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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2011-11-11 12:59 PM

事實上抽稅一定一堆人反對

社會福利要好,又不想花錢哪可能

XElem 2011-11-11 12:59 PM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這樣...

那可否一併廢除父母有養育子女到18歲這樣義務?
:flash:

78亂入一下:
子女:我只是你們爽過之後副產品,你們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生下.... :p r2
(有請神人∼貼圖.... :laugh: r2)

shadow2010 2011-11-11 12:59 PM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這樣...

那可否一併廢除父母有養育子女到18歲這樣義務?
:flash:


所以你生了小孩都把他丟在臭水溝?
不想養不會不要生嗎?這麼簡單還要問我?

你沒看懂我的文,就不要浪費時間來回文好嗎?

XElem 2011-11-11 01:02 PM

引用:
作者小建
那是否開放合法墮胎? :flash:

又要爽,又不想負責....?? :p r2

passerx 2011-11-11 01:02 PM

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 一代卡一代是絕對的錯誤.

:think:


引用:
作者小建
那是否開放合法墮胎? :flash:

起司頭棕褲褲 2011-11-11 01:05 PM

引用:
作者amd21456
最好的辦法是課重稅
然後國家負責養你下半輩子

一來可以解決無子嗣的問題
二來不會有重男輕女的情況
三也不用擔心子女不孝的問題
四也不用擔心遺產分配問題

一個家庭要照顧兩個老人的話,已經是重擔了
然果連女方家的父母也一要一起照顧的話
那可能全家一起燒碳會比較好解決而已了

課40%重稅好了
22K每月要繳8800的所得稅
每月剩13200
再扣掉房租6000剩7200
再扣伙食費一個月4500剩2700
交通費跟其他雜費跟稅還不算就這麼慘
怎麼課重稅 :confused:

如果課重稅可享有婚喪喜慶全額補助
小學到博士班學雜費全免
水電瓦斯費費補助75%
並贈送200萬元以上壽險包括終身醫療險、意外傷害險
交通工具公車免費隨意搭
計程車、長途客運、飛機補貼80%
銀行300萬元以下貸款0利率
租屋、買房也要補助50%以上
有這些福利
我可以接受被課重稅

小建 2011-11-11 01:11 PM

引用:
作者shadow2010
所以你生了小孩都把他丟在臭水溝?
不想養不會不要生嗎?這麼簡單還要問我?

你沒看懂我的文,就不要浪費時間來回文好嗎?

是您看不懂核心意義!

所謂立法, 就是等同國家要強制規範兩造的權益&義務, 哪有只針對規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卻不能規範子女對父母的義務這種道理? :flash:

jeff641125 2011-11-11 01:16 PM

引用:
作者小建
既然,法律規定父母有將子女養育到18歲成年的義務...
同樣地,當然也該要求子女有奉養父母的義務。

非常合情合理!


一點都不合情合理~~~

小孩是誰生的??? 父母生的~~ 本來就有養育的責任~~~

至於小孩要不要回報~~那是另一回事~~~

像我朋友的媽媽~在她唸大學時逼我朋友去辦現金卡借錢

(不辦的話媽媽就要自殺~~)

本來她媽媽承諾會每月繳款還錢

結果借了錢之後~~不還錢~~銀行找上我朋友還錢

一直到去年才還完~~~ 還好她有個男友一起陪他走過那段時間

不然有一陣子她真的被銀行逼到快瘋掉~~我們朋友能幫她的也不多~~

像這種狀況 如果我朋友以後不奉養母親 我覺得也是剛好而已~~

但是根據這法條~~我朋友會被判刑的~~

因為~~持卡人是我朋友~~但是錢卻被媽媽拿去用~~

這個你要怎樣提出證明??? 簽借條嗎?? 錄影存證??

都是家人 你會這樣做嗎??

所以我根本認為這是條惡法........

另外有些人的爸媽愛賭~~把家裡的錢都拿去賭~~~

但是他還是有回家~~有養小孩~~可是小孩過得很慘~~~

這樣長大之後 小孩不想奉養父母 也不行嗎???

按照這條法律~~ 就算是這樣~~ 小孩也是要奉養父母的~~~

檢察官又不是小叮噹~~可以搭時光機去看被告小時候的狀況~~

你要怎樣證明小時候過得很慘??? 正所謂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如果這條法案真的通過....我只能說台灣真的沒救了.....

geminiprince 2011-11-11 01:18 PM

比較糟糕的...

偶爾上社會新聞的老父母養孫子...

子女自己爽又不願對小孩盡父母義務 , 然後小孩又丟給老父母養...

藉口就是工作忙沒空... , 會結婚生小孩這不是遊戲吧...

passerx 2011-11-11 01:19 PM

你的意思是, 如果沒有法律就可以生了不養是吧?
所有動物只有人類會要求子女反養!

:think: :unbelief:


引用:
作者小建
是您看不懂核心意義!

所謂立法, 就是等同國家要強制規範兩造的權益&義務, 哪有只針對規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卻不能規範子女對父母的義務這種道理?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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