無罪推定的道理:think: ),與其要求被告證明自己是無辜的,為啥不要求手握國家公器的檢警單位確實做好蒐證工作,證明被告確實應該為某事負責啊:stupefy: :stupefy: .... |
引用:
最主要還是缺乏法治觀念,及基本的法律常識,無罪推論對大部分的鄉民來說根本是很陌生的名詞,更不要說對自由心證的誤解以及一堆媒體有意無意刻意炒起來的爭紛,這也造成法界人士對一般老百姓的不信任不尊重,因為大多數的鄉民老百姓對這些跟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常識的好奇心,及求知慾過低。 |
引用:
順便再跟鄉民說一下,咱們的司法制度還是非常依賴「自白當證據」。所以檢警的蒐證工作,可 不見得跟推理電視劇或CSI中演的一樣那麼認真。不是沒蒐集要不然就是拖到最後證物消失。 但沒關係,有自白法官照樣可以判。 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旦你在「那種環境下」被檢警訊問,非常、非常容易被檢察官誘導出他想 要的證詞,然後用這個把你起訴,法官就用這個把你判刑。就連受過高等法律教育的人也不能 保證他絕不會受檢察官誘導訊問的影響。 自白是證據,被外力誘導的不實自白,對法官來說也是證據。 即使是被告自證清白,而且有專家證言和微物科學證據,但法官只要一句「講那麼多,那當初 你為什麼要承認?」就可以打槍。 可怕。 奉勸各位萬一不幸碰到要做筆錄時,可別在壓力之下不仔細看就簽名,要不然後患無窮。小民賠 上10年的時間在法院上上下下,對台灣司法制度來說,只是小事而已。 第一銀行押匯案,在法院上沖下洗30年,被告從壯年被拖累到老年,最後......終於判無罪。這 冤案拿得到國家賠償嗎?拿不到。 |
引用:
理他冤不冤案, 鄉民覺得他該死他就是該死, 就算他不該死也要死一死, 讓鄉民爽一爽, 然後大家可以一起喊「天理昭彰, 報應不爽」, 跟著大家才會對現在的法制有信心。 信心這種事情不是法官判對了多少的案件, 有多少人會去細讀法官的判決書, 而是法官判了多少個死刑, 判的死刑越多, 就證明是嚴刑峻罰, 鄉民就對法制越有信心, 為了法制的前途, 他應該會是做鬼也心甜的。 |
司法無能,人民受罪~~
搞了八年定不了罪,等於平個把人關在牢裡八年 一個人的人生是有幾個八年 要是搞到最後無罪開釋、人生也黃金時段也毀了差不多了 還有啥義意 |
引用:
鄉民也都說冤案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頭上。 :laugh: |
對檢察官的信任感超強,對法官的信任感卻超低,這真的是很神奇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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